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微信群签字一事,致广大学生家长及老师的公开信
各位学生家长老师:你们好!
近日我地区部份学校利用老师与家长的微信群,在学生家长中,开展了向“邪教说不”的签字活动。从表面上看,学校开展此活动是对学生与孩子们的关心与爱护,是为了让他们能在社会中更健康的学习与成长,然而从本质上看,此活动开展的背后却蕴藏着不可告人的邪恶与深不可测的陷阱,对我们的学生损失巨大,对我们的孩子危害无穷。
作为老师与家长希望你们为了学生与孩子的未来,冷静的看一下我们写给你们的这封带着无限关爱与善意的书信,从而分辨出真正的正与邪、善与恶,并做出有利于学生与孩子的行动,共同的呵护好我们的孩子与学生,呵护好我们家庭与民族的共同希望与未来!
学校是学生们求知的沃土,也是孩子们成长的摇篮。然而这座本该宁静的象牙塔内却并不平静,时不时就会有人利用权力将各种政治因素延伸到校园,伸向那些还不成熟甚至于不谙世事的孩子们,将学生变成各种运动的牺牲品。就在几十年前,就是那些原本还是学生的孩子们在所谓上级或领导的召唤下,竟然干出一些无法弥补的错事坏事。他们以造反有理的名义,将自己的师长踩在他们的脚底;他们以封建迷信的名义,将珍贵的文化遗迹破坏殆尽;他们以革命的名义,在社会上从事打砸抢犯罪活动;他们以上级号召的名义,批判我们的先祖圣贤孔子等等等等。
总之,太多太多不该学生参加的事情,在上级的安排与号召下,学生们都参与了,可是当运动过后,个人造下的罪过自不必说,浪费了的青春、荒废了的学业、甚至于失去了的生命却没有人为他们买单。
今天历史仍然在不断的演绎着类似的故事,虽然故事的内容并不重复,但是故事的内核与本质却没有改变,学生们同样也是在上级或领导的安排下,去做一些他们并不了解的事情,比如他们现在正在面对的要对“邪教”表态、要对“邪教说不”这样的活动。
其实,反对邪教是正确的,邪教是害人的,所以人人都应反对,然而问题的关键是什么是正教、什么是邪教?是不是中共能决定的?被中共役使的政府部门人员明明知道什么是正、什么是邪,却由于不可告人的目的或错综复杂的私利而故意将正的说成邪的,将邪的说成正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盲目的随着上级的要求参与到他们号召的运动中来,最终受伤的还是我们自己。
二千多年前,罗马的皇帝尼禄不也是将善良的基督徒说成是邪教徒吗?当疯狂的市民及军警跟着政府对善良的基督徒进行多年的迫害后,最终才明白,基督徒是真正仁爱与善良的,才知道自己多年来对基督徒的嘲讽与迫害是多么的可耻与可悲,后来基督教成了西方国家公民几乎人人信仰的国教。
明朝后期的名臣良将袁崇焕,为了保卫大明王朝,铁血丹心、鞠躬尽瘁、忠贞不渝,然而由于被敌人陷害,结果被朝廷以叛国的罪名将其千刀万剐处以极刑,袁崇焕蒙受了千古奇冤。当时很多不明真相的百姓对朝廷的决定信以为真,甚至于争着吃下他的人肉以解心头之恨,后来真相被人揭晓后,人们才大呼上当,并为袁崇焕重新修建了宗祠以供后人敬仰。试问那些曾经吃下自己国家与民族的千古忠臣的人肉的那些百姓们会是怎样的心情呢?
法轮大法(法轮功)是以“真、善、忍”为核心的教人向善的高德大法,造福国民和全人类,在人类道德下滑最严重时期救度世人。今年是法轮大法传出25周年,已经洪传世界100多个国家和地区,法轮大法祛病健身的神奇功效和修复人类道德的洪大力量影响着全世界的人,使不同阶层不同种族的人走进了大法修炼,包括港、澳、台。李洪志先生和法轮大法迄今已获得各界褒奖、支持议案等3000多项。法轮功的主要著作《转法轮》已被近40种语言在全世界发行。
仅仅因为受到一个汉奸出身的当权小丑江泽民的妒嫉,江泽民不顾政治局常委的集体反对,非要违背事实、民意与法律硬是将法轮功定性为“×教”,然后动用国家四分之一的财力对法轮功修炼者进行无理迫害与镇压。这场对信仰“真善忍”修炼团体的迫害,是非法的,严重犯罪的,是不被世界所认可的。
对法轮功的迫害已经有十八年多了,法轮功及修炼者不仅没有被迫害倒,反而在全世界五大洲的几十个国家对迫害元凶江泽民提起了刑事及民事诉讼,在中国国内,也有几十万人实名向最高检察院及法院提交了对江泽民的刑事举报及起诉状,随着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追随者周永康、薄熙来、苏荣等相继落网,中华民族的千古罪人江泽民受到历史与人民的清算与审判的日子已为期不远。在这样大的背景之下,有识之士早已暗中为法轮功平反收集与保留证据,早已为审判那个为祸中华的江泽民及帮凶做着大量的准备与铺垫工作,只有那些鼠目寸光与没有头脑的人还在继续为江泽民发动的这场迫害卖命。人家已经偷走了驴,他们还在充当最后来拔橛子的人。
因此,我们的老师与家长对于那些至今还在打着孩子们的主意,还想从无辜的孩子们的身上为自己换取升迁的政治资本的小人的卑劣行径,一定要认清其邪恶用心,并用自己的方式坚决抵制。
各位家长、老师,为了让我们的孩子能更健康的成长,为了让我们的学生能拥有更纯净的心灵,为了让我们的学生、孩子能有一个更美好的未来,我们的家长与老师必须携起手来,在历史这样的一个错综复杂的特殊时刻,用我们的智慧与身体保护好我们的孩子,呵护好我们民族的希望,因为只有保护好他们,我们的生活才有意义,只有呵护好他们,我们才能真正的共同拥有最美好的明天与未来!
