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日早上六点半左右,潢溪镇镇派出所所长邹某与余江区国保大队的六、七个警察,没有出示任何证件来到我家。邹所长凶狠狠地对我妻子说:“潘水才在家吗?”我妻子说:“你们找他有什么事?能跟我说吗?”那警察说:“快叫他出来。”我那时还在卫生间,等我从卫生间出来。刚出来。那所长就说:“你是潘水才吗?”我回答说:“是,你们找我有什么事?”那所长跟几个警察就不问青红黑白地强行拽着我的手就往后背押。我说:“我犯了什么罪,你们这事是哪个人负责,为什么抓我?”那所长得意地说:“我负责。”紧接着几个警察二话不说强行将我抬到车上并绑架到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警察强行把我推到老虎凳(铁椅上),我就问,我犯了什么法,为什么要抓我?那六、七个警察就你一句他一句地说:“你还有这么大的胆炼法轮功,还敢去状告国家主席。”后来警察还审问我,问我:“还有什么人信法轮功?”我就不理他们。警察要我签字,我不签。之后又把我带到县公安局,警察又让我签字,我又不签。最后把我带到鹰潭市拘留所,又强行要我签字,我又不肯签。说要拘留我十五天。在拘留期间,当地派出所的警察和国保大队的人到我搜家,搜出电脑打印机、光盘、刻录机,我家当时还有两、三万元现金,他们象土匪一样想把我家的钱拿走,被我堂弟抢夺回来了,他说:“这钱是我放在这里的,你们不能拿走。”之后国保大队警察经常到我家盘问我妻子:“这些电脑、打印机,光盘,刻录机是哪个人买的,是哪个人教他用的?”我妻说:“不知道。”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我被转押到余江看守所,国保大队的人经常来提审。有一次,国保大队的人和刑警大队的人又来提审我:“这些电脑、打印机,光盘,刻录机是哪个人买的,哪个人教你用的?”我说:“是我自己买的,也没人教我用的,是我自己按照说明书上操作用的。”随后刑警大队的人拿了一些人的名单问我认不认识他们。我说:“不认识。”最后要我签字,我不同意签字,刑警队的人看见我不签字,就气汹汹地站起来拍桌子硬要我签字,我大声说:“我就不签。”检察院以及法院的人也都来提审,经多次提审无果。在看守所关押我
五个月之后,法院秘密开庭,开庭前并未通知我的家属,最后以组织、传播法轮功为名非法判我三年的冤刑。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二日,我被劫持到鄱阳县饶州监狱非法关押。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二日又转到南昌市豫章监狱。
在监狱里,警察专门为我办了一次七天洗脑学习班,专门放污蔑法轮功的视频,逼着要我看。我看到视频之后,心想,共产党就是专门搞假的,天安门自焚是共产党自导自演,视频里面焚烧的王进忠根本不是真的王进忠,栽赃陷害法轮功。白天看了视频,晚上他们就叫我写天安门自焚的材料,还有其它污蔑大法的视频,我不愿意写材料,洗脑班的包夹就帮我写,过后我逼得没办法就按着他们写的抄了一份,每天都有监狱里的教育科干部来看我写的材料,他们说不写不行,就强迫要我写,不写材料、不写四书就要延长学习班,还要关到禁闭室。我害怕自己的肉体吃不了那个苦就逼得没办法签了四书,在洗脑期间专门有四个人轮流监督、包夹。我就写了,就这样结束了洗脑班。后来把我分在那个老弱病残的大队。
我于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二日结束九百二十四天冤狱回家。
八天后的五月三十日,副镇长潘某等三人到我家,潘某威胁我:“你以后不要再炼,不要信法轮功了。”我说:“我还是要炼的、我还是要信的,谁都说不动我的心。”副镇长说:“那你就在家里练炼,那就不能再出去。”我就没有理他。
二零一八年六月九日,县国保局、当地派出所副所长、国保局的主任、村委会书记几个人来到我家。当时我家没人在家,他们就像土匪一样把我家墙上挂的法轮大法真相日历都取下来。刚好我回来了,他们勒令我打开到楼上的门要上去检查。国保局的主任威胁我说:“就以你这个日历,就可以再抓你去拘留,你不要再炼法轮功,不要再信真、善、忍了。”我说:“叫我不再炼法轮功是不可能的事,叫我不再信仰真、善、忍也是不可能的事。”
这次被绑架、诬判入狱使我更看清了共产邪党才是真正的邪教,也使我对真、善、忍的信仰更加坚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