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九日,邯郸市丛台区检察院以丛检公诉刑诉﹙2017﹚330号起诉书构陷顾大平,丛台区法院审判长赵华,陪审员丁玉洁、张婕,书记员王静受理此案。
八月七日丛台区法院秘密开庭,法庭内除了几个法警外没有一个旁听者。赵华拿着派出所警察提供的法轮功真相资料图片问顾大平说:“这是不是从你家搜出来的?”顾大平说:“是。”这样,就让顾大平回避随即押回了看守所,没有宣判。
后来,丛台区检察院以事实、证据发生变化为由要求撤回起诉,丛台区法院于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日裁定准许。
本来应该无条件释放顾大平并给予赔偿,可是,光明桥派出所警察让顾大平的姐姐签字给他办了取保候审,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八日下午,顾大平回到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