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朝阳市七旬朱桂霞在家中被非法开庭判四年

更新: 2018年12月07日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七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朝阳市龙城区法院与龙城区检察院等多人,十一月二十二日到法轮功学员朱桂霞老人(七十多岁)家中,在家中非法开庭,枉判老人四年。这伙人走时说哪天送去检查身体后送监狱。

朱桂霞老人,家住朝阳市七道泉子,曾患乳腺癌,修炼法轮功后痊愈。一位七十多岁的老人从未做过一件危害社会、危害他人的事情,龙城区法院却将老人枉判四年刑,甚至不惜到老太太家中所谓“开庭”。

朝阳市法轮功学员牟丽华曾患血癌,二零零三年修炼法轮功获新生。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四日被绑架关押后旧病复发。北票法院枉判重病的牟丽华五年刑,劫持到辽宁女子监狱。二零一八年五月份,朝阳市公安局新华分局将牟丽华从监狱劫回当地看守所,龙城法院罗列罪名加刑三年,共枉判八年重刑。

朝阳市法轮功学员姜维珍是个出了名的孝顺媳妇,多年来精心照顾年迈的婆婆,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被绑架,被新华分局构陷到龙城检察院与法院,被龙城法院冤判六年重刑,罚款一万元。这次沉重的打击下,婆婆带着对儿媳的挂念,离开人世。

公安警察、检察官、法官本应该是维护正义和公道的,而在这场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中,他们无视法律,在610的胁迫与唆使下昧着良心,践踏法律,执法犯法,扮演着可悲、可耻的角色,如还不悬崖勒马,当正义回归、报应来时,等待他们的也将是可悲、可耻的下场。

善恶有报是不变的天理,人做了什么都得自己承担,这是一定的。善劝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公检法人员,请不要做害人害己的事。每个人都愿意做善事,不为恶,您签署构陷善良法轮功学员的起诉书、判决书,就是在做一件埋葬自己与后代未来的恶事,希望您能及时醒悟啊。老天爷在看着你,赶紧将功补过,要为子孙后代负责啊。

中共江泽民集团对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的迫害,颠倒了所有的是非善恶,败坏了社会道德,同时也使中国的法制越发黑暗,所有的中国人都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中国百姓希望警察、检察官、法官等人员都能遵照维护善良、公平、正义,尽快从中共江泽民集团的操纵中解脱出来,抵制邪恶的指使,做自己的主人,找回公检法司人员应有的尊严,给子孙后代开创一个公平、正义的生活环境。试想一想:不让做好人、做好人遭迫害、讲真话遭迫害的社会,可不可怕?你愿意你的孩子生活在那样的社会吗?

参与人员有:
龙城区法院审判长敖瑞学:办04213886834; 15142179366; 15566796128
龙城区法院陪审员李秀玲
龙城区检察院牟振云(出庭支持公诉):办04213888055;13154221877
龙城区法院刘明吉
龙城区向阳分局郭某某
龙城区法院:
刘明镝 庭长 邢庭 办04213886831; 13464265288; 15566796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