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十四日上午九点,南开法院对王观娟非法庭审,律师出庭辩护。王观娟唯一的女儿被法庭视为当事人,不准旁听。
庭辩开始,律师对公诉人诬陷王观娟的所谓证据一一予以驳斥,并指出了公安机关在办理此案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律师当庭宣告:修炼法轮功是合理合法的!
王观娟也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庭审进行了二个多小时。
王观娟是南开机动车经营部的退休职工,在中共迫害法轮功已逾十八的时间里,她曾因坚修法轮大法被非法关押判刑,于二零零五年一月放回后,她不配合街道、派出所、和平分局等部门对她的继续迫害,并不辞辛苦的向民众讲述有关法轮功的真相,以及中共迫害法轮功的真实信息。
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六日,王观娟再次被公安和平分局的警察抓捕、抄家,关押在和平分局看守所。之后再次被非法判刑,关押在天津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南开区公安分局预审科:
李晨(音)13702120777
陈某(女)13820662999
天津南开法院:
法官:李之圣
电话:02283615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