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持续至今二十年对好人的残酷迫害,致使阳泉市法轮功学员中被直接迫害死亡的有4人;被间接迫害死亡的有5人;被非法判刑的有51人次;被非法劳教的有81人次,(由知情同修透露当时被非法劳教的有近200人,因信息被封锁,现在明慧网上曝光出来的法轮功学员遭受迫害的人数,只是一部份);被非法拘留的,因控告江泽民元凶滥用职权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有169人次;被非法入室骚扰的上千不止;被洗脑班强制洗脑迫害的22人次;勒索罚金六万九千元;没收夏利车一部(同时没收现金若干万元,有待条件具备后再详细了解详情); 被非法开除公职、撤销职务的5人。
一、被迫害死亡的法轮功学员
(一)直接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
◎李慧文,男,时年三十二岁,山西省阳煤集团医生,他刚结婚五十天就被阳泉市公安局、“610”人员骗到洗脑班,后于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六日被绑架到太原新店劳教所,备受酷刑折磨,被狱警宫俊升等人员强行灌食迫害致死。李慧文的妻子也因修炼法轮功曾被绑架迫害。
酷刑示意图:摧残性灌食 |
李慧文的母亲在控告江泽民时说:我儿子学习好,考上山西省医科大学,在山西省阳煤集团医院工作,是一名外科大夫。给病人看好病,家属叫吃饭,我儿子不去,给他红包不要。自己的吃喝,穿衣都是很节制的。他一直用“真善忍”大法的标准,时时处处要求自己。是好人中的好人。老妈妈伤心的流着眼泪说:我儿子三十岁的小伙子出去证实大法,你们给我送回一个骨灰盒。我问你们这些警察:我儿子到底违了那一条法律?犯下了什么罪?你们还我的好儿子……
◎郭计芳,男,农民,家住平定县东回镇西回村。二零零一年二月,郭计芳去北京上访,被北京不法警察绑架,不到一个月,在东城区看守所被活活打死。终年五十一岁。
酷刑演示:毒打 |
◎王庭芳,女,教师,阳泉市平定县南关大法弟子,曾被劫持到人间地狱——太原新店劳教所两年。在那里被封闭,被剥夺睡眠,罚站,关禁闭,毒打,不给吃饱,不许上厕所等,摧残手段泯灭人心。获得自由后仍遭恶人骚扰。二零零四年三月含冤去世。生前,工资被扣二万四千余元。
◎王继贵,男,山西省阳泉市平定县西白岸村人,平定县中医院的中医师,于二零一六年六月二日在山西省祁县监狱被迫害致死,终年五十九岁。
王继贵 |
二零一四年八月四日因在平定维社给村民讲法轮功教人向善、散发神韵光盘时,被不明真相的村民举报,后被平定县“610”、公安局伙同平定县冠山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诬判三年,被非法关押在山西晋中监狱迫害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日下午四点多,山西晋中监狱给王继贵的家属打电话,称王继贵于当天在太原一零九医院去世。家属连夜赶到太原新康监狱,得知王继贵遗体已于当天下午送往太原市永安殡仪馆,狱方称一切后续手续必须在晋中监狱相关人员陪同下方可办理。
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六日晚,王继贵给家里打电话,说自己一切都非常好,并未听出有任何异常。家属问狱警为何王继贵病危期间不通知家属,狱警称通知单已经于五月三十一日以信件方式邮寄出去,但家属至今未接到相关信件。家属要求查看并复印王继贵住院期间病历,但遭到狱警的拒绝。
二零一六年六月八日王继贵的遗体在太原永安殡仪馆火化。王慧明是王继贵的儿子也被非法关押在晋中监狱,但不被允许参加其葬礼。
(二)被间接迫害死亡的法轮功学员
◎任银平,男,原是平定县邮电局正式职工,因坚持信仰“真善忍”大法,被单位开除公职。一九九九年十二月被平定县“610”、平定县法院诬判三年。在阳泉一监荫营煤矿,遭到四个不法人员连续几天拳打脚踢的殴打,使任银平的肚子疼痛不止,还要剥夺睡眠,罚站二十四小时。被送到山西省晋中监狱后,忍着肚子疼痛天天干活。二零零三年六月又被“610”不法人员入舍绑架,劳教两年六个月,在太原新店劳教所遭受迫害。后因被迫害的家贫如洗,生活十分困难,还不断遭受骚扰,在重重压力下,于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十一时含冤离世,终年五十岁。
酷刑演示:暴打 |
◎王海生,男,山西省阳泉市百纺商场职工。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开始疯狂的迫害法轮功,王海生被当地“610”(中共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公安局作为重点迫害对象,拘留十五天,然后劳教一年。回家不到十天又被“610”,公安不法人员绑架到洗脑班迫害,逼迫“转化”放弃信仰。