关心您的法轮功学员
涞水县各界民众:你们好!
最近,涞水县防范办,原名六一零(是1999年6月10日,江泽民一伙为迫害法轮功而专门成立的非法组织)和涞水县公安局联合发布一份蛊惑民众举报法轮功的所谓‘有奖通告’。
先说这个‘防范办’,它本身就是一个非法组织,它既非专门政法组织更非政府组织,它没有任何权力发布通告,而且是让民众违法犯罪的通告。正是因为它是非法的,所以通告落款没有时间没有公章,是见不得阳光的。所以每个公民都有权对它发布的通告进行抵制,拒绝,做到不接受、不听、不看、不信、不传播、不举报,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至于因为举报法轮功而使自己违法犯罪。对于应被取缔的防范办(610组织)和公安局,应立即撤销非法通告,停止有奖举报法轮功的非法活动。
中共利用防范办组织和公安局,欺骗诱导蛊惑举报迫害法轮功,迫害叫人做好人的高德大法,这是破坏神传给人的文化,就是在毁掉生命回归的路!保护大法、保护法轮功学员,神会赐给你们无边的福份!能不能正确对待此事,关系到每个生命的存亡,请千万把握好,别被几个小钱出卖良知断送身家性命!因为破坏佛法、正法,是要受到天理和国法的惩罚的。
关于中共危害民众邪恶本质、手段和罪行及后果在国外最大中文媒体大纪元的评论《九评共产党》和最近发表的《共产主义的终极目的》中进行了全面深刻具体的阐述。建议大家认真拜读。
今天,我们想要告诉民众的几个问题是:法轮功到底合不合法?什么是邪教?谁才是邪教?并列举迫害法轮功遭到恶报和保护法轮功得到福报的实例。
一、法轮大法是正法,修炼法轮大法合法利国
2011年3月1日,胡锦涛、温家宝执政时期,新闻出版署废止江泽民在任时禁止出版法轮功书籍的禁令,这就说明对法轮功书籍的出版、学习、宣传、保存的合法性。中国《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信仰、通信、出版、游行、示威等权利。法轮大法不仅能使人修心向善、祛病健身、延年益寿,还会给社会带来安定。所以法轮功是合法的是利国利民的。习近平国家主席上任后,大力提倡的就是复兴中华五千年文化,回归道德文明,保护宗教信仰自由。
首先,法轮功是合法的,是以“真、善、忍”为核心的教人向善的高德大法。造福国民和全人类的。今年是法轮大法传出25周年,已经洪传世界100多个国家和地区,法轮大法祛病健身的神奇功效和修复人类道德的洪大力量影响着全世界的人,使不同阶层不同种族的人走进了大法修炼。包括我国港澳台。李洪志先生和法轮大法迄今已获得各界褒奖、支持议案等3000多项。法轮功的主要著作《转法轮》已被翻译成近40种语言在全世界发行,这一切都在说明:这场对信仰“真善忍”修炼团体的迫害,是非法的,严重犯罪的,是不被世界所认可的。
真相是江泽民出于妒嫉开始打压法轮功,捏造这样的罪名来诽谤大法、为自己的恶行找理由。而江泽民等许多中共高官却因迫害法轮功遭到30多个国家以“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反人类罪”起诉。自古邪不胜正!公道自在人心!这就是天意!为什么全世界只有中共在迫害?请您看看震撼全球的书《九评共产党》和《共产主义的终极目的》您就会明白。
二、什么是邪教?
邪教是相对于正法、正教而言的。其根本区别在于:邪教是让人行邪作恶成为坏人的;正法正教是教人修心向善做好人的。这仍然是基于人类对善恶正邪基本价值公允、认知基础上对邪教正教的公正界定。让人行邪作恶的邪教又分为三种情形:
1、让人明目张胆行邪作恶的邪教。
上个世纪在中华大地出现了一个信奉马克思“幽灵”理论的组织(马克思在1848年发表《共产党宣言》,公开宣称“一个共产主义的幽灵,在欧洲上空游荡”)。这个组织打着“为普天下劳苦大众谋幸福”的旗号蒙蔽穷人说:穷人之所以穷,是因为有富人的存在,是因为富人剥削了穷人。穷人要想富起来,就把富人打倒、杀死,把富人的财产抢过来。这是典型的教唆人杀人抢劫行邪作恶的邪恶理论!但这种理论却欺骗穷人说:我们这不是杀人抢劫、行邪作恶,我们这是正义革命!于是在这种邪恶的杀人抢劫正义革命邪说蒙蔽下,有多少人打着“正义革命”的旗号明目张胆的行邪作恶,杀人抢劫。
2、让人心存侥幸行邪作恶的邪教。
还是上面的幽灵组织,在上个世纪在中国大陆建政后,强力推行其所谓的“唯物主义”的“无神论”,对中华民族几千年来崇奉的敬畏天地神明、敬畏善恶报应天理的有神论大加诋毁和批判。
有神论和无神论,其关键不在于对是否有神的存在的认定。而在于对人类道德产生的影响。有神论让善恶报应的天理如影随形,对人有着无时无刻无处不在的约束力,时时在约束人不能做坏事,甚至不好的恶念都会招致上天的报应。这自然对社会整体道德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人人信奉天理报应,自然不敢为非作歹,于是天下自然太平。
而无神论让人不相信有神有佛有天理报应,于是人失去了如影随形的天理的约束,即使有形的法律很健全,也难以保证人在没人监督的情况下心存侥幸的做伤天害理的坏事。无神论的最大危害,就是让一切约束人不能行邪作恶的道德规范和法律规章,在无神论的灌输下,失去了对人类的终极约束力。人人都不相信有天理报应,人人放纵自己的私欲,这样整个社会的道德就会急速下滑。问题的关键是,善恶报应的天理并不会因无神论的诋毁而不存在。天理永存,任何生命,无论是故意作恶还是受邪恶蒙蔽作恶都会招致天理的报应!
