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七日中午十一点多钟,岳春华被沙坪坝区公安分局“610”朱姓男警察带着一帮天星桥派出所的警察和一女姓(不知身份),猛敲岳春华的家门,岳不开,敲了一阵,见还是不开,他们非法把门锁撬开了破门入室。
当时,沙坪坝区新桥法轮功学员陈秀英正好在岳春华家,一起被绑架,警察抄了岳春华的家,抢走了法轮功师父法像和两张法轮图,一张师父的小法像,大约三十本大法书,一些师父的讲法光碟,笔记本电脑三个,打印机两台,mp4两个,mp3一个和附带的耳机及连接线,打印纸大约三本,相纸大约八本,一些法轮功救人的真相资料,摆在家里的一些真相台历以及挂在自家墙上的挂饰和贴在门上的真相“福”字。
之后岳春华、陈秀英一同被劫持到天星桥派出所分别关押非法讯问。为了制止违法,不让警察对法轮功学员犯罪,岳春华一直都不配合非法审问,不签任何字,不回答任何一个问题,只是慈悲的讲真相。
到了晚上,警察对两名法轮功学员分别进行强行采个人信息,按指纹,验血等。直到九月十八日下午,天星桥派出所两个警察和一女协警把岳春华押送到青木关医院检查身体,准备送青木关看守所。因身体检查出有严重的肺炎,看守所不收,就带回天星桥派出所,由金桥社区带回家。
法轮功学员陈秀英居住在中梁山镇的家和金桥畔山桃园的家都被非法抄了,九月十八日回家。
整个过程中,岳春华、陈秀英一直在给在场的警察们讲真相,告诉他们:你们破门入室是非法的。法轮功在中国完全是合法的,信仰“真、善、忍”符合国家宪法,按“真、善、忍”做好人没有错,完全是合法的。你们抢走了这些私人物品是严重的违法,抢走了师父法像和法轮图是对神佛犯罪,《国家新闻出版署 50 号令》早在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就公布了,对法轮功出版的读物都解禁了,公开了,都是合法的。“善恶有报是天理”,你们这样做不但对自己不好还会连累家人,希望你们不要再参与迫害,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对你,对你们亲人家人都好等。并问他们的姓名,没一个人敢说。
陈秀英对着一个大约50岁左右的中年男子,穿的便装,不知身份,问他叫什么名字,他不吭声,陈秀英又问他,他非常凶恶的说,“我从中梁山镇就一直跟踪你,你一上车,我就坐在你对边的位子,一直跟在这里(指岳春华家),你还不知道,还好意思问我。”可见,这个人自己干了多大的坏事,还不知道,真是可悲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