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五日因讲真相救人,被非法劳教三年。在新店劳教所,王海生因不放弃信仰“真善忍”,遭到残暴殴打、折磨、关小号等残酷迫害。还逼迫搬运火车物品,身体受到严重损伤,由原来的180斤降到110斤。 年仅四十七岁的王海生在二零一二年九月四日含冤离世。
中共酷刑示意图:殴打 |
◎张文庆,男,原是阳泉北大街退休职工,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受益,疾病全无。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发生后,于二零零一年遭恶警无故绑架至阳泉看守所迫害,并于二零零一年一月被非法劳教两年,在劳教所遭受了残酷的迫害。回家后仍被恶警长期监控。无奈住在广州女儿家,邪党人员也没有放松对他的监控,导致其精神极度紧张,心理压力巨大,于二零一二年含冤离世。
◎ 耿爱茹,女,平定县东回镇西回村人,在二零零一年除夕晚看央视播出天安门自焚伪案,于正月初八为证实大法好走上了北京天安门,被判刑五年,受尽各种酷刑,死里逃生,吊铐;皮鞭抽打昏死多次,五年后出狱回家。当地公安局、派出所、“610”多次上门骚扰。在身体上承受着酷刑的折磨,在精神上承受着来自公、检、法、司不为人知的压力,于二零零九年含冤离世。
酷刑演示:吊铐抽打 |
◎张文翠,女,年龄六十七岁,山西阳泉市郊区荫营镇南垴村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一年七月十二日,因女儿被非法拘留,郊区荫营镇政保科警察去张文翠家里恐吓骚扰,使张文翠精神上受到极大的伤害,非常恐惧。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一日,平定公安局许孝忠与村委会梁双怀等人到她女儿家非法抄家,张文翠又经历了一次重大的精神打击,每天吃不下饭,睡不着觉,于二零零九年黄历十月初十含冤离世。
二、被迫害致精神失常的法轮功学员
◎董风香,女,因中共迫害法轮功,她于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二日去北京上访,被警察绑架,被山西阳泉五矿贵石沟派出所警察刘喜亭等人把她们几个法轮功学员绑架回当地,不让睡觉连夜审问。第二天直接送阳泉看守所,后被非法劳教两年。在劳教所,董凤香受尽折磨也没有放弃信仰。
董风香从劳教所回家后,遭五矿贵石沟派出所警察上门骚扰、恐吓、威逼。
二零零四年七月的一天,董凤香老人在向民众讲真相救人时遭人恶告,被平定公安局不法人员绑架并被诬判五年。关押在山西女子监狱。董凤香遭到严重迫害,不许睡觉,长时间强迫坐小板凳,长时间强逼面壁而站。直至迫害的神智不清,疯疯癫癫。原本健康的董凤香老人被放回至今,眼神呆滞,不能言语,家人看了悲痛万分,伤心落泪。
长时间罚坐小凳子 |
三、被非法判重刑的法轮功学员
◎高小红,男,五十二岁,山西平定县人,从事个体。
二零零四年三月十六日,高小红因发法轮功真相光盘,被人恶告。平定县公安局不法人员郭珍珠,冠山镇派出所不法人员伙同南关村治保主任闯入高小红家中,进行非法抄家,抄走打印机、复印机、皮箱、电脑等私人物品,绑架到冠山镇派出所。整整一夜,打骂、逼供,其中一人拳打脚踢,强行逼供,第二天被绑架到平定看守所。
二零零五年四月一日,高小红遭诬判十年,被绑架到山西晋中祁县监狱迫害。在监狱残酷的迫害中,导致他腹部剧烈疼痛,高血压、心律快,血压高到一百三十六/二百三十八,曾因腰部剧烈疼痛多次晕倒在监房,在狱警的操控下,有两三个犯人全天二十四小时对其包夹监控,强制“转化”,强迫劳动,稍不如意,就遭到包夹的辱骂。
◎王巧兰,女,平定县商业局职工,遭中共前后四次非法判刑累加十九年。至今王巧兰还在山西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王巧兰去了一同修家切磋交流,平定公安局就进行了长达七天的传唤审讯、逼供,王巧兰只是说了一句实实在在的真话“法轮功不邪,没有组织,只是修炼,做好人。”就这一句真话,结果被平定法院非法判刑三年。整个过程没有法律程序。送山西省女子监狱迫害。
二零零四年三月十六日,王巧兰因讲真相又被平定县公安及“610”绑架,王巧兰第二次被平定法院诬判六年,在榆次猫儿岭山西省女子监狱蒙受了九年迫害,四十多天不让睡觉,强制长时间坐小凳、太阳下暴晒曾昏倒、做奴工。直到二零一零年出狱。
示意图:烈日下暴晒折磨 |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六日下午,在石家庄做生意时,王巧兰被阳泉市平定县公安局不法人员段福明等四人在石家庄高速路口旁的街道上又一次绑架,期间未出示任何手续。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平定县法院对王巧兰非法判刑四年。王巧兰的家人向阳泉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在这一年多期间家属多次去向有关部门讲述事实真相无果。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四日,阳泉市中级法院与平定县公检法司相互勾结,第三次对王巧兰诬判四年,将她劫持到山西省女子监狱迫害。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九日下午四点多,平定县“610”、公安局、国保大队、冠山派出所、南关社区一行二十多人,闯进王巧兰家,翻箱倒柜,抢走笔记本电脑、手机、读卡器、照相仪等私人物品。随后把王巧兰绑架到警车上,劫持到平定县公安局,非法审讯后,直接绑架到阳泉看守所。九月八日王巧兰被平定法院非法庭审,律师做了有理有据的辩护,并当庭揭露王巧兰在看守所受到的暴力虐待,要求无罪释放。