3、让人沦为不讲人性的畜生和政治流氓小人的是邪教。
还是上面提到的幽灵组织,上个世纪在中华大地大搞政治整人运动,在历次政治运动中,有多少人为了“先进、积极、进步、革命”等等一类的政治虚名,与自己的父母亲友划清所谓的阶级界限,六亲不认,打父母,骂老师沦为了不讲人性、人伦尽失的畜生和政治流氓小人。试想,让人为了某些政治虚名沦为不讲人性的畜生和政治流氓小人的理论说教还不是邪教吗?这样的组织还不是真正的邪教组织吗?
三、谁才是真正的邪教?
破坏创世主传出的“真、善、忍”法轮大法的组织才是真正的邪教。法轮大法教人修心向善,说真话、办真事、做真人,遵纪守法,敬仰神佛、能使人祛病健身、延年益寿、返老还童,许多绝症病人通过修炼起死回生,许多违法贪腐人员通过修炼改邪归正,利国利民。而邪教是教人假、恶、斗、烧、杀、掠、抢,中共残酷迫害“真、善、忍”大法和这个修炼群体,已有18年之久,几千万人受到被非法抄家、拘留、劳教、判刑、各种酷刑、开除工作、被逼离婚等迫害。被迫害致死四千多人,不包括被活摘器官致死的,中共这样的组织是真正的破坏正法正道的迫害好人的邪教组织。中共发动全民对法轮功造谣诬陷各种打击迫害,就是逼着民众和他们一起行邪作恶,让众生对大法犯罪,从而让众生失去被救度的机会,断送众生回归的路。
上天有好生之德,每当有大灾难降临之前,一定会对人有所警示,会出现许多征兆,或是一些动物的反常行为,或是一些异常的天气变化,或是一些流传的预言等,用以警示世人,就看人怎么选择。
古人云:“三尺头上有神灵”;“善恶有报,如影随形,不是不报,时辰未到。”曾经那些参与迫害、毁坏大法资料的人,因为自己一时的糊涂,招来恶报的事情触目惊心;一些明真相,保护法轮功学员的世人,为自己的善心善举得到了福报的事情比比皆是。
下面列举了一些明慧网曝光的迫害法轮功的人,其恶行导致的恶报,还有一些世人明真相、保护法轮功学员得到福报的案例(如果想知道更多的真相,请翻墙上明慧网)。
恶报实例:
在此仅举几个众所周知的例子:
迫害法轮功的元凶之一,原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和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六一零办公室”的头目李东生都已被判刑,巨额家产被抄;迫害法轮功的急先锋,活体摘取和买卖法轮功学员人体器官的元凶徐才厚、薄熙来、王立军,前者被抄家后得绝症而死;后面的两位倾家荡产、终生身陷牢笼;中央电视台新闻副主任陈虻,因造假拍摄所谓的“天安门自焚”案件构陷法轮功,于2007年得癌症死去,年仅47岁(国际权威组织已经证实所谓的《天安门自焚》是一场栽赃法轮功的假案);中央电视台播音员罗京,因当年主播诽谤法轮功的节目,得喉癌,死前受尽病痛折磨,死时年仅48岁;
河北保定市定兴县教育局副局长任庆军遭恶报
河北省保定市定兴县原教育局管人事副局长任庆军遭恶报,得了痴呆症,且殃及儿子。任庆军,男,六十多岁,祖籍杨村乡杨村人,住教育局家属院。他在任期间,紧跟江泽民邪恶集团,所谓执行“上边”命令,开除五名法轮功学员。还让全县校长、教师给全县学生发放诽谤大法书册,并在学生考卷里出现诽谤大法考题,毒害众生。现任庆军已遭恶报,也殃及儿子。他的儿子在天津医院当医生,三十五岁,于二零一七年上半年,得脑血栓,突然死亡。任庆军得了痴呆症,生不如死。这是任庆军充当江泽民打手的结果。
下面再列举几个普通老百姓的实例:
陈强强,河北西柏坡镇梁家沟村民。二零零四年三月二十五日晚,封建成、韩三梅夫妇及封强,到该村发放真相资料,被陈强强发现后到西柏坡派出所告密,获举报赃款五百元。而三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非法劳教三年。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六日,陈强强从车上卸荒石料,不想被大石料挤压,导致内脏出血,当场死亡,年仅四十二岁。
大家看看啊,这值得吗?迫害修炼人,天地不容。每个法轮功学员都牵扯到一个或几个家庭,这么做,又伤害多少无辜的人!为一时的名利,甚至是蝇头小利,出卖自己的良知助纣为虐,伤害好人的同时,失去的却是自己的生命和幸福。
明真相、保护大法得福报的实例:
沈阳市市民保护法轮功学员得福报
二零零三年,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严重的时候,沈阳市民小为(化名),和他父亲一起帮助法轮功学员租了房子,并收拾妥当把法轮功学员安顿下来,还时常去看望法轮功学员。
后来小为就得到了福报:有一个大批发商非要把自己的摊位转让给他,还说除了他,谁也不给,并且把自己的客户全部介绍给他。原来小为做的买卖不大,赚钱很辛苦,现在小为的买卖做大了,雇用了十来个人,并购置了新房和两辆车。小为的父亲得了心脏病,到医院检查要做手术,医生说手术很危险,全家人都很担心。这时法轮功学员来看望老人家,让他看大法真相小册子,并让他诚心敬念“真、善、忍好!法轮大法好!”。老人照做了,结果,在手术前检查时,医生说不用做手术了,病全好了。
村干部保护法轮功学员得福报
有一位治保主任明白大法真相,自从迫害开始就一直保护法轮功学员,每次中共警察要来村骚扰,他就马上告诉法轮功学员,叫把书、资料等东西收拾好。一次,一个法轮功学员的书被恶警看见,要带她走,治保主任坚决不让,说“要抓就抓我吧”,这样把法轮功学员保护下来了。
有一天,治保主任出门办事,被一辆疾驶的轿车撞出去100多米,整个人在空中飞旋了好几圈,然后摔在地上,周围的人都吓傻了,可他从地上爬起来一点事儿都没有,只是腿上擦破点皮。这就是他保护法轮功学员得福报了。现在他和家人都很相信大法。
派出所所长善待法轮功学员 步步高升
某地一派出所所长明真相后,暗地里保护法轮功学员,九九年七二零后法轮功被打压时,他也被卷了进去,他对法轮功学员的态度和别的警察不一样,表面上他比谁都张罗的欢,实际上属于枪口抬高一寸的那种人。七二零后,一天半夜里,一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一个郊外的房子里,非法审讯的就是这位所长。当时,所长一脸凶相,桌子上摆了不少刑具,他问法轮功学员:“你是自己说呢?还是我们让你开口?”法轮功学员说:“还有多少刑具?都拿出来。”这时,所长看了看他,说:“你再好好想一想?今天你是抗不过去的。”说完就走了。临出门时,又说了一句:“我去一趟厕所,你可不能跑啊!”
