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六年一月十八日,潍坊昌乐县国保大队单既成和赵世胜带领几个人到于书芬家将她绑架,非法关押了两天一夜,后送往潍坊看守所,因血糖高,看守所怕承担责任而拒收。
一月二十五日,单既成又给她丈夫打电话,以叫于书芬去拿手机(十八日非法扣押的)为由,将她骗了去,一到国保,单既成就把她带到地下审问室,非法审问了一下午,逼迫她说台历是秦丽丽(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做的,于书芬坚决不听从,也不配合,单既成以罚款、关押等威胁她,她也不配合,直到下班时间,才叫她回家。
四月二十日上午,昌乐检察院打电话叫于书芬去,一个叫王松梅的非法审问了她半天,也想让她承认台历是秦丽丽做的,于书芬坚决不从。
五月十二日,昌乐法院给于书芬打电话,叫她下午二点过去,还是问她台历的事,于书芬告诉法院从来没见秦丽丽做过台历,是国保单既成乱说乱写的。法院人员问明白后,就叫她回家了。
即使法轮功学员制作真相材料,也是完全合法的,是行使宪法赋予的信仰和言论的权利,是维护民众的知情权。
二零一六年七月,单既成带两名警察到于书芬家敲门,当时于书芬正在家看孩子,以为家人没带钥匙,打开了门,单既成闯进去,把于书芬绑架到昌乐城东派出所。关押在地下室,非法审问,不让她上厕所,一直到天黑。
第二天下午,单既成把于书芬带到昌乐中医院做检查,验血结果出来了,血糖很高。单既成气急败坏地说:我实话告诉你,你别以为你血糖高看守所不收,只要你死不了,我就能送你进去。后来于书芬的家人来了,单既成破口大骂,并威胁说你回去不许跟别人说,以后不许给我上网。
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九日昌乐法院刘强电话通知于书芬第二天开庭。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日被昌乐法院非法开庭,当时休庭后回家。
直到九月份,单既成又绑架了于书芬,直接拉到潍坊医院,做了全身检查。最后检查结果血糖还是高。即使如此,单既成还是硬把于书芬送往潍坊看守所,跑前跑后忙了半天,看守所那边也没收,只好又回了昌乐。单既成一再说我们还要送你。于书芬被迫流离失所。
单既成多次给于书芬家人打电话骚扰,后电话通知于的丈夫于书芬被判七年。
二零一八年春节,于书芬回家与家人团聚。可是三月十三日早上七点多,昌乐县国保警察赵世胜等共五、六警察身着便衣乘于书芬的丈夫上班时机,闯入她家,无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入门就到处乱翻,非法抄家,抄走放像机、小音响、四部手机、棉袄、包等私人物品,连小孩玩坏的mp3都没放过,还有家中衣橱里的一千多元现金都被抢走。抄家的同时还非法录像。
警察把于书芬绑架到昌乐城东派出所,非法强行采指纹、审问,后带于书芬到潍坊第二人民医院查体后送潍坊看守所,因身体不合格,看守所拒收。又拉回昌乐城东派出所非法关押。
第二天上午警察来说是待会法院有人来问点事就可以回去了。直到十一点多法院还没来人,又有警察说是法院人忙,没时间过来,叫过去一趟。到法院时,赵世胜和另一人在那儿等着,给于书芬拍照并拿出一张纸叫她签字。当时于书芬看纸上写的也是无关紧要的内容就签了字,接着警察给了她判决书,让她离开。于书芬看了判决书才知道被判七年,还有罚款八千元。于书芬提出质疑,他们说有什么问题可以上诉。
三月二十一号,于书芬已提交上诉书。
电话 区号:0536
昌乐610头目、公安副局长张志利:办6296006、13906360506、18678078610
610副头目李少军:13780829781
昌乐公安局局长曹俊勇 18353660069 15063650069 0536-6296001
昌乐国保大队长常全斌:办6296081、宅6299204、18678078839、15905369389、大队办6296083
国保大队教导员于明芳:办6296085、13953671881
国保中队长赵世胜:办6296082、18678078912、13863629388
国保恶警单既成:15866191767、18678078808
昌乐法院办公室:6221691
法院院长韩昆亮:办6272001、18553608726
法院副院长王永宝:办6229443、18815363801
法院副院长张世明:办6292905、18815363809
昌乐检察院办公室:6222484
检察长郑爱之:办3012501、13506473166
副检察长张志广:办3012503、18506362503
副检察长武德昌:办3012506、18506362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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