九月八日早上六点多,平定县法院戒备森严,门口就聚集了很多武警、特警还有法警。到八点左右平定县法院门口聚集了很多王巧兰的亲属和朋友。八点半开庭时,家属要求进庭旁听,平定县法院刁难,阻止人们旁听。八点四十分,平定“610”一个女人用手机在王巧兰的亲属旁边胡乱拍照,家属制止,她不听,家属要求删除照片,无果,此间发生争执。随后十几个法警把住法院大门,不让人进庭旁听,后来在亲属朋友的强烈要求下,只有四人进庭。
律师最后陈述:我的当事人王巧兰修炼法轮功无罪,寄信无罪,应当当庭释放。违法的是你们平定公检法,要起诉你们。整个庭审过程,审判长都在打断律师的正义辩护,不让律师说。庭审过程从上午八点半到十二点半结束,剥夺王巧兰自辩的权利,律师辩护也受到了阻止。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日,平定法院不顾律师有理有据的辩护,王巧兰第四次被诬判重刑六年,至今王巧兰还在山西省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王兰芳,女,家住在山西阳泉五矿。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二日,因中共迫害法轮功,王兰芳去北京上访,被警察抓到顺义看守所后又劫持到另一看守所。因不报姓名、住址,被扒去外衣、脱掉鞋,在严寒冰冷的冬天赤脚站在地上蹲马步、戴背铐。派出所所长还打了她四个耳光,后搜身把身份证搜出来登记后,劫持到驻京办事处。一个警察把她身上的钱搜走后把她们关在了驻京办的一间小屋里,三天没吃没喝,而且男女关在一起。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七日,被山西阳泉五矿贵石沟派出所不法人员刘喜亭等人把她们几个法轮功学员绑架回当地,不让睡觉连夜审问。副所长魏志祥恶狠狠的骂人,打人,把另一个法轮功学员一把推倒在沙发上。审问完连夜送到阳泉市油篓沟看守所。书记韩博文、指导员刘喜亭、副所长侯海到她家里欺骗其丈夫要五百至一千元钱,因家中困难又要过年,丈夫说了好多好话,最后被勒索了二百元钱。
同年二月十六日,王兰芳被非法劳教两年,在劳教期间,王兰芳受尽折磨打压,也没有动摇她坚定修炼的心。回家后,五矿贵石沟派出所不法人员,经常上门骚扰,恐吓威逼。二零零三年三月十六日晚十点半,五矿贵石沟派出所不法人员领着一帮保安带着狼狗,拿着摄像机突然闯入她家,非法抄了电脑、刻录机、打印机、光盘、大儿子的身份证。她走脱,后因恶警继续迫害,被迫流离失所。
二零零八年,流离失所的王兰芳及儿子宋立成再次被阳泉公安局警察绑架、被分别诬判十年,十一年冤刑。
◎白凤忠,男,当年四十九岁,山西省阳泉市平定县法轮功学员。两次非法判刑累加十年半。
二零零一年二月被绑架到阳泉市看守所,被山西省阳泉市劳动教养委员会非法劳动教养二年。送山西省男子劳教所迫害。
二零零四年九月十九日,白凤忠再一次被绑架,后被平定县法院诬判四年,非法关押在祁县监狱迫害。直到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日才回家。回家以后,“610”安排,村委会聂文清二十四小时监视,骚扰一直没有间断。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平定县公安局副局长张某某伙同冠山镇派出所贾建军、冯星等六、七人私闯民宅,非法抄家,白凤忠被绑架到看守所,后被平定县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半。送山西省晋中祁县监狱迫害。
四、山西阳泉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劳教、关押、入室骚扰、洗脑班现收集到195人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非法判刑51人次 | 非法劳教81人次 | 非法关押167人次 | 关押洗脑班22人次 | 入室骚扰2000次+ | 勒索罚金6万9千元 | 参与迫害人 | ||
1 | 王巧兰 | 女 | 54 | 累计19年 | 4次 | 2次以上 | 平定政法委书记杨艳红平定610杜育军平定公安局段福明平定检察院贾唐正平定法院公诉科贾永生 | ||||
2 | 宋立成 | 男 | 38 | 11年 | 1次 | 数次 | 平定610杜育军段福明贾唐政贾永生 | ||||