开始,法轮功学员以为他真上厕所了,可是,等好长时间人也没见回来,瞅瞅门外,走廊里一个警察也没有,学员立即想起他那句话,明白这是有意放他走啊,于是他悄悄出了门,很顺利的走脱了,从此去了外地。
而这个所长呢,此后不久被提拔为市公安局副局长。又过了几年,他被提拔到省公安厅的副厅长,家也搬到了省城,真是步步高升。
这是他善待法轮功学员得了福报,因为人的福报除了自己积的德外,当你做了大善事的时候,特别是在法轮功学员受难期间,谁能善待法轮大法,善待修佛的法轮功学员,谁就要得到大福报!
这些例子,都是在明慧网上发表的真实案例,把这些讲给大家,就是希望大家一定要明辨善恶,不要一时被谎言迷惑,被利益诱惑,做出伤害法轮功学员的事,从而给自己和家人带来不幸和灾难,这也绝不是我们法轮功学员想看到的。
古语说的好:“人行善之,天必佑之;人行恶之,天必惩之”。
反之,在大法遭到邪恶诬蔑迫害的时候,在这个大是大非的时刻,您还能明白是非、支持善良,保护大法与法轮功学员,这就是最珍贵的善念,那您一定会得到上天的赐福和佑护,遇难呈祥、化险为夷。我们衷心地希望见到此信的父老乡亲们、我们有缘的朋友们都作出明智的选择,从而拥有光明美好的未来!
此致
真心为您好的法轮功学员
锦州自古为历史名城,风水宝地,西来幽灵侵我中华大地,突现百年红朝,悠悠古城历经磨难。尤其,99年江氏恶丑利用中共发动对信奉“真、善、忍”民众的肆虐迫害,竟甚文革浩劫之极。在大法蒙冤,佛弟子遭无辜迫害,身处危难之际,法轮功学员放下自我,和平、理性反迫害,慈悲讲清真相,救度被欺世谎言毒害的每一位生命远离劫难,当然包括曾经或正在参与迫害的所有无辜警察。
这封信的提笔,是基于法官、检察官的职责之重与锦州司法界实施迫害政策所至的后果、现状进行沟通、辨析。更望你们的所行所为能对社会负责,对历史负责,对自己负责。
一、非法判刑引发的命案
江泽民企图用“假、恶、斗”战胜“真、善、忍”,18年来,它操控的“两高”《内部通知》居然敢凌驾于国家宪法之上,利用所有“法院”“检察院”践踏国法,滥用刑法“第三百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罪”),对数千万道德高尚的“真善忍”佛弟子进行非法“审判”、枉法定罪。迫害至今,锦州地区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已达153人,劫持监狱后迫害致死8人,刑期最长13年,年龄最高73岁,年龄最小27岁),女性100人。
下面仅举几例,请锦州的法官、检察官们看看迫害之不堪后果:
1、劳动局长被秘密判刑四年、惨遭虐杀
李凌,女,生前任锦州古塔区劳动局副局长。修炼法轮功后,她工作廉洁奉公,待人诚恳。2002年的一天,她与原单位同事讲述法轮功真相,被古塔区政法委人员绑架,劫持到看守所,期间公检法部门秘密收集所谓证据,两次非法庭审家属全然不知。后李凌被古塔区法院秘判4年,上诉被非法驳回,劫持到辽宁女子监狱。据在监狱服刑的人士披露:李凌在狱中,遭多种酷刑折磨。2004年11月17日晚,在监舍内,犯人朱启荣在监狱警察郭乃娟、许曼指使下,将李凌的头部用棉被死死压住,后朱启荣坐在她头部的棉被上,长达两个小时,导致她窒息而死。监狱欺骗李凌的家属说她死于“心脏病”。李凌去世时年仅51岁。
2、张立田被诬判入狱,一个月被毒打致死
张立田,男,36岁,山东籍法轮功学员,2008年4月被锦州市公安局反×教支队和太和分局恶警绑架到锦州。8月被锦州太和区法院诬判5年,10月份被劫持到锦州监狱迫害,11月17日被监区长程军、张宝志与犯人毒打致死。监狱谎称张死于心脏病,家属提出委托外省法医做尸检,以查明真正死因,追究凶手的刑事责任。锦州城郊地区检察院和市检察院无理驳回了家属的申请。检察院的刘秀岩和宫佩合(音)态度非常蛮横,市检察院的李世成还对家属说:“在你们看来是人命关天,在我们看来司空见惯。”11月26日张立田的遗体被凶手张宝志偷偷地由殡仪馆拉回监狱,两检察院对此装聋作哑。家属辗转于辽宁省和锦州三个检察院之间,他们互相推诿、拖延时间。2009年1月5日,家属被迫去了北京最高检察院信访办,递交了控诉书。锦州监狱不给家属死亡证明,阻止家属继续上告。张宝志猖狂的说:“你们把案子撤了,我就给你死亡证明。”
3、善良妇女被枉判重刑、屡遭迫害悲惨离世
刘凤梅,原锦州女儿河纺织厂职工。她自幼体弱多病,1995年11月有幸修炼法轮功,不久所有的病都痊愈了。她按真、善、忍标准做好人,家庭和睦,工作出色。1999年7月中共迫害法轮功开始,身心受益的她因不放弃信仰却多次被投入派出所、劳教所等邪恶黑窝迫害。2008年2月25日她又被锦州太和分局国保大队绑架。8月4日至7日,太和区法院非法开庭审理刘凤梅等4人。李和平、江天勇等来自北京的8位律师调查、见证了此案,并为法轮功学员做了无罪辩护。江天勇律师说:“指控”是虚构的、是不成立的,是造假的。后刘凤梅被太和区法院诬判13年。上诉后,锦州中法未开庭却非法维持原判。
