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被本溪市公安局国保大队伙同明派出所警察在家绑架、抄家,警察抢走了大法师父法像、经书、真相资料、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打印机等物品,并扣押了别克轿车一辆,现金四千元。
后董树海因身体原因以“取保候审”的方式回到家中,但被勒索现金一万元作为保释金。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四日,本溪市明山区法院法警突然到董树海工作单位,将他劫持到本溪市看守所。
十二月七日,明山区法院法官李功科在未有辩护律师和家人在场的情况下,不经公开开庭就对董树海诬判一年半。
董树海不服判决,依法上诉至本溪市中级法院,但本溪市中法却完全不顾司法程序违法,不顾执法人员滥用公权力,继续维持诬判。
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五日,当董树海的母亲拖着年迈虚弱的身体匆匆赶到本溪市看守所要求会见时,却被告知董树海已于头天送往沈阳。
家人已有大半年没有见到董,真是让老母望眼欲穿,欲哭无泪!
相关参与的人员有:
本溪市明山区法院:法官李功科18641467195
本溪市明山区检察院:检察员李丹阳
本溪市中级法院:审判长李文军、审判员迟克春、书记员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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