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子平被非法关押已达一百五十个日日夜夜,身体明显变的憔悴、消瘦。在法庭上,他一直都在否定公诉人对他的无理、非法指控。他说:给民众资料看,是行使自己言论自由的权利,我没有犯法!学法轮功做好人更不犯法!
刘子平的亲人及直系亲属不辞辛苦,清晨从桦川到桦南开车行驶一百二十公里的路程,他们坐着两辆微型车从乡下赶来,各自带着身份证进入桦南县法院指定刑庭参加旁听。大概有四十左右的旁听席位上几乎坐满旁听人员。桦南县“610”办副头目周伟也前去旁听。
刘子平,男,五十多岁,家住桦川县横头山镇解放村。自从修炼法轮功以后,他严格按照真、善、忍要求做一个好人,不知不觉中身体的多种疾病好了,坏脾气没有了,更加孝敬老人,关心别人。刘子平开了个小磨米房,收费是本地最低的,不管乡亲有没有现钱都能乐呵呵的给磨米磨面,乡亲们有困难时他都主动帮助,成了本地公认的好人。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晚,在百忙之余,刘子平去桦南县辖区孟家岗镇东胜村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被不明白真相的村长邵勇举报构陷,孟家岗镇派出所所长高大明和两名警员将刘子平当晚绑架关押在孟家岗镇派出所,次日移交到桦南县公安局。
所谓办案人去桦川公安局“调查”刘子平,在所谓的备案中看到刘子平曾在二零一五年被拘留十五天,不分青红皂白,套用“司法解释”,声称两年内有“劣迹”,错用刑法三百条给刘子平定罪,并非法起诉。
刘子平在二零一五年八月四日的下午,曾被桦川县公安局政委刘树民和特警大队丁国军强行绑架,并非法拘留十五天。当时情况是桦川县横头山镇派出所绑架两位法轮功学员,刘子平前去询问情况,被桦川县公安局刘树民、丁国军非法抓捕、审讯、逼问是否控告江泽民。
桦南县法院定于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日上午九点三十分非法庭审刘子平。刘子平当地的村民(亲属)听说聘请两位律师为刘子平无罪辩护,他们兴致勃勃,满怀希望能看到刘子平当庭解除冤案无罪释放。因为他们最了解刘子平的为人。他们看到自从他学炼法轮功后变化非常大,最明显的就是烟不抽了、酒不喝了。变得身强体健,性格善良,使家庭和睦、邻里和顺、社会和谐。不偷、不抢、不嫖、不赌,这样的好人是不能给判刑的!
然而,中共统治下没有司法独立。当天的所谓“庭审”中,审判长有意袒护公诉人。比如公诉人张金玲(副检察长)肆无忌惮的在法庭上多次打断当事人陈述权利,阻碍不让当事人提及法轮功真相,公然诽谤、污蔑法轮功,对法轮功学员人格侮辱、歧视,企图阻碍律师、不给律师为当事人辩护的机会。律师一再举手,争夺律师辩护的合法权利,在合理抗争后,才得到当事人的合法陈述权利。
律师依法辩护,据理力争, 最后把公诉人驳得无言以对。然而,公诉人张金玲毫无隐晦,当场又宣读给刘子平量刑四年。中共人员赤裸裸的暴露出专横跋扈、肆意违法,引起旁听人员的极大愤慨。一位七十岁左右的退休老人,曾经担任过武装部部长、乡长。旁听中,反复嘟囔着说:这庭开的真砢碜(东北方言可耻的意思)。
“庭审”大约一个小时,审判长车旭冉宣告经合议后择日再宣。
庭审结束后刘子平的一位亲属走在大厅中听到两个法警私聊。这位亲属听到后,如卸重负一样,高兴的告诉其他亲属说:那两个警察都说“法轮功是不违法的”。一位六十左右的女士(退休教师)说这两位律师辩护的真好!有理有据。一位老村民说:没罪、没犯法咋还不放人?!
参与庭审人员:
审判长 :车旭冉-13845494432 办公室-04546797047(曾审判过法轮功被构陷案件)
陪审员;刘洋-18724267767 办公室-04546797050 张晓冬
桦南县法院
民二庭庭长:吴艳文13039627666(检察院公诉人张金玲丈夫)
院长 :王刚 13359553322 办公室0454-6797058
副院长:
李少峰 13504693300 办公室0454-6797046
王宏图 15326576668 办公室0454-6797067
卢霞 13089651666 办公室0454-6797005
孙景良 13199126188 办公室0454-6797052
党组成员
于洪军 13352548555 办公室0454-6797072
孙庆才 13199125678 办公室0454-6797036
杨晓春 13009765289 办公室0454-6797066
周海滨 15245443888 办公室0454-6797071
朱佑梅 13039626655 办公室0454-6797056
桦南县检察院
桦南县检察院检察长:麻利壮(新上任)
副检察长:张金玲 13734525999
批捕科科长:石大力 13836699233
桦南县公安局孟家岗镇派出所
所长高大明- 手机-13845432228 座机-6756110
副所长-任先哲- 手机-15164505056
桦南县政法委“610”办史志刚 13349445566(新上任)
副主任周伟15663067123办公室0454-6262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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