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希望汉台区法院对杨华、兀亚莉案件提请撤诉,并根据相关法律条款递交建议申请及《解除强制措施申请书》和委托律师的辩护意见。
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
希望汉中市相关人员能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明辨是非,不做迫害良善的替罪羊,让杨华、兀亚莉回家,为自己和家人选择美好的未来。
杨华女士今年五十五岁,她三十多岁时就身患几种疾病,特别是类风湿性关节炎最为严重,使身体变形、骨节萎缩,又导致成类风湿性心脏病,最后生活不能自理。一九九八年七月杨华修炼法轮大法后绝处逢生。正当小家庭的日子开始红火时,中共江泽民一伙发动了对法轮功信仰群体的残酷迫害。迫害中,杨华遭两年劳教迫害,九年冤狱,九死一生。
兀亚莉女士今年五十七岁,一九九九年四月开始修炼法轮功,知道了要按真、善、忍的要求修炼心性,做一个为别人着想的人,身心健康,工作上任劳任怨,兢兢业业,受到同事和领导的好评。她曾被非法抄家五次、拘留四次、被洗脑班拘禁一次、劳教一次(两年)、判刑一次(五年),长期被非法监视居住,被非法开除公职。她曾在汉台看守所被暴打折磨、身心受摧残。
杨华、兀亚莉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讲真相时,被汉中市汉台区鑫源派出所警察绑架并非法抄家,被非法关押在汉台区看守所。七月二十七日,兴汉新区公安分局警员分别告知家人她们已被非法批捕。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六日,汉中市汉台区法院在不通知当事人律师,不告知家人的情况下,偷偷对法轮功学员杨华、兀亚莉非法庭审。
杨华、兀亚莉二人曾在汉台看守所、陕西女监遭受残酷的迫害。家人非常担心她们的安危。
陕西省汉中市邮编:723000
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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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杨建军
电话:13700266003
汉台区法院刑事庭电话:0916-2536523
庭长:索晓江
副庭长:郑波(杨华案的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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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王建宁 副检察长:辛合平、魏圣创、孙翼、
纪检组长:贾元文 政工科长:张林兴
反贪局长:路彦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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