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公务员因执行领导命令被判有罪

——被共产邪党抛弃的两个可悲的替罪羊

更新: 2018年07月04日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九日】河南省永城市的两个官员,因执行领导的“会议纪要”,被判滥用职权罪,不仅丢了乌纱帽,中共的连坐政策也影响到了子女的前程。

查看《公务员法》第五十四条,其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据陆媒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七日报道,河南省永城市政法委书记张某委托永城市副市长和永城市住建局局长召开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允许开发商给两小区增高楼层。

开发商拿着“会议纪要”找到永城市城乡规划服务中心主任夏明旭,要求给新增楼层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夏明旭和该中心时任用地规划股股长刘予永,在明知“会议纪要”违法的情况下,仍然按照上级领导要求办了证。

其后,周口店中级法院认定夏明旭、刘予永构成滥用职权罪,免予刑事处罚,当事人不服上诉,认为自己在执行职务,被法院驳回,于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一日周口店中级法院终审维持原判。

因此,大陆媒体对公务员都戏称;“领导的要求,还敢坚定不移的执行吗?被处分也许还算幸运,如果背黑锅进了监狱,不仅前途尽失,还要祸及家人,真是后悔也来不及啊。”

回头看看那些执行上级命令迫害法轮大法学员的公检法司人员,执行违法命令被追究刑事责任,离你们还远吗?

自一九九九年中共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以来,一直操控、利用、裹挟着中国的公、检、法、司实施犯罪,从中央一直常设到全国最基层,类似“中央文革小组”,靠中共江泽民集团撑腰和无限量拨款,非法运作至今十九年,对中国几千万信奉真、善、忍的好人进行绑架、抄家、活摘器官,无恶不作。

中共历次运动都惯于找替罪羊。如:文革结束,北京公安局长刘传新上吊自杀。还把一批军人押到云南秘密处决,通知家属“因公殉职”。

历史巨变在即,人不治、天治,明智的公、检、法、司人员,请不要做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替罪羊,坚守自己的良知善念,清醒智慧的作出自己正确的选择。

倘若,再做迫害好人的工具;不只是法律要公审你们,天理更不能饶恕你们对修炼真、善、忍宇宙大法的法轮功学员犯下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