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七年四月十八日,裴淑梅在长春市劳动公园和一名老人唠嗑时,被二道区国保大队两个便衣警察强行带走。过程中,两名便衣没有出示警察证和传唤证等必备的法律手续(属非法传唤和抓捕),并由二道区国保大队队长孙润先带头,在没有裴淑梅在场的情况下,到裴淑梅的住处非法抄家。
在整个过程中,国保孙润先等人没有出示警察证、扣押物品清单等,属严重的程序违法,即使这样,裴淑梅的家人还是耐心的给孙润先等人讲法轮功真相和裴淑梅学法轮功后的身心变化、当前的时局。但孙润先及国保大队的副队长等人员拒绝听,仍然执行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七月十八至十九日和七月二十六日,裴淑梅的家属和律师两次到二道区检察院去阅卷,检察院的相关责任人范文婷等推诿不让阅卷,说必须出具610(中共为迫害法轮功专门成立的非法组织,凌驾于公、检、法之上)和纪检委的证明。后来家属同律师去长春市610,610人员说不管此事,让到纪检委去问,互相推脱。
后得知检察院已将裴淑梅的案件移交到二道区法院。八月三日,家属同律师来到二道区法院要求阅卷,律师给相关负责人赵俊峰打电话,他说需要律师拿出当地司法部门开具的备案证明,才允许阅卷,实则刁难律师。律师表示,这是司法界的耻辱,针对二道区检察院和法院的违法行为,一定要控告到底。
九月二十二日,裴淑梅的家属和律师再次一起去了长春市二道区法院要求阅卷,案件主要负责人赵俊峰百般刁难与推诿,拒绝律师正常阅卷,并威胁律师与家属。
针对这种情况,律师和家属又去了长春市检察院,直接到控申中心,找到相关负责人,控告举报赵俊峰不履行职责,侵犯了当事人和律师的合法权益。市检的相关负责人却玩忽职守不予作为,相互推诿。
面对这一切,裴淑梅的律师明确表示:对于赵俊峰等人非法阻止律师阅卷,公然违反法律程序的行为予以控告,裴淑梅的家属也决定运用宪法赋予公民的合法权益,提起对赵俊峰等不法人员的控告,并要一告到底,为善良与正义讨回公道。
参与迫害责任单位及人员信息:
▼迫害长春裴淑梅责任人信息补充:
长春市二道区法院: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6233号
刑庭副庭长赵俊峰17643107033 13596088838、0431-88559449
指派律师孙雪铮13944800109
二道区检察院:
地址:长春市东盛大街3358号
检察长刘志民、副检察长曹伟利13944860228
公诉科:
科长蒋帅13904311665、18584308048
李玉玉18584308059、86102111转8522【非法构陷裴淑梅的公诉人】
范文婷15843126669、86102111转8522
张延18686500331(曾经非法参与过诉讼法轮功学员)
长春市公安局二道区分局:
地址:二道区东环城路与岭东路交汇处
国保大队:
孙润先15904406898
林长辉15904406880
杨玉富15904406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