3 | 高晓红 | 男 | 58 | 10年 | 1次 | 数次 | 平定610杜育军段福明贾唐政贾永生单位把档案丢失 | ||||
4 | 王兰芳 | 女 | 60 | 10年 | 1次 | 多次 | 200元 | 平定610杜育军段福明贾唐政贾永生刘喜廷侯二明未自祥 | |||
5 | 白风忠 | 男 | 67 | 累计8年半 | 2年 | 3次 | 1周 | 数次 | 平定610杜育军段福明贾唐政贾永生白汝命 王合 李斌 | ||
6 | 高彩霞 | 女 | 54 | 7年 | 1次 | 多次 | 城区分局吕建忠 | ||||
7 | 王素荣 | 女 | 64 | 累计7年半 | 2年 | 3次 | 多次 | 马家坪派出所 | |||
8 | 王素平 | 女 | 62 | 5年 | 1年 | 3次 | 多次 | 阳泉市610戎建生南山派出所长聂培一,看守所所长张铁红。南山派出所片警张磊城区分局吕建忠,城区法院张小芬林业局连海峰 刘瑞萍 | |||
9 | 耿建新 | 男 | 待查 | 4年 | 1次 | 多次 | 平定610杜育军段福明贾唐政贾永生 | ||||
10 | 张桂润 | 女 | 66 | 4年 | 1次 | 半个月 | 多次 | 平定610杜育军 | |||
11 | 王宾德 | 男 | 61 | 4年 | 1次 | 多次 | |||||
12 | 耿爱如* | 女 | 不详 | 5年 | 1次 | 多次 | |||||
13 | 王旭州 | 男 | 61 | 4年 | 1次 | 多次 | |||||
14 | 董凤香 | 女 | 70 | 5年 | 2年 | 多次 | 刘喜廷侯二明未自祥王建军 | ||||
15 | 张建云 | 男 | 待查 | 4年 | 1次 | 多次 | |||||
16 | 王玉红 | 女 | 待查 | 4年 | 2年 | 2次 | 多次 | ||||
17 | 戎芬梅 | 女 | 待查 | 4年 | 1次 | 多次 | 平定610杜育军平定公安局段福明平定检察院贾唐正平定法院公诉科贾永生平定政法委书记杨艳红 | ||||
18 | 杨桂珍 | 女 | 74 | 4年 | 2年 | 2次 | |||||
19 | 戎玉华 | 女 | 待查 | 3年 | 1次 | 多次 | |||||
20 | 任银平* | 男 | 52 | 3年 | 1年 | 3次 | 多次 | 平定610杜育军段福明 贾唐政贾永生杨艳红 | |||
21 | 孟祥玉 | 男 | 58 | 3年 | 1次 | ||||||
22 | 程贵芳 | 女 | 52 | 4年 | 1年 | 2次 | 多次 | 马家坪派出所张宝命 | |||
23 | 王继贵* | 男 | 59 | 3年 | 1次 | ||||||
24 | 李志勇 | 男 | 50 | 1年半 | 1年半 | 2次 | 多次 | 平定610杜育军段福明贾唐政贾永生杨艳红 | |||
25 | 白建平 | 女 | 待查 | 3年 | 2次 | 半个月 | 多次 | 平定610杜育军段福明贾唐政贾永生杨艳红 | |||
26 | 卢林森 | 男 | 48 | 3年 | 1次 | 多次 | 平定610杜育军段福明贾唐政贾永生杨艳红 | ||||
27 | 朱桂玲 | 女 | 58 | 累计8年半 | 2次 | 多次 | 平定610杜育军段福明贾唐政贾永生杨艳红 | ||||
28 | 欧阳红梅 | 女 | 72 | 3年半 | 1年半 | 2次 | 1个月 | 数次 | |||
29 | 张惠珍 | 女 | 55 | 3年半 | 2年半 | 2次 | 多次 | 郊区 魏姓平定 郭珍珠许孝忠 | |||
30 | 史春萍 | 女 | 48 | 3年 | 1次 | ||||||
31 | 韩玲花 | 女 | 57 | 2年 | 1次 | 1个月 | 多次 | 平定610杜育军段福明贾唐政贾永生杨艳红 | |||
32 | 赵海珍 | 女 | 41 | 4年 | 1次 | ||||||
33 | 张锦华 | 女 | 70 | 3年 | 2年 | 1次 | 多次 | 抄走真相币1万3千元 | 平定610杜育军段福明贾唐政贾永生杨艳红 | ||
34 | 李泽宁 | 男 | 待查 | 不祥 | 1次 | ||||||
35 | 乔金华 | 女 | 52 | 3年半 | 1次 | 平定610杜育军段福明贾唐政贾永生 | |||||
36 | 数名大法弟子 | 2004年3月16日晚阳泉地区秘密抓捕大法弟子数名 | |||||||||
37 | 田润华 | 女 | 52 | 2年半 | 1次 | 2万元 | |||||
38 | 王志辉 | 男 | 50 | 2年 | 2次 | ||||||
39 | 高丽芳 | 女 | 56 | 3年半 | 2次 | 多次 | |||||
40 | 石志红 | 女 | 38 | 4年 | 1个月 | 1次 | |||||
41 | 李海英 | 男 | 62 | 1年 | 1次 | 15次以上 | 白汝命 阳泉市610刘喜廷 五矿贵石沟派出所指导员侯海 五矿贵石沟派出所所长魏志祥 五矿贵石沟派出所副所长王建军五矿贵石沟派出所副所长 | ||||
42 | 杨迎花 | 女 | 61 | 2年 | 1次 | 15次以上 | 白汝命刘喜廷侯海魏志祥王建军 | ||||