同年10月刘凤梅被劫持到辽宁女子监狱迫害,每天做奴工12小时,被两个包夹监视,遭受打骂;晚上收工后她被关到小黑屋,逼写“三书”,直到深夜;长时间罚站、蹲,支撑不住就招毒打;甚至绝其饮食。沈阳的冬天酷寒,零下20多度。狱警野蛮地把她的被褥和棉衣全部收走。冰冷的寒夜,她头枕半卷手纸,睡在木板床上,冻的腿抽筋,颤抖着挨到天亮。2011年11月,监狱迫害加剧,她被带到活动室坐小板凳,看污蔑法轮大法的录相。迫害持续七个月。后来她每天便血,下身流血,腰疼得厉害。2012年7月,她被送到医院,被确诊为乳腺癌晚期,兼卵巢瘤。保外回家后,她在监狱和当地恶警的不断骚扰恐吓中,经两年4个月的痛苦挣扎,2014年12月18日,含冤离世,年仅48岁。
4、好人被冤判入狱、十指穿针,折磨致死
黄成,原锦州女儿河纺织厂职工,他为人淳朴善良,下岗后被雇佣在厂区扫路面卫生。公司经理说:“要找个炼法轮功的,干活放心”。这公认的好人,2008年2月25日,被太和区女儿河派出所绑架。8月太和区法院非法庭审黄成等4人。辩护律师林晓健、刘景省当庭指出办案机关对黄成的酷刑迫害,太和国保队长代勇竟厚颜无耻地给法官开一个书面证明说他没有刑讯逼供。在法庭上,人人都看得出黄成的胳膊折了,脚是瘸着走进来的,被打的腿上的筋都露了出来。可公诉人赵晓军、戴路强和法官梁贺祥却视而不见。在法庭陈述中,黄成等人揭露了被绑架的当天,所受到的刑讯逼供,太和分局刑警队的恶警们对他们疯狂施暴,4人都被套上两个头套暴打,每个人都能听到惨叫声。后黄成被太和法院冤判6年。劫持到盘锦监狱时,伤势严重,狱方开始拒收,押送的太和分局恶警戴勇说 “死都不怪你,死了找我。”后黄成被监狱恶警用十指插针等酷刑折磨致生命垂危,被打毒针后保外,2011年2月24日,他在极度痛苦中离世,终年55岁。
5、诬判入狱摧残、经济迫害,任桂霞含冤离世
任桂霞,凌海市金城镇人,84年结婚后有了3胞胎,女儿3岁时突发心脏病,医院诊断为“二尖瓣狭窄”,经常感觉心脏像被刀扎一样,疼得掉泪。这病非常难治,只能做手术换白钢的人造心瓣,费用得3至5万元。当时她夫妇二人都在金城造纸厂工作,每月工资150多元,就算一家人不吃不喝,要攒出3万元的手术费也要20年。天文数字的手术费让他们连想都不敢想。她还有脾脏等疾病,严重时疼得偷偷流眼泪……。无望的日子过了9年,97年她有幸修炼法轮功。没炼多久,身体就有了明显的好转,心脏病、腿病、风湿等在她身上根本就不存在了,脾气也好多了,能包容别人,还把家务都承担起来,她丈夫是个什么都不信的人,在事实面前不得不感叹“法轮功神了!”
99年7月江泽民疯狂对法轮功学员迫害,任桂霞为这个救了她命的师父和大法说句公道话,告知世人大法真相,就八次遭受绑架、非法关押迫害,每次迫害中都是九死一生。2008年5月12日她被凌海法院枉判3年。劫持到辽宁女子监狱,被迫害致心脏病、高血压等病症复发,几次被送到监狱医院抢救,2009年12月7日保外就医。2016年11月,任桂霞被通知将在12月份停发退休养老金。面对不公,她身心再次受打击,导致整日整宿的咳嗽、胸闷、气短、全身无力,状况越来越重。凌海市劳动局和社保局相关人员说是辽宁省近日下发的针对法轮功的新文件,以前曾被监狱或劳教所关押过的,在里边呆几年就停发几年的退休金。面对邪党对的经济迫害,她已写好了《关于取得我应得的退休金的申诉信》准备上诉。让人悲痛的是她没完成心愿,2017年2月6日含冤而死,年57岁。
二、触犯的法律及刑事追究(控告江泽民)
以上只是举了99年7.20迫害发生后,锦州法轮功学员被滥用所谓法律程序非法抓捕、刑拘、批捕、庭审、判刑,劫持入狱,施以酷刑,经济迫害,以至折磨致死的几个案例。检察官和法官多数是屈服于中共淫威,被江泽民拉下了水,他们执法犯法,所犯罪行主要是渎职罪和滥用职权罪,触犯的主要是刑法、法官法、检察官法。那么此行为导致发生的命案,应由谁承担呢?由此而产生的相关后果又谁去负责呢?
《刑法》第397条禁止“国家机关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指: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等。刑法397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徇私舞弊犯滥用职权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该条法律是约束国家机关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的不当、不法行为的,锦州公检法部份执法人员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过程中严重地触犯了此法律,构成犯罪,并且多例,至今仍有发生,这不让人深省吗?!
