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轮大法,家族遗传病痊愈
宋霞女士,今年四十八岁。二零零四年九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当时,她患有家族遗传的气管炎,有三个多月不眠不休,生命垂危。她的妈妈说:“谁也管不了你,只有法轮大法师父能救你。”法轮大法给了宋霞女士第二次生命。
学法轮大法后在师父的教导下按真、善、忍做人,宋霞女士的身心发生了巨大变化,她从脾气暴躁,变得温柔体贴。她深深体会到了法轮大法的超常,见证了佛法救人的真实不虚。修炼后发生在自己身上的变化使她坚定的相信法轮大法是正法。
因发真相资料曾遭三年冤狱迫害
宋霞女士心地善良,乐于为别人着想,常把修炼法轮功受益的故事与他人分享。二零零六年至二零零九年,宋霞女士因不放弃信仰曾被冤判三年,无论怎样的酷刑、虐待都改变不了她对大法的坚定信仰。
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二日,宋霞和母亲在和平派出所后边的住宅楼发真相资料,被绑架,之后宋霞和母亲同遭非法判刑三年,被送辽宁省女子监狱。在黑窝里宋霞遭受了八个多月连续的转化迫害——长期精神洗脑、长期剥夺睡眠、长期罚站、背铐、电击、人格侮辱、警察唆使犯人打骂、不让吃饭、不让上厕所,这种折磨几乎使她精神失常,三十几岁的宋霞女士满头青丝变成了白发。
因讲真相再遭构陷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一日,宋霞与另两位法轮功学员,来到抚顺县峡河乡告诉民众法轮大法好,以及法轮大法被迫害的真相,被村民恶告,遭峡河派出所警察绑架。三人被劫持至抚顺看守所非法关押。六月二十八日,迫害宋霞的案件由抚顺公安国保移交到抚顺县检察院。
阻止旁听的所谓庭审
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六日上午九点三十分,抚顺县法院的法警打开法庭的门,让大家进去,并要求出示身份证。大家拿好身份证一个挨一个进入法院的屋中。前来旁听的都是宋霞和另一位法轮功学员陈岩的亲属,当宋霞和陈岩的直系亲属都被检查身份证之后,后面的非直系亲属就不让进去了。
抚顺县法院法警(警号:213825)推搡前来旁听的亲朋好友,不准他们入庭,另外还有一名没有着装的四十岁左右男士(曹玉春)很是凶恶,问其姓名,不做回答,喊出:“就我说了算,不让进旁听。”推搡前来旁听的亲友。
开庭前,宋霞的律师要求将宋霞手铐脚镣解开,法官让法警只把手铐打开。宋霞要求解开脚镣,这一合理的要求没有得到法官的同意,因而庭审没有按原计划继续进行。
同时法警违法执法,庭长出来撑腰,不许前来旁听的亲朋好友进入法庭,开庭的程序也是违法的。
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未经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本案还没有开庭,法官说陈岩应该判三~七年,先给定罪了。对法轮功的迫害,各地公检法都在执行江泽民集团的迫害政策,没开庭把罪已经定好了,显而易见,开庭只是走个过场而已,所以法官才不叫亲友们旁听,不叫老百姓知道他们执法犯法的犯罪事实。
再次非法庭审
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一日,抚顺县法院第二次开庭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宋霞等,主审法官王晓殊;公诉人副检察长邵建春。
律师从不同角度阐述修炼法轮功的合法性,并告诫参与迫害的人将会受到审判。
在庭审中,宋霞慷慨陈述着自己二零零四年开始学法轮大法后身心受益的经过,她辩护:信仰自由,信仰真善忍无罪,自己自修炼后能为他人着想……她边讲边掉泪,并劝说在场的官员们三退。
可惜律师和法轮功学员宋霞这些合法合理的真情劝告,还是没能触动这些法官、公诉人被江泽民集团的谎言覆盖着的良心,庭审一个多月后,即二零一八年五月十八日得知,宋霞被抚顺县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法轮功学员辩护有法可依
信仰法轮功在中国完全合法:《宪法》第三十六条:中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法轮功学员信仰真、善、忍,道德高尚,没有破坏任何一条法律法规实施,不存在“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客观事实和客观后果。所以,制作或拥有法轮功真相宣传品、或者宣传了法轮功,都是合法的。
宋霞女士坚定信仰法轮佛法真、善、忍,承受着被酷刑折磨的痛苦的时候,还在善待他人,怜悯行恶者会遭到恶报。因为作为法轮功学员都明白,拥有良心和良知是躲过灾难进入未来的保障。恶人的恶行之所以这样残酷,是因为受中共江泽民团伙的蒙骗与威胁利诱,是在为邪党集团充当迫害的工具而已,所以迫害者也是被迫害者,未来结局是悲惨的。
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江泽民发动和维持的这场群体灭绝性的迫害,给上亿法轮功修炼者和他们的家人带来巨大的苦难。同时,这场对无辜好人的迫害也使中国的法制越发黑暗,使中共的官吏越发贪残,也使中国社会的道德越发沦丧。所有的中国人都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
相关信息:
抚顺市望花区公安分局:办案人于占水13804132203。
抚顺市望花区检察院:公诉人王珺、庞连峰
抚顺市望花区法院:刑庭主审法官江佳:024-57567257
望花区工农派出所:
地址:望花区北镇街15街,邮编113001
电话:024-56685251
所长李文波 56685191 13941361060 56100062
教导员张崇波 56665156 13942387333 56666217
案件中队副所王英平56685251 13804134299 56684048
社区中队副所长孙廷文 56685251 8831929 56428489
警察王德刚 56685251 13941332597 53802210
警察许光 56685251 8778687 52335670
巡防中队副所长张进 56685251 13942380782 52435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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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庭庭长孔夯024-57567260、18641311253
刑事庭副庭长袁晶丽024-57567258、18641311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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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院长祁柏杰18641382008办024-57567702
副院长祝兴元18641382005办024-57567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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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组组长刘志勇18641382009办024-57567709
刑事庭庭长曹玉春18641382099办024-57567762
法官王晓姝024-57567710、024-57567700 手机186 4239 0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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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刘莹、副检察长邵建春、科长姜峰、王丹、陈龙续
抚顺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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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机:024-57673652
副局长:57673167、57673652、58269899、57646383、57101587、52878566
政委 57686212 52640568
国保副队长:张玉奎,主管迫害 57686436
抚顺市峡河派出所:024-54022019
抚顺市政法委:
政法委书记姜群大13704934966
维稳办主任郭峰13009259338办57746866
抚顺市公安局:
副局长杨文君15941388787办024-52625821
国保支队:队长彭越13841334590办024-52787387
副队长魏振兴1384130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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