日前,三门县法院又做出另一无理之举:取消了两位辩护律师的代理辩护权,禁止会见叶锦越。
众所周知,律师是接受家属和当事人委托的,只有家属或当事人才有权撤销委托。在三门县610多次施压给叶锦越家属解除律师委托未能得逞后,竟公然做出此举。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日,律师在要求会见叶锦越时,遭到拒绝,当局的借口是:法院明确过不准律师会见。律师当场提出抗议:法院无权干涉律师会见的权力。
之后,律师到三门县检察院控申科反应会见受阻一事,办案员了解情况后反馈:因为律师在开庭时抵制安检,现在被撤销了代理权。律师指出:律师是家属委托的,只有家属有权撤销委托。
面对此质询,办案员表示只能与法院进行协调。后律师于八月二日、三日连续两日遭到法院几番推诿,两日内均未见到叶案的主审法官孙良挺。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九日,三门县国安警察跨省闯到叶锦越在上海市浦东新区锦绣路的家,抢走笔记电脑两台等;还抢走叶锦越的身份证和银行卡等。当时叶锦越的家中无人。
据了解,法轮功学员叶锦越案被浙江省视为大案,在五月十八日开庭时,不仅当地县委书记当庭督察,台州市乃至浙江省国保均派人到场参加。
当天,三门县法院设置了多道非法安检,遭到律师坚决抵制,律师认为:如果律师的权力无法保证,律师又如何保证当事人的权力?
之后律师对三门县法院的非法行为在浙江检察院、高院等地提出了控告。面对此控告,律师所属的湖北司法厅、湖北司法局对律师进行施压。
同时,叶锦越家属遭到三门县610多次骚扰,要求解除律师代理,遭到家属抵制。在开庭当时,法庭十几人逼迫叶锦越解除律师,亦未能得逞。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八日,叶案开庭时,律师抗议非法安检时,三门县法院法官孙良挺表示,这是自动放弃辩护权,律师当场拒绝了这种说法,法院是没有解除当事人委托律师权力的。
然而,在当地610多次施压给当事人和家属未能得逞的情况下,法院竟公然凌驾法律之上,解除律师代理权。
据了解,在中国大陆,代理法轮功学员的案子的律师,从接受委托到开庭辩护,会受到来自各方的压力,包括司法局施压禁止代理法轮功案件、开庭时设置非法安检、开庭时法官禁止律师做无罪辩护等,律师甚至因拒绝非法安检被取消辩护权。为法轮功学员辩护的律师权利不能保证,法轮功学员的人权堪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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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杨帅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