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姐跟狱方沟通。面对这样的要求,辽宁女子监狱第七监区姓赵的女科长回答:“宁可脱掉这身警服,我也不会道歉!……周亚芳再不吃饭,我们就强行灌食了!”
周亚芳,今年四十九岁,因讲真相被中共凌源公检法部门构陷、冤判六年,现在被非法关押在辽宁女子监狱。
狱方强制在押人员劳动,每天长达十五个小时。周亚芳认为自己修炼法轮功无罪,拒绝劳役,并绝食反迫害。
自二零一七年七月至二零一八年一月这半年来,家属四次被监狱找去劝说周亚芳吃饭。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三日,家住三道河子的周亚芳去北炉乡集市上讲真相,被北炉派出所、凌源国保大队非法抓捕。
国保大队拼凑虚假“证据”,律师当庭指出这些“证据”漏洞百出,系凭空捏造。
周亚芳被枉判六年,关押在辽宁女子监狱第七监区。
二零一七年七月五日,周亚芳的家属接到监狱电话,说周亚芳在狱中已经绝食七天了。
第二天早上,家属赶到女子监狱第七监区,队长说:周亚芳在监狱里不转化、不干活、讲“法轮大法好”,还告诉别人三退(退出中共党团队),被狱方关了禁闭。而后周亚芳就开始绝食。
演示:关小号 |
两位家人看到周亚芳之后,都哭了。周亚芳被折磨得皮包骨,家人都快认不出她来了。
周亚芳说自己在监狱里被强迫长时间干活,而且由于绝食反迫害,身体被打得多处青紫。身边的队长矢口否认。家属警告狱方不要打人,又劝周亚芳吃饭,周亚芳同意了。
二零一八年一月四日上午,家属又接到监狱电话,说周亚芳再次绝食。
五日,家属来到监狱。周亚芳向家属陈述自己遭受的迫害:因为她抵制奴役劳动,被囚禁在库房里长时间罚站,每天从早上站到晚上十点多,困了闭上眼睛就被踹醒。家属很担心。劝其吃饭,周亚芳不同意。
二零一八年一月八日、十六日,家属又两次应监狱要求来劝说周亚芳吃饭。周亚芳要求队长、科长道歉,并承诺以后不再强制她劳动,被科长拒绝。
科长要求家属在灌食责任告知书上签字,家属一看,上面写的是一些灌食时可能出现的各种后果,如“出血、脏器破裂甚至死亡”等。家属知道,监狱对法轮功学员的灌食并非出于人道,绝大多数都是摧残性的(辽宁法轮功学员孙莲霞、李秀梅、周玉玲、黄克、王秀林、李宝杰、盖春林、吴连铁等都是被监管单位野蛮灌食而死亡的。)因此坚决不签字。
十六日,家属会见周亚芳的时候,周亚芳已经在医院里,鼻子插着管子、手背铐着,说话无力,虚弱不堪,瘦得不成样子。
家属担忧这样下去会有生命危险,提出给周亚芳办理保外就医,被监狱方拒绝。
为了维护周亚芳的合法权益,一月二十三日,家属准备好一份文字材料,来到辽宁女子监狱与监狱方交涉。材料中揭露了监狱对周亚芳的迫害,列出《监狱法》相关法律条文,并表明家属将要追究监狱方违法行为。将此材料交给姓赵的科长。交涉中,家属得知周亚芳已经被强制灌食。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绘画) |
家属要求会见周亚芳,以当面了解其受迫害情况。狱方一开始不让会见,借口是周亚芳已经开始吃饭,你们会见容易影响她情绪。经过家属艰难交涉,最终狱方同意家属与周亚芳通了电话。
电话中,周亚芳自述目前待遇尚可,已经开始吃饭。家属告知周亚芳,如果有人虐待你,你就把名字记下来,我们在外面控告他。
辽宁女子监狱对法轮功学员的超长时间劳役违背中国《监狱法》、《劳动法》。而法轮功学员因思想、言论、信仰被中共邪党枉法裁判,并非罪犯。所以每一个法轮功学员拒绝监狱中的劳役,相当于维护自己作为公民的正当权益。如果因此被狱方殴打、体罚、恶意灌食,狱方很可能就会面临家属对其“虐待监管人罪”的指控。
周亚芳的四姐和其他亲属多次往返奔波于凌源、沈阳之间。周亚芳的父亲八十八岁,母亲八十二岁,女儿的六年冤狱及所承受的虐待,对这两个耄耋老人来说,显然是很残酷的事实。年逾古稀的公婆身体不好,十分想念儿媳妇亚芳。
周亚芳性情温和,从不与人发生矛盾。她于二零零一年前后走入修炼,法轮大法“真、善、忍”的修炼原则,使她对自己道德水准的要求更高,对公婆也比以前更好。
有一次,婆婆从山上摔下来受伤,周亚芳给婆婆送饭,照顾婆婆,一直到婆婆康复。秋天还帮着公婆“劈棒子”(方言:收玉米)。
周亚芳被关押已经三年多了,婆婆抓着亚芳二姐的手,一边哭一边说道:快让亚芳回家吧,这个家离不开她!
周亚芳的家属表示,自己的亲人并没有犯罪,作为家属,会一直关注其在狱中的情况。必要时会到监狱驻检办公室、监狱管理局、检察院去投诉、控告。
二十三日接待家属的是姓赵的科长,人很年轻。交涉中,她一直不承认周亚芳在狱中被殴打、体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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