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连忙赶到滨海监狱要求会见,被拒之,让监狱值班人员给查一下,监狱有无房克山这个人,何时入狱,及所在监区,何时能会见均被拒绝。家属在网上给房克山存钱,没有退回,确信人已到监狱,家属最担心的是房克山被虐待。
2016年5月12日晚,天津市北辰区、武清区法轮功学员开车去悬挂庆祝法轮大法日的条幅,房克山、张树兰、张玉柱等十三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当晚,房克山和张玉柱被非法抄家,被抄走的物品有:打印机、电脑、大法书籍、手机、真相电话等。5月13日早上,警察又再次去了房克山的家,抄走物品不详。房克山、张树兰夫妇被绑架至南开区看守所关押。
同年7月5日,家属请的律师按预约到天津市南开看守所会见房克山,出示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后,南开看守所再次违反会见程序,无理要求律师委托书必须加盖律师所公章,以此阻止律师会见当事人。卢律师当即向驻所检察官控告,指出此规定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公然违反《律师法》和《刑事诉讼法》,增加了律师会见的门槛和难度,不利于保护公民的权利;同时也公然违背公检法相关机构制定的保护律师执业权的规定。
房克山、张树兰夫妇2016年9月29日被构陷到法院,2017年3月2日法庭才开了个庭前会议,3月7日第一次开庭,因控方证据不足,法院休庭。半年后,9月26日第二次开庭,两位辩护律师在法庭上都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
房克山夫妇一直被非法关押在天津南开看守所,12月家属去南开看守所存钱,被告诉人不在看守所,人具体在哪无人告知,马上询问代理律师:“什么时候下的判决?判几年?”两位律师却全然不知,说根本没有接到南开法院的判决,还觉得不可能,又是公开审理,下判决不可能不通知律师。
家属着急,12月22日请律师马上打电话向南开法院询问房克山是否已经下判决,南开法院书记员王辰说:10月31日下的判决,可能是忘了给两位律师寄判决书了,而且强调房克山不上诉。律师追问房克山在哪,他们的回答却是,他们不管房克山在哪,他们只管下判决。
律师12月22日询问南开法院后,12月26日才收到判决书。家属到南开看守所询问房克山是否还在看守所,南开看守所不予答复,家属存钱被退回。
依据《刑事诉讼法》202条,南开法院已违法超过审理期限。南开法院不公开宣判,已违反《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248条。南开法院审判人员在一定程度上已侵犯了当事人的上诉权、辩护权以及律师的辩护权,应当受到应有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