43 | 乔贵英 | 女 | 58 | 1年 | 1次 | 多次 | |||||
44 | 杨生萍 | 女 | 56 | 2年9个月 | 2次 | 多次 | |||||
45 | 王庭芳* | 女 | 62 | 2年 | 1次 | 1个月 | 2万4千元 | ||||
46 | 冯治军 | 男 | 48 | 2年 | 1次 | ||||||
47 | 王爱珠* | 女 | 73 | 2年半 | 1次 | ||||||
48 | 焦建明 | 男 | 54 | 4年 | 1次 | ||||||
49 | 张文翠 | 女 | 77 | 多次 | 郊区 魏姓平定郭珍珠 | ||||||
50 | 赵慕剑 | 女 | 65 | 2年 | 1次 | 半个月 | 多次 | ||||
51 | 王禄 | 男 | 65 | 2年 | 1次 | 多次 | |||||
52 | 刘胜民* | 男 | 62 | 2年 | 1次 | ||||||
53 | 王继文 | 女 | 71 | 半个月 | 半个月 | ||||||
54 | 李秀莲 | 女 | 56 | 2年 | 1次 | 数次 | 郊区 魏姓 常姓仁姓 | ||||
55 | 杨成娥 | 女 | 58 | 2年 | 1次 | ||||||
56 | 高银桩 | 女 | 74 | 待查 | 1次 | ||||||
57 | 郭保军 | 男 | 56 | 2年 | 5天 | ||||||
58 | 尚继东 | 男 | 待查 | 7年 | 1次 | ||||||
59 | 张海瑞 | 男 | 50 | 2年 | 1次 | ||||||
60 | 祁秀林 | 女 | 64 | 2年 | 1次 | ||||||
61 | 赵兆昌 | 男 | 46 | 1年 | 1次 | ||||||
62 | 张文丽 | 女 | 48 | 1年 | 1次 | ||||||
63 | 李玉香 | 女 | 70 | 2年 | 9个月 | 多次 | |||||
64 | 高翠平 | 女 | 56 | 2年 | 1次 | 多次 | |||||
65 | 乔普芳 | 女 | 58 | 累计4年 | 1次 | ||||||
66 | 李桂林 | 女 | 59 | 2年 | 1次 | ||||||
67 | 韩竹英 | 女 | 67 | 判3缓4 | 2年 | 1次 | 多次 | ||||
68 | 赵巧梅 | 女 | 52 | 判3缓4 | |||||||
69 | 王海生*(市区) | 男 | 43 | 累计5年 | 2次 | 1个月 | 多次 | 阳泉市610白汝命阳泉市百纺主要领导 | |||
70 | 张新民 | 男 | 79 | 2年 | 1次 | ||||||
71 | 朱怀娥 | 女 | 58 | 2年 | 1次 | 1个月 | 多次 | ||||
72 | 王海生(郊区) | 男 | 46 | 2年 | 1次 | ||||||
73 | 魏文达 | 男 | 60 | 2年 | 1次 | ||||||
74 | 李雨英 | 男 | 75 | 2年 | 1次 | ||||||
75 | 孟润娥 | 女 | 70 | 2年 | 1次 | ||||||
76 | 任爱花 | 女 | 68 | 1年半 | 1次 | 1个月 | |||||
77 | 张爱梅 | 女 | 69 | 1年 | 1次 | 1万元 | |||||
78 | 于英 | 女 | 不详 | 不详 | 不详 | 1次 | |||||
79 | 郭有明 | 男 | 61 | 2年 | 1次 | ||||||
80 | 尹志红 | 男 | 48 | 2年 | 1次 | 1个月 | |||||
81 | 杨瑞峰 | 男 | 31 | 5天 | 1次 | ||||||
82 | 高文秀 | 男 | 66 | 1年 | 1次 | ||||||
83 | 高峰 | 女 | 58 | 1年 | 1次 | 多次 | |||||
84 | 王学芳 | 女 | 49 | 2年 | 1次 | ||||||
85 | 赵素静 | 女 | 47 | 1年半 | 1次 | ||||||
86 | 程新平 | 男 | 75 | 2年 | 3次 | 多次 | |||||
87 | 郑维娜 | 女 | 74 | 2年 | 2次 | 多次 | |||||
88 | 刘丽华 | 女 | 45 | 1年 | 1次 | ||||||
89 | 甄明 | 女 | 待查 | 1年半 | 1次 | ||||||
90 | 张银翠 | 女 | 60 | 2年 | 1次 | ||||||
91 | 张建平 | 女 | 60 | 2年 | 1次 | ||||||
92 | 刘素珍 | 女 | 61 | 2年 | 1次 | ||||||
93 | 张维堂 | 男 | 67 | 2年 | 2次 | 1个月 | |||||
94 | 朱毅祥* | 男 | 65 | 2年半 | 1次 | ||||||
95 | 董文武* | 男 | 63 | 2年 | 3次 | 1个月 | |||||
96 | 张铁柱 | 男 | 54 | 1次 | |||||||
97 | 戎芬美 | 女 | 62 | 2年 | 1次 | 半个月 | |||||
