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父好!
各位同修好!
我是台湾大法弟子,二零零一年得法。很荣幸跟同修分享修炼中的心得。
一、从愧疚中领悟为众生存在
在新唐人担任儿童节目制作人十七年,在前六年做了六种类型的节目,有说故事的、玩游戏的、室内的户外的。一直想不出来第七个节目要做什么,所以就去参考同修做的节目。
发现另一个在同时期开辟的节目,已经做了一百多集。我吓了一跳,怎么同一个节目可以做那么多,而我每种节目做到二十几集就迫不及待想换新的了。扪心自问自己为什么跟别人不一样? 其实当我知道新节目是怎么做成的时候,接下来千篇一律的制式工作,就吸引不了我,就没有动力了。
另外自己的小孩从七岁开始,六年来都不喜欢看我做的儿童节目,可是我并不在乎,还是做得很高兴,平均一年换一个新节目,上山下海玩得不亦乐乎。向内找后发现,原来自己是个好奇心强,喜欢新鲜感的人。做儿童节目从来不是为了观众,而是为了自己的执着,并且还不负责任的浪费大法资源,领着十多位组员来满足个人的欲望。于是我在无限愧疚中发现了自己的私心,也因此更懂得尊重与珍惜别人。
或许只有悔恨才能让自己明白以前错在哪里,今后该往哪去。所以决定第七个节目要选择小孩最喜欢的类型来制作,就对小学七到十二岁的小朋友做市场调查,结果调查出来的答案是卡通,这让我很头痛,因为现有的工作人员和我都不懂动画,若要做卡通就要解散现有的团队,放弃多年的资源与经验,从零开始学习陌生的行业,还要招兵买马组织新团队,其实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静心想想,若卡通是孩子们最能接受的讲真相方式,那么除非真的做失败了,否则不应该还没开始就放弃。于是毅然解散了团队,独自到补习班学习动画。
二、在奇迹里诞生的卡通
因为想把补习班动画老师的话听懂并且背起来,所以上课时我会录像,每次三小时的课程,回家后会用四小时来复习影片和做笔记。因为时常发现自己和常人的专业差距很大,不知该如何迎头赶上,所以在课堂上常常难过的偷偷擦眼泪。虽然每上一次课就被打败一次,但是幸好都有“法”让自己越来越强壮坚不可摧,每次被打趴后,还是都能够站起来。
我非常外行,快五十岁才第一次听到世界最著名的动画公司“皮克斯”的名字,为了弥补对专业的空白,我会熬夜大量看卡通,阅读各国历史、产业趋势、参加讲座并和常人动画公司做朋友,了解这行业的生态环境。
但是每当我越了解动画,就离它越遥远,因为渐渐明白这是个庞大的工程,我需要一百七十万美金(五千万台币)才能实现做卡通的愿望,还要组织三十多位不同领域的专业人才而且制作期长达三到四年。这样的工作对常人公司来说都是困难的,何况对一个只学三个月的外行人,我很挣扎不知道要因了解而放弃,还是要因了解而坚持。
我想假如真的了解,那就应该懂得如何找出解决的方法。后来想到找有二十年经验的补习班动画老师合作样带,这样就能向台湾政府申请经费补助;但是我没有酬劳可以给他,觉的很理亏,所以一直没“勇气”向老师提起这件事。
就在一次学法中悟到,老是挡住我行动的“勇气”也是私的一种,因为没有了“我”就不存在“勇气”这个东西,没有了“人”的因素就不会有“人”的物质,不考虑到“自我”就不会有阻碍,原来真正能阻挡自己的就是自己。
于是我就以客观的“第三者”立场跟老师说明做动画的初衷,不是为了兴趣,不是为了赚钱,而是想在这利欲熏心的社会,用孩子们最喜欢的卡通去传达“品德重于财富学识”的价值观。并说明若申请到经费就给老师酬劳继续做动画,若失败老师就算做白工了。常人老师听完之后笑了笑…然后就答应了,但他要我先完成二个条件,一是准备三万三千美金(一百万台币)给动画公司做样带代工,二是要有资深的动画导演。
真不知道该喜还是该忧,好不容易得到老师无偿的帮助,却又迎来二个难题,因为从没听过有同修是当导演的,而且多年来在媒体无酬的全职工作,我的积蓄早已用尽。新唐人主管不希望我放弃多年的经验去做一个既陌生又高难度的节目,但是看我心意已定就介绍一位刚加入电视台的同修给我,而且很凑巧的……他就是动画导演,另外有位认识多年的同修在五分钟内答应资助三万三千美金(一百万台币)。
终于可以组织新团队开工了,经过一番努力后我们向台湾政府申请经费补助,结果很不幸申请失败;正当大家都很沮丧时,奇迹般的一家外国动画公司主动联系要帮我们代工,于是团队再度向政府申请经费,但是很挫折的我们又失败了。就在大家灰心绝望时,外国代工公司却得到该国政府的经费全额补助,这表示外国政府将出资做我们的卡通,我们不但不用给对方任何费用,而且主导权和完成品的版权都是大法弟子的。团队都认为这是师父给的奇迹,师父帮我们解决了没人没钱的困境,师父给弟子的远远超出弟子的渴望。
新组织的团队都是新认识的同修,核心组员约有五位,负责不同的专业领域,大家分布在遥远的地区极少见面,甚至有的至今都未曾见过面。组员保有自己的常人工作,都是兼职在做这个卡通,而我是全职在家做,依靠每周固定的网络集体学法交流和工作分配,让动画拥有稳定的進度。期间和常人合作和同修配合难免会有矛盾产生,失望、苦闷、消沉、烦心…什么都有,但那段时间是我最充实的日子,因为越是让我焦头烂额就让我提高的越多。
