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英女士一九六三年生,淳朴、善良、尊老爱幼,在家庭中可谓是贤妻良母,一直被亲戚邻里所称道;在工作中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处处都以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获单位领导和同事的一致好评,是朋友们眼里公认的好人。可是从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以来,只因为不放弃信仰,文英屡遭迫害,曾五次被非法抓捕,被非法劳教。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文英女士在大连开发区女儿家中,被开发区公安分局大孤山派出所警察绑架、构陷,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被开发区法院一审非法冤判七年、罚金一万元。文英及家属不服一审非法判决,聘请了律师向大连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二零一七年八月十六日大连中院二审下达非法裁定:枉法维持冤判。文英及家属不服二审非法裁定,二零一七年十月聘请律师继续申诉。大连中院二零一八年九月三日,非法下达通知书驳回申诉,文英的冤情再一次被掩盖。
绑架构陷、非法判刑七年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上午,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大孤山派出所警察邢天宝等十多人身着便衣,非法闯入文英和孩子家中抓人、抄家,劫走了几十本教人修心做好人的大法书、笔记本电脑、手机、U盘等私人物品。当日,辽宁省各地共有一百多名法轮功学员被公安便衣人员非法抓捕。此次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的行动由辽宁省政法委“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操纵,各地出动大量警察采用跟踪、手机定位、监控蹲坑等手段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文英被绑架后,被开发区检察院非法批捕。
开发区检察院检察官于杰、吴海在明知公安人员违法办案,文英不涉及任何犯罪的情况下非法对文英提起公诉。大连市开发区法院法官王前不顾法律与事实依据,在明知公安违法办案、检察院违法起诉的情况下,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下达判决书,枉法冤判文英七年并罚金一万元。
一审冤判后,文英及其辩护律师随即提出上诉,案件上诉到大连市中级法院。一开始,刑事二庭法官殷传茂就要求律师尽快提交辩护词,想草草书面结案。律师多次联系二审法官殷传茂要求二审开庭,以便在法庭上阐明一审违反法律,枉法裁判的事实,揭露一审违法办案强加迫害的本质,并就办案程序违法、证据违法当庭质证。对于律师依法要求开庭审理,二审法官殷传茂始终不予答复。而在案件二审审理过程中,法官只是去看守所询问一次当事人,走过场,前后不到半小时就草草收场离开了。二零一七年八月十六日二审法官枉法裁判、维持一审非法冤判。
二审非法裁定后,文英与家属聘请律师继续向大连市中级法院依法提起申诉。大连中院立案二庭在收到冤案申诉后近一年的时间才迟迟予以立案,案件交由立案二庭法官陈杰审理。二零一八年九月三日,大连中院非法下达驳回申诉通知书。就此,文英冤案真相再次被掩盖。
在辽宁女监继续受迫害
文英女士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被从大连市看守所投入辽宁女子监狱三监区二小队。她和在这里所有被冤判的法轮功学员一样,被用各种迫害手段逼迫放弃信仰并认罪等。只要不配合这种无理迫害,就会遭受各种手段加重迫害,包括:持续不让休息,熬鹰式的洗脑,每天只让睡一个小时觉;不放弃信仰就不让家属及律师正常会见;故意拖延办理个人账户的时间,使其在狱中无钱消费;与家人通话的权利至今仍被剥夺,而真正的刑事罪犯却可以给家里打亲情电话;强迫参加繁重体力劳动、计件按秒计算,每天出工十多个小时,期间只给一杯饮用水。三顿饭都在劳动现场吃,正常的伙食标准费用随意被克扣,只有主食和菜汤。劳动报酬每月只给几十元钱,连买基本的生活卫生用品都不够。
监舍环境恶劣。十多平方米的狭窄空间住十几个人,七、八月份沈阳气温高达三十八摄氏度,监舍内却连电扇都不给用,被关押人员的身上都因过热起了痱子。也没有热水洗澡、消费被严格控制,有钱也不让随便花,以此非人手段达到要挟、迫害的目的。
辽宁省是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最严重的省份之一。中共迫害法轮功的十九年里,辽宁省公、检、法、司沆瀣一气参与迫害;在中共威逼利诱下,对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丝毫不讲法律、不择手段进行打压迫害。中共江泽民集团发动和维持的这场群体灭绝性的迫害,给上亿法轮功修炼者和他们的家人带来巨大的苦难。同时,这场对无辜好人的迫害也使中国的法制越发黑暗、中国社会的道德越发沦丧,也使中共的官吏越发贪婪和丧失做人的道德底线。
纵观历史,古今中外,迫害正信的强权暴政从来没有一个有好下场的,所有残害良善的元凶、爪牙没有一个善终的。那些曾参与迫害的高官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郭伯雄、李东生等都已经被绳之以法投入监牢,所有参与迫害的人员都将面临法律和天理的双重审判。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你不相信佛法天理,破坏人世间的法律也一定会被清算,作为执法者的法官、检察官不维护正义和公道,听命于邪恶的610的背后唆使,昧着良心,相互勾结构陷好人,这样践踏宪法与法律的尊严,你们将来能有好下场吗?
警醒吧,恶报真真切切就发生在眼前。人在做,天在看,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在这奉劝那些还在追随江氏集团血债帮的公检法司人员,赶快停止迫害,珍惜自己最后的赎罪机会,在你的权利范围内,尽可能帮助、保护法轮功学员,为自己为家人选择一条光明的路,才是明智之举。
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
辽宁省大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地址:开发区辽河西路201号 电话:0411-39966662
开发区大孤山派出所。地址:开发区鹏云街。电话:0411-39969858. 39969850 。
副所长:邢天宝,办公室电话0411-39969855
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
地址:开发区黄海西路168号。电话:0411-87505822
批捕科:高翔。
公诉科:于杰,吴海 办公室电话:87505822
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地址:开发区黄海西路166号。 邮编:116600
刑事审判庭庭长:王前。 办公室电话:0411-87936199 手机:13942059668 住址:大连市中山区安民街31号一单元4―2号(铁路医院附近)
大连市中级法院地址:人民广场2号、电话0411-83775652
刑事审判二庭审判长殷传茂。办公室电话0411-83775615
立案二庭、法官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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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喜双 辽宁司法厅党组副书记、辽宁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书
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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