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庭审的有审判长杨红梅、书记员何记超、陪审员郭长庚、公诉人李炜莉等人。
开庭原通知九点开庭,可到九点没有动静,到十点左右北京石景山司法局(翟素平代理律师所在司法局)三人来到昌黎法院,这大家才明白是因为等他们。
他们来后,法院叫去潘英顺的儿子、女儿等人,给潘英顺做工作,要他辞去北京的代理律师。
此前法官就和家属讲了:如请北京律师就加重判。
到了十一点半还没开庭(因给潘英顺做工作),无奈家属和潘英顺当庭就辞去了代理律师。
十一点四十分,法院才让旁听的人进庭。进庭后法警每个人照相并搜身,身份证也照相。还给坐在旁听席上的亲友们录像。有没带身份证的亲友在大厅等候,也给他们录像。
有个人问把门的警察:我们在这呆着你们给录像是违法的。那个警察说:“是违法,但上边来的我们管不了。”
当天昌黎县国保、检察院、政法委,青龙县国保、各乡借调上来的干部也在法院的庭审现场内外。
开庭后,当庭审判长杨红梅问潘英顺、翟素平的一些情况,翟素平没有回答。
杨红梅问在场的律师是否要求回避,律师从六个方面要求审判长、书记员合议庭成员、公诉人回避。
尽管杨红梅两次打断律师的辩护,律师还是有理有据的阐述要求回避的理由。杨红梅要求律师写出书面材料交上来,然后宣布休庭。
一会有个警察告诉下午一点再开,人都没走,十多分中那个警察又告诉说庭不开了,什么时候开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