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法院告诉刘文廷的妻子,刘文廷被逮捕,并让她签了字,年近七十岁的刘文廷现被关入盐山县看守所。
法轮功学员刘文廷是本村公认的善良好人;杨月亮为人忠厚、正直、善良,在群众中口碑非常好。二零一六年八月四日,杨月亮、刘文廷给人安装卫星电视接收器时遭人恶告,被圣佛镇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非法关押在盐山县看守所。杨月亮被非法关押近一个月后遭盐山县检察院非法批捕。刘文廷老人被非法刑拘一个月时遭勒索保证金后取保回家;取保一年后,又被监视居住半年。
刘文廷、杨月亮同遭构陷,家人为他们请了三位律师作无罪辩护,经历三次非法庭审,至今未果。
第一次非法开庭,于二零一七年八月十七日在位于盐山县大韩庄村北的盐山县看守所内进行。检察院公诉人当庭提出证据不足,补充侦查。
三位律师针对检察院公诉人对杨月亮、刘文亭为民众安装新唐人电视的指控,辩护到:你们的指控依据是一个作者写的一篇小通讯稿,由盐山县委防范办在上面盖章。怎么能以一个作者的一篇文章来作为法律定性判断的依据呢?
再有,中国使领馆说新唐人是法轮功宣传机构。他们不是司法机关又不是立法机关,我们都是法律人,我们如何能够以此为据来证明安装新唐人电视台(接收器)是有罪的?如果中国使领馆能够确定的话,我们何必还在这开庭呢?
律师还告诉法庭,我的当事人买高频头也好、安装也好、你们搜出来的一些安装工具也好,都与本案指控的犯罪没有任何联系。
律师最后说:如果安装一个小锅接收电视节目就违法犯罪的话,那卖电视的也犯罪了,没有电视怎么看节目。下次还要开庭的话,我们会要求当庭播放新唐人电视台节目内容,让公诉人、法官都看看新唐人电视到底演播的是什么。
第二次非法庭审,于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一日仍在看守所内进行,仍由三位律师出庭辩护。由于公诉方提供的证据,无法证明安装电视节目接收器有罪,开庭再次被延期。
此次开庭,公诉人举证,再次被律师一一驳回,不足为证。公诉人举证,并当庭播放了《真善忍国际美展》光盘,光盘被播放二十分钟左右。律师说:美展的画面、音乐、都非常美好,充满了慈悲与祥和。美展的第一个节目就是《主佛降临、佛光普照》。画面传出“呼唤良知 正义永存”震撼着全场。律师指出:光盘内容表达了信仰真、善、忍的美好和善恶有报的天理。都是教人向善,看不出有任何非法的地方。
公诉人提出新唐人电视台经常播放《九评共产党》的电视节目。律师指出:共产党一直标榜自己伟大、光荣、正确。这么好的党还怕评吗?应该接受不同的声音,接受批评,还怕什么《九评》吗?就是十评、N评都没有关系的。
公诉人播放证人录像,指出,应该让证人直接出庭进行质证,并且录像上证人声音非常小、听不清,而且证人本人的身份也无法得到确认。
公诉人再次拿出有沧州市国保支队盖章的证明,证明新唐人电视台是宣传法轮功的。律师指出:沧州市国保支队不属于任何鉴定和认证机构,其所提供的书面材料,更不能作为当庭证据。(沧州市国保支队是听命于沧州市防范办的,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的机构之一。)
律师发现:公诉方提供的所有证据,整个取证过程存在严重违法情况,并且抓捕过程中的证据,不符合法律的规定,不能作为当庭证据使用。为保护杨月亮、刘文亭案件的公正审理,律师当庭提出:启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最后,法院决定:本次开庭结束,择日再开庭。
整个庭审过程,由于案件本身存在严重违法情况,公诉人和法官在律师有理有据的深入分析下,也会偶尔陷入沉思,似乎也在接受良心的拷问!开庭两次都无法给出结果。
第三次非法开庭,于二零一八年五月十四日仍在看守所内进行,仍由三位律师出庭辩护。律师慷慨陈词,指出对杨月亮、刘文廷所谓的“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这个罪名不成立。
律师强调,首先,任何人、任何组织、政府都无权认定谁是邪教,中国现行的法律也没有说法轮功是“邪教”(中共才是邪教)。最高法院与最高检察院苟合,多次出台所谓的《关于办理×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些所谓的司法解释都是非法的,根本就不具法律效力,且不说两高只是法律执行机关,没有立法权,假如有立法权,其所谓的司法解释也是非法的、荒谬的,它直接抵触宪法和国际法,是对公民信仰自由等权利的公开践踏破坏,不能成为法律依据。
律师明确指出这个案子没有受害人,本案涉及到的受害人是安装高频头的一家一户,他们是自己要求安装的,他们在本案中又被公诉人列为证人,显然也就不是本案受害人了。换句话说,杨月亮、刘文廷没有伤害任何人,没有伤害他人不构成犯罪,这是常识问题。证人只证明杨月亮、刘文廷修炼法轮功,不能提供他们犯罪的证据。
律师在辩护中一直在提醒法庭,法院要独立办案,不要受任何威胁,沦为工具,要用良知和常识(法律、普世价值)来判断。
三次开庭地点都在偏僻的看守所,前面两次非法开庭如临大敌,通往看守所的路上停着警车,来回穿梭的警车,让过往的民众都感到恐惧,都在打听出了什么事。第二次开庭警车不再穿梭,只停在看守所门口,几个小警察拉起了警戒线。第三次非法开庭,看守所门前只有一位年轻的执勤民警,当有人要进去旁听时他说:如果随便进,还要我在这站着干什么呢,你们等好消息吧。
杨月亮因坚持自己的信仰曾被冤入狱十余年,历经了人间苦难。中共江氏集团的迫害同时给其家庭也带来巨大的灾难。亲朋好友,甚至是有良知的公检法人员,都无不感慨其被迫害的遭遇,以及对其高洁信仰的坚定。第三次开庭一个月后,家人去刑庭要人,他们说已向沧州中院汇报了。
望盐山法院,不受任何幕后的干涉,在大是大非面前做出正确的选择:无罪释放好人杨月亮丶刘文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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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山县人民法院 院长 陈庆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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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庭法官曹铁城13722750898 18932792321 刑庭法官李丽华13831712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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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院长章文忠 副院长王利彬 副院长张望勇 政治部主任段辉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