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警察进门就强行让李焕娥去派出所,李焕娥说:“你们三个男士,我一个女人,你们回避一下,我上个洗手间。”当时李焕娥在家只穿了秋衣秋裤,他们都不让,李焕娥随便穿了一身外衣就被他们三个人强行拖进警车,李焕娥不上警车,他们就把她的两手扭到身后,掐住她的脖子,硬拖进警车,拉到了虎山路派出所。
到了虎山路派出所,他们非法搜遍李焕娥的全身,给她双手戴上手铐,铐在审讯室的铁椅子上。李焕娥问他们为什么把她抓来,他们还是以上次2018年9月20日下午她给两个小学生讲真相为由,说她触犯了国家法律41条,危害社会,让她签字。李焕娥拒绝签,一直被铐到晚上六七点钟,她对看管她的警察说:赶快放人,我没犯罪,我在这已经一天了,身体承受不住了,要是出现生命危险你们要负责的。他才把办案警察孙丰波叫来,然后给她打开手铐,说半小时内送她回家。结果一出去一看是警车,李焕娥不上,他们几个警察硬把她抬上车,然后送往普东监狱,说要拘留十天。
到了普东监狱,几个警察强行拖着李焕娥抽血化验,因为从上午十点以后滴水未进,血管微弱,左手右手都抽不出来,他们几个人按住李焕娥的胳膊,从她的胳膊上抽,然后又把她拖进胸透室做检查。那时李焕娥已无力站起,就躺在了胸透室地上,棉袄早已被他们拽掉,她只穿了一件秋衣,在地上躺了很久。由于饥寒交迫,她的手脚已经抖得厉害。
就这样,两个警察硬把她拽起来驾着做胸透,见她不配合,又把她拽到心电图室,三四个人强按住李焕娥,致使她胳膊上有三处青伤,结果检查不合格,监狱拒收。下着大雪又把她拉回派出所,到派出所已经接近深夜12点了,怕她生命出现危险他们担责任,第二天九点左右才让李焕娥家人把她接回。
李焕娥在青岛市李沧区文昌路小学物业工作。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日下午给两个小学生讲真相,结果这两个小学生回家告诉了父母,她们的父母找到校区居委会。九月二十一日上午,李焕娥被虎山路派出所三个警察绑架。在派出所,警察孙丰波把她铐在一个座椅上,将她的上身缠满胶带,捆绑到下午两点半左右,第二天傍晚时才放回家。警察还威胁她丈夫,说随时可以搜查她家,随时可以抓她,还威胁她的丈夫和女儿,要查他们的工作单位。
虎山路派出所固定电话:0532-66576852
青岛市公安局李沧分局:
地址:青岛市枣园路26号
电话:053283012133 05328761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