以上被非法庭审、判刑的法轮功学员都有律师做无罪辩护,一审后多都上诉到锦州中法,最后还是被诬判、投监入狱。这说明了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检察官法》明文规定:“审判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秉公办案,不得徇私枉法;”、“履行职责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秉公执法,不得徇私枉法;”、《宪法》第126条规定:“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这些明文规定是怎样体现的呢?政法委、“610”(江丑为迫害法轮功成立的非法组织)左右起诉、判刑已成常态,这也正是所参与的法官、检察官们的真正悲哀。
锦州市中级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的二审:这些年来,基本不开庭、且非法维持原判。让守法、善良的公民有冤无处伸、好人遭无辜迫害,听任、支持、助长非法案件继续发酵,亵渎法律,甚至造成草菅人命!锦州中法还早有涉嫌参与活摘器官的被指控。市中法的领导、参与的法官们,你们是锦州地区上级法院的执法者,如此作为,想到后果吗?!支持、纵容犯罪,国法不容!伤天害理,天理难容!而自己能“心安理得”吗!
自从2015年5月现政府推出“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政策以来,法轮功学员依照大陆有关法律,掀起了控告起诉江泽民的诉江大潮。据明慧网统计,截至2016年10月25日近21万人实名向高检和高院控告江泽民的犯罪行为。辽宁地区有近3万法轮功学员及家人控告江泽民,要求将迫害元凶绳之以法,还大法清白、人间公道。截至2017年11月底,全球已经有31个国家,超过260万民众,联署向中国两高刑事举报江泽民,辽宁签名举报已超过18万人,锦州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实名控告、民众签名举报已超2万之数。显见,针对江泽民犯罪集团的历史大的审判为期不远了!
三、修炼法轮功合法 传播法轮功真相无罪
法官、检察官们,你们是知道的,在中国,从来没有任何具有司法管辖权的部门,通过正当的法定程序,认定法轮功是所谓“×教”(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也从来没有哪条法律规定中国人不准修炼法轮功。“两高”《内部通知》不是法律,更不能作为定罪量刑依据。因为它本身未经任何合法的司法程序,故而就没有任何司法效力。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所谓宗教信仰自由,自然就包括了宗教信仰自身的存在、传播、发展的自由,以及公民信宗教或不信宗教的自由。那么,法轮功学员信仰“真善忍”,自然就有用任何载体(包括书刊、传单、小册子、标语、条幅、通讯、光碟、影视等方式)传播“真善忍”,弘扬做好人理念,救赎灵魂的自由。当法轮功学员遭到残酷打压,且在宣传上有冤无处诉的困境下,他们省吃俭用,自费自制一些“真善忍”法轮功的修炼内容和法轮功学员遭受灭绝人性迫害的系列真相内容传送给世人,这是维护老百姓的知情权呀,何罪之有?
作为人民的检察官、法官面对因滥用法律而发生的无辜命案是何感触呢?那么,对正在发生的非法批捕、起诉、庭审、判刑,上诉又将怎样去作为呢?这是我们所关注的。
2017年锦州法轮功学员有14人被枉判(人数创近8年历史之最,太和区5、开发区4、凌海2、黑山县2、凌河1),6人被劫持入狱。2017年11月末和12月份,锦州市法轮功女学员:潘文杰、陈再华被锦州太和区法院诬判5年,吕凤霞被诬判2年,王建茹被诬判刑1年半(皆已上诉)。代平被锦州滨海新区法庭诬判5年、刘翠梅2年半、唐淑云2年。徐秀云被凌河区法院诬判4年。此外,法轮功学员刘传华、佟耀亮等被非法庭审。下面我们仅就非法庭审的几个片段,请法官、检察官们来辨析一下。
凌河区七旬徐秀云两被非法庭审、枉判,律师要求无罪释放:2017年11月22日,锦州71岁的法轮功学员徐秀云在凌河区法院被非法庭审。律师在法庭上发出了正义的声音,依法要求无罪释放。辩护律师在庭上明确指出,徐秀云为了强身健体修炼法轮功,没有危害社会和国家。没有证据证明她本人持有或使用的东西与邪教的关系,具体破坏了哪个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实施,与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没有任何关联性。律师指出了本案在侦查、起诉、审判阶段存在的严重违法之处(具体4处)。徐秀云老人在最后陈述中说道,法轮功祛病健身有奇效,教人修心向善做好人,是高德大法。我修炼法轮功是信仰问题,宪法规定信仰自由。我希望在座的所有人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有个美好未来。(身处被迫害,还在在为他人着想啊!)2017年12月14日,凌河区法院第二次非法庭审徐秀云。目的是给徐秀云凑诬陷材料,罗织罪名。石律师为徐秀云作了无罪辩护。10月27日,凌河区法院枉法判决徐秀云四年。徐秀云当庭提出上诉。
太和区陈再华被庭审 执法记录仪曝警察违法:2017年11月22日下午,锦州太和区法院非法开庭审理法轮功学员陈再华被构陷案。过程中,在辩护律师石伏龙的坚持下,当场播放了执法记录仪,把锦州市太和分局警察执法犯法的过程暴露无遗。律师说,警察执法过程违法,没穿警服,没出示搜查证,撬门压锁,破门而入,而且陈再华的儿子为什么还要铐起来?律师指出了本案程序严重违法之处:1、搜查程序违法,被搜查人和家属不在场,见证人身份信息不明;2、扣押程序违法,与案件无关的物品进行了扣押,应当在三日内返还;3、根据《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应当开庭前三日内将被告人的传票送达,而本案并没有进行送达。陈再华在最后陈述中说到,我的东西没有伤害到任何人,是合理合法的,我没有破坏任何一部法律的实施,请问公诉人我破坏了哪条法律的实施?而且我炼功后家庭和谐,邻里和睦,修真善忍对社会有百利而无一害。(这是肺腑实言啊!)