98 | 王作海 | 男 | 51 | 2次 | 半年 | ||||||
99 | 朱胜肖 | 女 | 74 | 多次 | |||||||
100 | 金秀春 | 女 | 80 | 多次 | |||||||
101 | 石英兰* | 女 | 63 | 多次 | |||||||
102 | 李新芬 | 女 | 60 | 多次 | |||||||
103 | 尚宝梅 | 女 | 74 | 判4缓5 | 2次 | ||||||
104 | 武子珍* | 女 | 64 | 2年 | 15天 | 半个月 | 多次 | ||||
105 | 郭仲英 | 女 | 66 | 5年 | 1次 | 1次 | |||||
106 | 李秀萍 | 女 | 待查 | 多次 | |||||||
107 | 方颖* | 男 | 63 | 数次 | |||||||
108 | 武睿 | 女 | 31 | 数次 | |||||||
109 | 李若平 | 女 | 45 | 多次 | |||||||
110 | 潘银杰 | 待查 | 待查 | 待查 | 多次 | ||||||
111 | 刘桂祥 | 女 | 62 | 半个月 | |||||||
112 | 穆占花 | 女 | 待查 | 待查 | |||||||
113 | 康文梅 | 女 | 50 | 半个月 | 6次 | ||||||
114 | 康虎生 | 男 | 70 | 多次 | |||||||
115 | 段改转 | 女 | 67 | 多次 | |||||||
116 | 曹喜曾* | 男 | 70 | 多次 | |||||||
117 | 于千茹 | 女 | 43 | 多次 | |||||||
118 | 王贵芬 | 女 | 待查 | 多次 | |||||||
119 | 张瑞萍 | 女 | 51 | 25天 | 10次以上 | 城区分局吕建忠阳泉610白汝命南山派出所所长聂培一副所长赵晓东 | |||||
120 | 刘维山 | 男 | 51 | 5天 | 20天 | 数次 | 南山派出所所长聂培一 | ||||
121 | 朱有芳 | 女 | 58 | 2年 | 多次 | ||||||
122 | 闫秀珍 | 女 | 80 | 数次 | |||||||
123 | 刘有娥 | 女 | 56 | 多次 | |||||||
124 | 赵春玲 | 女 | 79 | 多次 | |||||||
125 | 王贵兰 | 女 | 58 | 5年 | 1次 | 多次 | |||||
126 | 高宝云 | 女 | 80 | 15天 | 多次 | ||||||
127 | 卢婵芳 | 女 | 61 | 多次 | |||||||
128 | 史俊娥 | 女 | 63 | 多次 | |||||||
129 | 李秀清 | 女 | 55 | 多次 | |||||||
130 | 小玉兰 | 女 | 71 | 多次 | |||||||
131 | 耿富庭 | 男 | 70 | 多次 | |||||||
132 | 耿便婵 | 女 | 55 | 多次 | |||||||
133 | 郭六保 | 男 | 70 | 多次 | |||||||
134 | 耿兰英 | 女 | 78 | 2年半 | 半个月 | 多次 | 监外执行 | ||||
135 | 李喜钦 | 男 | 待查 | 3年半 | 多次 | ||||||
136 | 武瑞珍 | 女 | 70 | 2年 | 1次 | 多次 | |||||
137 | 郭贵泉 | 男 | 70 | 多次 | |||||||
138 | 牛文蔚 | 女 | 46 | 多次 | |||||||
139 | 康五孩 | 待查 | 待查 | 待查 | |||||||
140 | 李有仲 | 男 | 61 | 多次 | |||||||
141 | 张金籽 | 女 | 60 | 多次 | |||||||
142 | 朱成娥 | 女 | 59 | 多次 | |||||||
143 | 梁爱堂 | 女 | 53 | 多次 | |||||||
144 | 董仲荷 | 待查 | 待查 | 待查 | |||||||
145 | 任爱英 | 女 | 62 | 多次 | |||||||
146 | 张江莲 | 女 | 74 | 判3缓4 | 多次 | ||||||
147 | 王新海 | 男 | 55 | 2年 | 1次 | 山东人2001年建筑公司上班 | |||||
148 | 杨二变 | 女 | 62 | 多次 | |||||||
149 | 赵喜翠 | 女 | 55 | 多次 | |||||||
150 | 赵喜芬 | 女 | 54 | 多次 | |||||||
151 | 张巧润 | 女 | 54 | 多次 | |||||||
152 | 蔺瑞萍 | 女 | 53 | 判3缓4 | 多次 | ||||||
153 | 李满星 | 男 | 28 | 5天 | 多次 | ||||||
154 | 朱根顺 | 男 | 51 | 5年 | 1次 | 多次 | |||||
155 | 张广海 | 待查 | 待查 | 待查 | 1次 | ||||||
156 | 杨拉玉 | 女 | 65 | 15天 | |||||||