然而在跨国合作中很不顺利,代工公司表示因资金不足,无法顺利完成,总共延宕了二年,于是外国政府出面协调解决,建议我们提供证明文件承认代工公司已经完工结案,那政府就可以把经费发放给代工公司,让对方完成工作。
可是实际上对方并没有做完,若是我写了已完工的文件,那这就是一个假证明,若因此得到了这部卡通,那就是我说谎得到的,是不“真”才得到的,我就不符合一个大法弟子的标准。但这是最后的希望,若没好好把握,这动画就可能前功尽弃,六年来的努力全部付诸流水。看来动画和修炼之间只能二选一,选了动画,就得放弃修炼人的原则;选了修炼人的原则,就得放弃动画。
我考虑到弟子应该是最纯净的,做事若没有大法因素在里面,没有能量不能起到救度作用,做完了也等于没做。另外若我放弃这部动画,会不会造成别人的损失?对外国政府而言,他的资金已经如他所愿培育在自己国民身上了;对组员而言,我要为他们负责补偿他们的付出。最后经过团队的交流取得共识:我们宁愿失去这部动画,也不提供假证明。
向外国政府表明选择后,其实并没有如释重负的感觉,反而是越想越不明白。我向内找,做卡通是为自己吗?是真的想救人吗?我确认自己的动机不是为私的。我又向内找,在做事过程中我有符合法吗?虽然我曾经做错事,但犯错会改过,并没有放松自己的修炼。那既然有符合法,为何不能拥有这部动画?因为法是圆容的,鱼和熊掌应该都可以兼得,弟子并不需要二选一。
于是我心里否认了自己之前的想法,不再认为应该一无所有,而是该有的都要有。要能实现初衷去救人,不但要让众生喜闻乐见,还要参加国际竞赛得奖,证实法。过了几天,代工公司老板突然来电话说,他做了一个梦,梦里的神要他完成这部卡通。于是对方改变态度卯起劲来,就把它做完了。
目前这部动画在全球荣获56座国际奖项,入围了五大洲40个国家影展,包括香港。许多国家的评审对影片发表感言,令我惊讶的是他们不认为这只是一个儿童节目,而是可以影响国家民族甚至改变世界的影片。我知道这部卡通经过大法的加持变成了救度的法器,法的力量让众生体悟到真善忍是生命最需要的东西。
其中拥有全世界最暴力都市名头的委内瑞拉评审说,他的国家像个随时要爆炸的高压锅,他不希望内战爆发,他觉的这部动画真的可以帮助他们的同胞冷静下来彼此和平沟通。有位乌克兰的观众看完这部影片说,他们很需要这样的动画,因为他们的国家正在战争,大家像个无知的孩子在互相残杀。
印度一位评审说,世界上有太多冲突太多种族歧视,太多怒气太多争斗,这部动画可以疗愈世界。一位英国评审说,这部动画和世界大型动画公司皮克斯、迪斯尼、梦工厂的作品一样优秀。美国有个影展创始人对于我们参赛那年没给这部动画奖项耿耿于怀,在来年特别邀请我们去好莱坞,接受影展颁发的最高荣誉奖,他说这个奖要颁给可以改变世界的人。
其实不只没参赛的影展会主动给奖,没参赛的项目也会主动给奖。好像众生明白的一面正透过这个媒介在荣耀大法,很高兴这部卡通正在全世界实践它的使命。
三、勇于承担。实现第一
师父说:“师父带领着大家做神韵实际是给大家做榜样。我把神韵做成了世界第一秀,最起码在文艺领域里、艺术领域里,神韵唱了主角了。”[1]
我理解“主角”代表着拥有最大的说服力和影响力,最能大面积的有效救度众生。假如每个讲真相的项目都能成为自己领域的主角。大家想想,那会是什么光景?是不是就能实现大家的愿望了。
例如做媒体的同修,每个节目都把世界第一当作目标。找同类型最优秀的常人节目来研究,改進不足迎头赶上。实现目标的同时每个人也积极充实自己,不论是技术面的员工或是管理层的主管,离开熟悉的舒适圈,去進修去突破自己,吸收新知与时俱進,像神韵演员那样主动严格的要求自己成为一流人才。这样朝着具体的目标与方向去努力,赶在人类大淘汰之前,拥有最大的影响力救最多的人。
或许有同修不敢这样想,认为做“主角”这目标遥不可及,对自己没信心。其实我们的信心从“法”来。我们并不孤独,我们并不是孤军奋战,相反的我们是拥有宇宙最大后盾的幸运儿,因为师父和佛道神都在眷顾着我们,当然前提是我们必须实修,不然我们真的做不到。离开了法,就真的做不到。
师父说:“你自己能做的来吗?做不来的。这些事情是由师父安排的,师父在做,所以叫修在自己,功在师父。你自己只是有这种愿望,这样去想了,真正那件事情是师父给做的。”[2]
是的,我们至少要有这样的愿望,敢于去想,勇于承担责任,去实现师父对弟子的期待。“信在先,见在后”[3] 。相信大法,去做了之后,就可以看见师父给了众生什么,师父给的永远超出我们要的。
以上心得体会,如有不足请同修慈悲指正。
注:
[1] 李洪志师父经文:《二零一三年大纽约地区法会讲法》
[2]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3] 李洪志师父著作:《加拿大法会讲法》
(2018年华盛顿DC法会交流稿)
English Version: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8/6/28/1709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