北镇市佟跃亮在中级法院遭非法庭审:2017年3月20日佟跃亮被锦州市网监国保警察与沟帮子派出所警察绑架。北镇市法院于12月1日在锦州市中级法院非法庭审佟跃亮。律师为佟跃亮做了有力的无罪辩护,指出法轮功学员有信仰自由,拥有法轮功书籍合法,个人拥有打印机及制作真相资料不违法。公诉人及法官面对律师正义之词无言以对,主审法官一直低着头一言不发,公诉人到最后念材料都开始磕巴了,最后法官以庭后再议为由宣布庭审结束。(为何法官、检察官如此尴尬呢?)
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法轮功学员告诉人们真相、制作、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完全是法律允许范围之内的,也是合法的。执法人员全然不顾《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警察法》等的相关规定,尤其庭审过程,视法律为儿戏,有法不依、执法犯法。这样做的法官、检察官是在给自己选择什么呢?!
四、天网恢恢、善恶有报、尤应警醒
自1999年7月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18年来,在中共江泽民集团的淫威和名利的诱惑下,一些法院、检察院的工作人员,不敢主张司法公正,昧着良心盗用法律的名义陷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成为江泽民集团践踏中国法律的执行者,成为江泽民血债帮陷害修炼人的帮凶!正是这些法官、检察官对法轮功学员的枉法诬判才直接导致大量法轮功学员在中共的监狱中被酷刑折磨,致残、致死、甚至被活摘器官。
人在做,天在看!这些所谓的法官、检察官对佛法修炼人所犯下的罪恶、对善良民众所犯下的罪恶,上天都记录在案,而且将一一偿还。据明慧资料显示,自迫害法轮功以来,公检法司、政法委、“六一零”人员遭恶报的实例已超过两万起。被抓捕判刑、落马免职、或病死、或自杀或他杀、祸及家人等等遭厄运实录形形色色。除周永康等几百个江家帮迫害急先锋被束手就擒遭恶报外,中共基层法院人员做了陪葬品的悲惨实例已多得惊人,辽宁法官、检察官恶报居全国之首,据不完全统计,至少49例、死亡14人,殃及家人多例。
2017年6月中旬,锦州市三个主要辖区的区法院院长黄萍、刘庚、金京钊,同时落马:被撤销职务、停止工作、审查。据内部通报,凌河区法院院长黄萍因行贿、古塔区法院院长刘庚因受贿与介绍贿赂、太和区法院院长金京钊(女)也因贪腐。表面是因贪腐,实则是迫害法轮功恶行的报应。锦州地区的多起冤案(见前文)多数是这三个法院诬判的,以太和区人数最多,其次是古塔区、凌河区,还有凌海法院。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任何人不能以“完成工作”为由,逃脱天理的惩罚!不管是上级指使的,还是你主动行恶,你干多少还多少,干多大还多大!你的上级无法替你承担!都得自己买单。还有一些法院、检察院人员被名利诱惑,明知违法犯罪,仍然昧着良心迫害善良,甚至丧尽天良的把七、八十高龄的善良老人投入监牢……。我们真为这些法官、检察官担心!因后果不堪设想。前车之鉴,尤应引以为戒。
五、劝法官、检察官守法律底线,作道义裁决
今天,在法轮佛法与大法师父慈悲威德的感召下,在法轮功学员坚持不懈讲清真相救赎中,在上百名律师为法轮功学员上千场的无罪辩护中,很多公检法人员看清了时局的速变和江氏集团必然灭亡的下场,也知道了自己参与迫害法轮功是在跟江集团玩火自焚。因此他们开始弃暗投明。不再盲从错误命令,而是策略的抵制、拒绝、排斥上级的错误指令,他们利用当时特有的权力,站准善恶基点,果敢选择了用公道保护法轮功学员:有的检察院干脆直接撤案放人;有的法院二审被判退回重审,有的法院堂堂正正无罪释放法轮功学员……凸显了作为人民检察官、法官应有的威严,选择光明已是人心所向!
仅2017年以来就有近60名法轮功学员被无罪释放回家。除了“今年1至6月,在全国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公安局、检察院、初审法院、中级法院,纷纷出现对法轮功学员拒绝批捕、宣判,或不起诉、退卷,或改判无罪的喜讯案例54名法轮功学员获释,另有97人被退卷)”外,连月来又有不少正义法官、检察官和警察不再参与迫害,制止迫害的范例。辽宁地区更是频频出现。
下面我们来看辽宁地区近年的十个选例:
◎抚顺市中级法院撤销对蔡伟的原判:2017年3月14日,抚顺市中级法院以(2017)辽04刑终62号文,对抚顺市法轮功学员蔡伟上诉一案下达了《刑事裁决书》。裁决书中述:抚顺市望花区法院审理抚顺市望花区检察院指控法轮功学员蔡伟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注: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0元。宣判后,蔡伟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行已审理终结。本院认为,认定蔡伟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事实不清。依据《刑事诉讼法》及《刑事诉讼法的解释》,裁定如下:撤销抚顺市望花区法院(2016)辽0404刑初62号刑事判决;返回抚顺市望花区法院重审。此裁定为终审裁定。
◎检察院不批捕 沈阳刘秀春获释回家:2017年10月19日上午,沈阳市沈河区法轮功学员刘秀春得到皇姑区检察院不批捕(无条件放人)的决定,刘秀春在10月19日晚上十点被平安接回家中。
◎检察院多次退卷公安重侦大连杨淑玉平安回家:杨淑玉,大连市法轮功学员,2016年3月8日,因写《刑事控告状》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被辖区锦绣派出所抄家并绑架。其案子被沙河口检察院多次退卷,公安重侦后,历时1年多,2017年3月30日,杨淑玉平安回家。