157 | 陈桂梅 | 女 | 46 | 15天 | |||||||
158 | 贾宝玲 | 女 | 53 | 非法关押期间 | 多次 | ||||||
159 | 杨桂花 | 女 | 68 | 累计3次45天 | 数次 | ||||||
160 | 孟涛芳 | 待查 | 待查 | 15天 | 郊区 | ||||||
161 | 宋桂庭 | 女 | 74 | 数次 | |||||||
162 | 翟映祥 | 男 | 73 | 多次 | |||||||
163 | 张文庆* | 男 | 76 | 2年 | 1次 | 多次 | |||||
164 | 杨玲 | 女 | 40 | 38天 | |||||||
165 | 王鹏云 | 女 | 47 | 多次 | |||||||
166 | 王雁成 | 男 | 45 | 15天 | |||||||
167 | 梁美花 | 女 | 61 | 15天 | |||||||
168 | 赵素华 | 女 | 56 | 1个月 | |||||||
169 | 孟喜云 | 女 | 72 | 多次 | |||||||
170 | 王大小 | 男 | 47 | 15天 | |||||||
171 | 刘定华 | 男 | 48 | 15天 | |||||||
172 | 董新明* | 男 | 80 | 2年 | 1次 | ||||||
173 | 徐国斌 | 男 | 67 | 15天 | |||||||
174 | 刘瑞明 | 女 | 50 | 2年 | 1次 | ||||||
175 | 一次被非法劳教18人 | 2001年2月1日被北京昌平派出所非法劳教18人,非法判刑5人 | |||||||||
176 | 刘胜明* | 男 | 62 | 2年 | 1次 | 半个月 | |||||
177 | 石牛小 | 男 | 51 | 1年半 | 1次 | 多次 | |||||
178 | 裴素云 | 女 | 52 | 2年 | 1次 | 多次 | |||||
179 | 赵秀花 | 女 | 56 | 2年 | 1次 | 多次 | |||||
180 | 郭有明 | 男 | 60 | 2年 | 1次 | ||||||
181 | 郭艳芳 | 女 | 38 | 1年 | 1次 | ||||||
182 | 郭有明妻子 | 女 | 60 | 2年 | 1次 | ||||||
183 | 张小红 | 男 | 56 | 15天 | 1个月 | ||||||
184 | 张国升* | 男 | 74 | 24小时 | |||||||
185 | 黄慧英 | 女 | 61 | 判3缓4 | 多次 | ||||||
189 | 魏文达 | 男 | 60 | 2年 | 1次 | ||||||
190 | 冯喜军 | 男 | 45 | 2年 | 1次 | ||||||
191 | 李秋喜 | 女 | 57 | 24小时 | |||||||
192 | 杨林 | 男 | 55 | 2年 | 1次 | 武汉人在阳泉做生意2001年---2002年 | |||||
193 | 刘兴国 | 男 | 74 | 4年 | 2年 | 2次 | |||||
194 | 郭保军 | 男 | 53 | 2年 | 2次 | ||||||
195 | 张巧荣 | 女 | 待查 | 多次 | 平定东回人 |
五、撤销职务,开除公职的任银平、耿建新、戎玉华、王素平、刘维山
◎刘维山,原是中铝山东铝业阳泉分公司多年的科长,工作兢兢业业。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二零零三年三月被单位送去山东洗脑班迫害二十天左右。
二零一五年因诉江被单位撤销职务,被非法拘留五天,罚款八千元,同时经常打电话,到家里,还到山东单位骚扰不断。
家住山西阳泉平定法轮功学员耿建昕、戎益华夫妇,分别是平定县劳动局、粮食局职工,只因坚持修炼法轮功,二零一二年遭中共迫害被非法判刑四年、三年。在监狱中遭受了虐待、奴工等非人的折磨,在这期间,夫妻双双被单位开除公职。
◎王素平,女,原山西省阳泉市林业局农艺师。在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中,她因为修炼法轮大法,二零零一年被非法劳教一年,二零零四年被非法判刑五年,近年来被警察骚扰、绑架和非法拘留。被单位开除公职。以下是王素平被迫害事实: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王素平去山西省政府上访,说句公道话:真、善、忍好,法轮功没有错,还大法师父清白。到了省政府大门附近,就被绑架到杏花岭派出所非法关押了一夜不给饭吃,第二天,被阳泉市公安局带回审问后,又被绑架到南山派出所,非法关押了两天。
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三日下午(除夕),林业局连海峰把王素平叫到门房后,伙同南山派出所片警陈林,把王素平绑架到阳泉市看守所。
在看守所,王素平喝的菜汤是白菜连根带泥土,号房里少有七,八个人,多时有十一、二个人挤在一个通铺的木头板上,睡的地方不到三十厘米宽,挤的不能动,相互两人头上头下颠倒的睡,一起来,就没有地方了。白天上厕所排队,排不上,等下次;不让说话;不让学法炼功。
