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市莱山区十位法轮功学员面临非法庭审

更新: 2018年09月01日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三日】2017年9月15日,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公安分局跨区出动大量警力,将一群手无寸铁的老太太绑架。这群人中七十岁以上的就有四位(79岁的吴香仃,74岁的张慧英,71岁的韩忠香,70岁的肖淑娴);六十岁以上的也有四位(67岁的邹本珍,65岁的李爱茹,63岁的马玉珍,63岁的孙明秋),除此之外,还有赵淑玉,潘荣卿,潘艳岩,栾景尧(潘艳岩的丈夫),崔德英(另案处理)等人。

目前,潘荣卿、潘艳岩、马玉珍、赵淑玉被关押于条件恶劣的烟台市福山看守所;韩忠香、肖淑娴、吴香仃、孙明秋、邹本珍被取保候审于原籍;张慧英现被监视居住于家中。

莱山区公安分局以莫须有的罪名,于2017年12月18日将十名法轮功学员构陷到烟台市莱山区检察院。检察院两次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将卷宗退回莱山区公安局。2018年6月29日,莱山区检察院罔顾法律、事实,将上面十名无辜法轮功学员构陷到烟台市莱山区法院。

近来这十位老人都接到了莱山区检察院的起诉书,同时取保候审在家的几位老年法轮功学员及其家人儿女都受到了派出所、法院、检察院不同程度的电话或上门骚扰,给老人和其家人带来了极大的精神压力和伤害。

相关电话
莱山区检察院检察员 王春业
烟台市莱山区检察院: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凤凰北路17号,邮编264003
电话:6881849
此案责任人:于淼18353500965姜玫3011626
检察长王永远
社区检察官:宋爱军、张梅芝、吕小莉、冯永华 、刘金红、隋永波、朱峰、张艳、胡庆军、王薇、王春业、于华、杨儒、于淼、高艳、林宏、姜玫

法院:0535-30116565 0535-3450527
18805355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