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害命危 辽宁丹东赵雪景回家受阻

更新: 2018年04月26日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省丹东市法轮功学员赵雪景被非法判刑三年零两个月,并罚金三千元。

接到非法判决后,赵雪景不服非法判决依法上诉。丹东中级法院没有公开审理,于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六日对赵雪景维持一审冤判。

赵雪景曾于二零零八年被非法冤判七年。

赵雪景于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二日被丹东看守所非法送往监狱,因检查身体有严重高血压等疾病,被监狱拒收。

家属得到消息后,找到丹东看守所所长要求放人,所长李彤说已向沈阳监狱局申请保外,告诉家属等待消息。

过了近一个月后,丹东司法所通知她家人去填写释放表。并说所在社区得证明有此人,才能担保回家。

于是家人找到社区,一个社区人员说:抓人不通知我们,放人让我们担保,我们担保不了,我们不管。并不给家人开赵雪景是这个社区的证明。

家属担心赵雪景的身体,心急如焚,到处找人希望社区能开具证明,但社区还是不做为。以至病重的赵雪景现仍被非法关押在丹东看守所,生命危在旦夕。

赵雪景因行使宪法规定的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的权利,张贴真相条幅,于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二日在丹东乐购商场附近被丹东国保杜国军等警察绑架,之后被抄家。

赵雪景被劫持到看守所时,是被拒收的,因当时医院确认她血压高达二百四十,但是一个八道派出所警察说:“就是死也死在看守所里。”就硬将赵雪景送进看守所。

赵雪景被非法关押期间,高血压、心脏病多次突发,看守所实施抢救才脱离危险。

丹东国保与八道派出所对赵雪景非法构陷、非法立案,检察院三次退案,依据法律规定,二次退卷没有新证据就得撤案放人,可警察不但没释放赵雪景,又非法构陷到丹东元宝区法院。

自从赵雪景被绑架,家属就找到派出所要求释放,并写信给检察院,说明她的所作所为根本不构成违法犯罪,再因非法关押期间,高血压、心脏病多次突发,随时有生命危险,请求停止非法羁押,无罪释放。

家属不但没有得到任何音讯,得到的却是法院通知赵雪景将被非法庭审的消息。

赵雪景在法庭上,虽然身体站立都很困难,但她仍语气平缓的告诉法官:法轮功没有违法,二零一一年中国新闻出版总署发布的50号令,法轮功书籍及出版物禁令已经被废除,法轮功在中国是合法的,公诉人的指控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

丹东元宝法院于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二日以毫无相干的罪名诬判赵雪景三年零两个月,并罚金三千元。

接到非法判决后,赵雪景不服非法判决依法上诉。丹东中级法院没有公开审理,于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六日对赵雪景下维持一审冤判。

赵雪景曾于二零零八年在家中被丹东市元宝区四道桥派出所警察绑架,同年被非法冤判七年。赵雪景因不转化,在狱中遭受多种酷刑迫害,也没有对自己的信仰有一丝改变。

赵雪景被非法关押看守所九个月期间,她不忘对在押的犯人讲真相,处处用真、善、忍标准要求自己,善待她们,所以在赵雪景心脏病突发期间,得到监室与监管人员的关心与照顾,他们都希望赵雪景能早日回家。

赵雪景说:必须无罪释放,因为法轮功学员无罪,宪法规定信仰自由,修炼法轮功在中国是合法的。

希望丹东站前街道办事处金桥社区明辨是非,立即开具证明,帮助难中的法轮功学员,使她能早日回家,只证明赵雪景是小区业主,其它都不要做,不要协同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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