后王素平被非法劳教一年,送山西省太原新店女子劳教所迫害。在劳教所天天逼着“转化”,看污蔑大法的内部资料、电视、录像,逼着背监规,限制吃饭时间,目的就是迫使放弃修炼法轮功。
当时一同被非法劳教的还有阳泉市的法轮功学员李玉香、高翠萍、阳泉郊区的法轮功学员李秀连、阳泉五矿的法轮功学员杨银花、平定县的法轮功学员韩玲花和杨成娥、山东铝厂阳泉矿的法轮功学员高峰、晋东化工厂的法轮功学员杨桂珍。
二零零四年三月十六日晚九时左右,王素平和女儿在家看电视,突然,阳泉市公安局城区分局吕建忠,林业局连海峰,带领十几个人闯入王素平家,非法抄家,拍照,到处翻东西,抄走了大法书籍,师父法像,光碟,电脑主机,连夜把王素平绑架到阳泉市看守所迫害。
阳泉旧看守所号房是窑洞,窑洞里的窗台边棱露的砖块,王素平从砖缝抠出几块小白灰,在号房的墙上写下了大大的几个字:“世界需要真善忍”。吸毒的人干活回来一看,拽住就打王素平的脸,打得她从嘴流血,被铐着手铐和几十斤重的脚镣长达五十二天。炎热的夏天,不让洗澡,更不能换衣服,不能行走,打饭,上厕所,还得用绳子提起脚镣,才能走路。
酷刑演示:手铐脚镣 |
王素平绝食反迫害,到第十一天,看守所指使五、六个吸毒和其他嫌疑犯,一下把王素平仰面按倒在通铺的木头板上,两人按住腿和腰,两人按住左右胳膊和肩膀,还有人按住脑袋捏住鼻子,还有人拿小铁勺把硬撬开牙灌食同时还捏住脖子,当时憋的王素平出不上气来差点憋死。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 |
后王素平被非法判刑五年,劫持到山西省女子监狱迫害。单位林业局落井下石,无理开除王素平的公职,断绝王素平的生活来源。
王素平被非法判刑关押在监狱期间,非法拘禁二十多天不让上厕所,不让和别人说话,不让睡觉,不让休息,罚站。干的奴工活,大麻袋半干不湿的辣椒,犯人让她背,她连正常呼吸也难以保持。
王素平被非法判刑关押,给她的家人带来了无尽的痛苦,年迈的母亲哭的整夜不能入睡(已去世);女儿在痛苦和悲伤中,流着眼泪考上了大学。王素平的大哥因她被非法关押气的得了一种病在医院做了大手术,弟妹们都很着急,放下自己的工作不顾,照顾王素平的家,去监狱看她,还得替王素平负责她上大学的女儿。
出狱后,王素平才知道被单位无理开除公职。阳泉市“610”主任戎建生安排阳泉市公安局五、六个人监视王素平的个人生活。
当时一同被非法关押的还有阳泉市的法轮功学员高彩霞、王素荣、杨桂珍,平定县的法轮功学员王巧兰、张贵润,太原的法轮功学员李爱连、康素琴,中北大学的法轮功学员吴梅,天津的聂秀英(山西忻州人)。
近年被绑架、非法拘留: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一日晚七时左右,王素平正在家中吃饭,突然闯进四个人,自称是城区分局的,来了解“诉江”(依法起诉迫害元凶江泽民)情况,其中一人说,这是诉江回访,咱们去派出所。王素平说不去,就给他们讲真相,四人不听,强行把她从七楼拖到底楼,又拖到警车里。
到了派出所后,连夜对王素平非法审讯,威逼王素平说:你诬告了前国家主席江泽民。王素平说:我诉江是合法的。他们不听,随后强行把王素平拉到医院体检,验血、做B超后,连夜绑架至阳泉拘留所,非法拘留五天。
二零一七年六月九日,王素平在家正准备做饭,有人敲门,谎说收煤气费的,开门一下闯进四个不法人员:片警张磊阳泉市城区南山派出所(警号030871),一个姓周,另一个姓郝的,另一个没有说姓,说了解情况,去阳泉市公安局城区分局。王素平问什么事?警察说去了就知道了。
王素平告诉他们:法轮功不违法,中共十八年迫害法轮功,你们拿不出任何法律依据。他们强行把王素平带到城区公安分局。到了分局,王素平给他们讲法轮大法好。后来,王素平给他们讲了真相,就回家了。
结语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到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日期间至今,阳泉法轮功学员二十年被迫害的真实情况,以上是不完全记录,其中,有一人多次被迫害,未曝光被迫害的消息有待了解详情。
在此奉劝阳泉地区所有参与对修炼法轮佛法学员的迫害者们:你们利用法律迫害好人,你们是知法犯法,你们既触犯了法律,又犯了天法;是无法无天。难逃善恶有报的天理。现在,赶紧悬崖勒马停止迫害。了解大法真相,认清江泽民邪恶集团的本质,给自己和你的家人选择美好的未来!
再劝阳泉的父老乡亲,从一九九二年至今,已有二十七年,法轮大法洪扬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包括香港,澳门,台湾,都说大法好,而且公开炼功。唯有中国大陆造谣污蔑欺骗世人。制造天安门自焚伪案,栽赃陷害,抹黑法轮功,把好人说成坏人、把正的说成是邪的,把善的说成恶的。你们千万不要被数次的运动搞昏了头脑受骗,你们自己真正能辨别是非,明白真相,你们的醒悟和得救,是我们最大的心愿!
注:*被间接迫害离世的部份同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