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到长春找工作 被打眼骨骨折
王淑华的丈夫李国军到长春市找工作,还不到十天,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三日晚二十时许,长春市民康路派出所警察(可能还有南关区国保警察)六、七人,突然闯入南关区西四道街宏达小区三栋五单元709室(法轮功学员刘庆杰的租房),将刚刚进屋的刘庆杰、李国军绑架。期间警察将法轮功学员李国军带到厨房,上去就是一拳,把李国军右眼、脸部打的鲜血直流,很快血就浸透了裤子,并流在了地上(见照片)。
流在地上的血迹
这群警察将李国军打伤后,不但不进行救治,还让基本属于不清醒状态的李国军配合他们构陷好人。直到相隔十八、九个小时后,十四号下午将近三点时,在李国军一再要求下,才在吉大二院门诊拍了一个CT片。当送往长春市第三看守所时,因CT片显示,李国军右眼眶已经骨折,看守所医生提出拒收,但在民康路派出所警察一再坚持下,才不得已将被打伤的李国军送到新康监狱医院救治。他们对外却谎称,是在预谋逃跑时被打伤。明眼人都知道,逃跑时被打伤,厨房的地上怎么会有血迹呢?
经几天的查找,家属在长春市新康监狱医院找到李国军,但是官方不让家属接见,家属只好请律师会见,才知道李国军被打骨折。为了掩盖事实真相,警察非法对李国军批捕,还夸大、编造了一些和事实相违背的假证。(即使按照中共现有的不合法的内部法律规定,也不具备被非法批捕的条件)。
王淑华被劫持、非法判刑
王淑华和姐姐王淑芬于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二日上午到民康路派出所去要人时,俩人被非法扣押了两天一夜。姐姐王淑芬在十月十三日晚六点被放回,李国军妻子被劫持到苇子沟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姐俩的手机都被扣下,姐姐向警察要手机时,警察说:“不能给,还没采集完信息呢。”
十五天后,即十月二十八日,王淑华在拘留所门前又被松原国保警察劫持。松原警察和长春警察还劫持了陪同王淑华家属去接人的长春法轮功学员兰亚芹和柳姓学员,警察抢走了兰亚芹家门钥匙,并胁迫李国军家属带路非法抄了兰亚芹的家,抢劫走私人电脑一台、手机一部及李洪志师父法像一张,还有其它一些私人物品。兰亚芹的儿子杨第伯也被劫持到民康路派出所询问,并强行签字按手印。之后放回柳姓学员,兰亚芹和杨第伯又被长春市桂林路派出所警察带到桂林路派出所重复非法审讯,并强行签字按手印。晚上十点多钟将兰亚芹的儿子杨第伯放回,兰亚琴被非法拘留十天,送往苇子沟拘留所。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末,王淑华被非法批捕。
二零一八年二月九日,家属委托律师到松原市看守所(也就是松原市善友看守所)会见王淑华。看守所拒绝律师的正常会见,还让律师到松原市司法局开所谓的一系列手续,当律师来到司法局反映情况时,让所有人都想不到的是,松原市司法局更是说出了闻所未闻的“不是党员不让正常会见”的说辞,这才是公然的破坏法律实施。
现在得知王淑华被非法判刑九年,于六月四日送到兰家女子监狱继续迫害。情况待查。
法轮功是真正佛家高德大法,真善忍是普世的价值。对法轮功迫害,是犯下如天重罪,是真正在迫害自己。古语云:“宁搅千江水,不扰道人心”,就是说,迫害修炼人的罪业真的是太大了,甚至是生生世世都偿还不清。那些假以法律之名迫害善良法轮功学员的所有参与者,请静心思考,扪心自问:做好人遭受迫害、讲真话遭受迫害的社会,可不可怕?你愿意你的孩子生活在那样的社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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