◎朝阳建平县王化学收到法院、检察院撤诉文件:朝阳建平县法轮功学员王化学2016年7月5日在家中被警察绑架,后遭建平县检察院非法起诉。建平县法院2016年11月17日一审开庭后未宣判。2017年4月7日王化学办理“取保候审”回家。2017年8月份,建平县法院下达刑事裁定书原件(编号2016辽1322刑初292号),准许建平县检察院撤诉裁定。王化学取得刑事裁定书原件。建平县检察院于2017年8月28日下达建检公诉刑不诉(2017)2号文件。其内容为:关于王化学起诉江泽民,2014年讲真相发资料被举报,2016年7月5日在家中拿走师父法像及福字等物品,经本院审察并补充侦察对建平县公安局认定犯罪事实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王化学10月中旬收到副本原件。
◎检察院撤案 丹东两法轮功学员获释:法轮功学员任平、纪丽君,2016年10月1日,给丹东市金山派出所警察刘景玉讲法轮功真相被绑架,后经丹东元宝分局批准交到元宝区检察院,区检察院11月8日以证据不足,办理取保。家人交5千元保释金,纪丽君得以回家。2月4日,检察院又对任平以证据不足,免于刑事处罚,撤销案件。元宝分局对任平以刑事处罚改为行政处罚,任平在被非法关押4个月零3天后,被无条件释放。同时,金山派出所也通知纪丽君到派出所办理领取当时交的5千元保释金,对纪丽君取消保释,改为行政处罚10天。
◎法院撤诉 检察院退卷 大连周杰获释回家:法轮功学员周杰2016年6月28日被沙河口区公安分局绑架,在大连市看守所非法关押长达9个月。2017年3月初,周杰接到沙河口区法院下达的撤销起诉裁定书,案卷由沙河区法院退到沙河口区检察院,检察院又退卷到沙河口区公安分局,后周杰以取保候审形式获释,3月29日晚平安回家。
◎法院退案,检察院不起诉,铁岭县两法轮功学员回家:2016年11月2日,铁岭县催镇堡镇法轮功学员李士棉、林永艳去白旗镇向村民送发免费新年台历,遭绑架,被铁岭县公安局非法刑事拘留、铁岭县检察院非法批捕,并向铁岭县法院提起“公诉”。庭审中,山东律师孙典军、天津律师马卫都为林永艳、李士棉做了无罪辩护。铁岭县法院经研究,依法将本案退回铁岭县检察院,检察院也做出不起诉决定,林永艳、李士棉获释回家。
◎葫芦岛绥中县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释放刘巍:绥中职专教师法轮功学员刘巍被绥中县国保大队绑架后,把构陷材料送到了检察院。2016年11月16日,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无条件释放了刘巍。国保归还了抢走的电脑。
◎辽宁昌图县检察院听真相,不予批捕法轮功学员刘亚民、孙洪兵:2016年6月28日刘亚民、孙洪兵被绑架,非法关押在昌图县看守所。8月2日,构陷刘、孙二人的材料被递交到昌图县检察院,后检察院相关人士明白了真相,作出不予批捕的决定,当天下午,把不予批捕决定送到公安局。8月3日,刘亚民、孙洪兵结束37天冤狱,回到家中。
◎法院同意检察院撤诉,丹东法轮功学员回家:2016年8月28日,法轮功学员王玉、杨爱平用手机发真相短信被丹东国保支队杜国军绑架,当晚被非法抄家,劫持到丹东金固看守所。2017年1月19日,丹东振兴检察院将王玉、杨爱萍非法起诉至丹东振兴法院。王玉、杨爱平家属依法控告、诉辩。丹东振兴法院2017年12月13日裁定:准许丹东振兴检察院以法律、司法解释发生变化为由,撤回对王玉及杨爱萍的起诉决定。历经1年3个多月,王玉、杨爱萍获释回家。
而且这样的事情还在全国各地不断的涌现,这是我们法轮功学员最欣慰的,我们为这些觉醒的生命而高兴,为那些维护法律的尊严,制止邪恶的犯罪的勇敢正义法官、检察官而高兴。虽然中共江泽民集团的余毒还在,但中华大地不是江氏邪恶集团无休止逞凶的乐园!人算不如天算。黑暗终将过去,法轮功真相大白于天下的曙光已现眼前!但愿锦州的法官、检察官们能够坚守自己的良知善念,清醒智慧的作出正确的抉择:为实事负责,为法律负责,为当事人负责。智慧、理性的为你和家人能够拥有一个美好的未来负责!
某主管刑事审判的法院副院长说:“我把所有法轮功的案件都弄成因病取保候审拖着。”某市有远见的领导说:“我对迫害法轮功的上级指示也多次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某地一公安局长让安排他迫害法轮功的上级出示‘红头文件’,结果心虚的上级不敢出。某地一法官不愿枉判法轮功学员,叫逼迫他的上级和“610”人员签字,说“只要有人先签字,他再判。结果没有一个人敢签字的。”某地一个“610”主任说:“我对法轮功是出工不出力,法轮功修炼真、善、忍,又不干坏事,总有一天要平反的。我今天参与迫害做坏事,平反那一天,我脱不了干系,自己犯罪不说,还连累我全家老少。”
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江泽民贪腐治国、迫害法轮功无法无天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在当今有案必立,不立违法的严管下,迫害法轮功案件的一系列违法环节,都能被控告起诉。善待法轮功学员就是善待你自己,上有命令,你可得明辨是非,智慧对策,盲行与短见实不可取,对于参与迫害者,不管你是主动或被动,所及后果,务请三思!现政府早已明显与江泽民集团的迫害政策进行切割,江泽民集团覆灭的命运已定,这是天意。迫害结束前的这段时间,恰是给参与迫害者明白真相,自我救赎的机会,法轮功学员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也是如此。但能否抓住机会,也就成了其生命能否得救的攸关大事。法官、检察官们,务望你们珍惜啊!切莫到迫害结束,真相大显时,才追悔莫及。
生命是可贵的,我们真诚希望锦州地区的法官(尤其是锦州中法的法官—你们的责任更重啊!)、检察官及还在参与迫害的各级人员,看清当前中国的时局大势和人心所向,珍惜自己的生命,退出恶党一切组织,停止一切迫害,为自己选择一个美好未来!为锦州这历史名城、为辽西这片沃土,为华夏久远的文明,为人类的真理、正义、展现法律的尊严、神威。愿这场为祸人间的灾难早日结束!愿正义的阳光早日回归中华神州大地!
锦州法轮功学员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