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把我绑架到武汉市第一看守所后,其中一名警号为11403的国保特务到看守所非法所谓提审我十一次,二零一五年七月二日,武汉市黄陂区法院非法秘密庭审我,没有通知家属,法庭上只有法院和检察院的人,我没有认罪,而后被判三年刑期。
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二日,我被投到武汉市女子监狱。首先在入监队被严管,早上六点不到出监室,在狭窄的走道被两个包夹强制背监规,一直到晚上十点后才能进监室休息,由于人多,只能睡在地上。
当时正是酷暑高温,由于天热人多,在看守所就全身长满了热毒的疱,奇痒无比,在入监队不能正常洗澡换衣,很难受。一星期后被下到出监队,开始对我进行高压转化。安排了三个人,两个白天包夹,一个晚上值夜班坐在我床前,他们二十四小时监视我的一举一动包括一个表情,不许我和任何人讲话,也不让我看别人。强迫我看诬陷谩骂大法的书和碟片,包夹还暗中观察我的表情,其中一人每天将我的情况记录交给狱警。
半年后,出监队解散,我被分到二监区二分监区,一年后又被调到一监区一分监区。在监狱的两年多,一直都是早出晚归在大车间被强制劳动,每天十几小时,还要所谓学习,写周记、写思想汇报等,被精神摧残。而且不许与别人讲话,除包夹外也不许别人与我讲话。除包夹一天到晚贴身监视外,晚上睡觉时还有专门值夜班的人监视,在车间劳动还有工段的组长、质检等人监视。
法轮功学员在武汉女子监狱都是这样吃饭、走路、生产、洗漱、睡觉,时刻处于严密的监视之中,精神处于高压之下。
三年非法刑期满后,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二日回到家中,已过退休年龄。单位早在两年前法院下判决书后就单方面与我解除了劳动合同。为了解决生活,我到武汉市汉阳区社保处去办理退休手续,由于被判过刑,我刚参加工作到社会上开始社会统筹办理社保的五年工龄也就是视同缴费年限被取消了,因此相应的退休工资仅一千六百元,为单位辛勤工作一辈子,最后就是这种结局。为此,我去过武汉市人事社会保障局、湖北省人事社会保障厅,申诉我那被抹去的五年,是我前期作为单位正式职工为企业创造的劳动价值中剩余价值的一部分,是我应得的,不是谁施舍的或奖赏的,但他们说法规是这样规定的,没有办法。
自从一九九九年江泽民和中共发动迫害法轮功的运动后,作为按真善忍为标准要求自己做好人的修炼人,我经历过行政和刑事各种方面的迫害和打压,我的亲人们也跟着遭受一次次精神打击,在我身陷冤狱的三年,八十岁的老母亲因长期思念、郁闷成疾,在我回家几个月后就离开了人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