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八年六月,范晓丽坐火车从长春到通辽去办理养老保险手印和看望母亲和家人,在长春上车时就有列车员过来过去总是有意的看着她,还看看她的座位号,因当时有人和她换了座位。在下车时,一个列车员就把范晓丽交给了四、五个穿着便衣的人,有个王姓便衣拿出证件,说是团结路派出所的。有个年轻的一直对着她录像,下车的旅客熙熙攘攘人流不断。
范晓丽被劫持到通辽市科区公安局,手机、两个背包被搜走,两个手机被查翻,背包被翻。有个郝姓的头非让说出在哪里住,时间地点,电话,孩子的单位。他们给孩子打电话,说,如果不说出单位,就把身份证挂到网上等。二个小时左右,他们让范晓丽的家人把她接回了家。并让在笔录上签字,走时把所有私人物品还给了她。出大门时又给照像。
时间不长,范晓丽的孩子就接到沈阳打来的电话骚扰,后来又打一次。而且直接打到孩子的单位,给孩子身心造成了很大的伤害,精神上压力很大。
范晓丽女士于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后,没有花一分钱,折磨她的那些顽疾奇迹般的消失了、脱胎换骨,从一九九六年下半年开始没在单位报销一分钱的医药费,背包里再也没有“药条子”了。做好人、为别人着想,工作兢兢业业,在利益面前不争,在涨工资时主动让出名额。
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泽民集团血腥迫害法轮功后,十多年来,范晓丽的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人格名誉受到侮辱,失去了工作,被监视、窃听、跟踪,被绑架(四次)、抄家(二次)、被劳教(二次共四年,一次被迫害的生活不能自理九个月后保外就医)、蹲监狱(一次五年);家人受到极大的伤害和牵连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