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余年老人,家住吉林市龙潭区火电住宅楼。一九九六年有幸修炼法轮功,一身的病都好了,二十多年没花一分钱医药费。
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九日凌晨五点,吉林市龙潭区公安分局新安派出所四、五个警察在吉林市龙潭区火电住宅楼,郭余年老人家楼下蹲坑,说:来一个抓一个,早八点左右,老年法轮功学员李长海、李淑云夫妇、栾姓法轮功学员(都七十多岁)去郭家学法(学法轮功教人修心向善的书籍)被绑架,后被放回家。
郭余年老人家被非法查抄,不法人员抢劫走打印纸六箱,墨水,还有法轮功真相光盘、磁带,抢走现金近万元、所有大法书籍等私人物品,郭余年当天被劫持到看守所,检查身体不合格后取保候审放回,勒索罚款两千元。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初,船营区法院非法庭审了郭余年老人,船营区检察院非法给老人量刑七至八年。十二月中旬,家属收到判决书(判决书签署日期是十一月二十九日),郭余年老人被诬判六年,被通知一月二日检查身体,图谋收监。
郭余年老人的非法判决书中指出的所谓“犯罪证据”是:(1)家中存有法轮大法书籍;(2)法轮功真相光盘;(3)印有法轮功真相短语的人民币(没写金额);(4)还有几枚印有真相短语的印章。给郭余年老人非法定罪为:“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诬判85岁的郭余年老人六年监禁,而且马上要送往监狱。
下面让我们看看这所谓的“犯罪证据”究竟触犯了中国的那条法律?究竟是谁在犯法?谁在执法犯法?
郭余年老人于一九九六年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受益,无病一身轻。法轮大法也称法轮功,是由李洪志先生于一九九二年五月传出的佛家上乘修炼大法,直指人心,指出真正修炼就得按照”真、善、忍”的标准修炼自己的这颗心,叫修心性。经亿万人的修炼实践证明,李洪志先生所传的法轮大法是大法大道,在把真正修炼的人带到高层次的同时,对稳定社会、提高人们的身体素质和道德水准,起到了不可估量的巨大作用。一九九八年十月二十日,中国国家体育总局派到长春和哈尔滨的调研组组长在对法轮功进行调查后肯定了法轮功的健身效果及对社会稳定和精神文明的促进作用。
法轮大法书籍,是教人向善,遵循“真、善、忍”做好人,做更好的人的书籍。一九九六年三月二十二日,《北京晚报》刊载一、二月份畅销书,《转法轮》名列其中。一九九八年八月十一日,《北京日报》载文介绍京城晨练,特别提及法轮功并配以法轮功学员炼功的压题照片。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十日,《羊城晚报》以《老少皆炼法轮功》为题报导了广州法轮功炼功点五千人的大型晨炼,及患高位瘫痪、全身70%部位麻木失灵的广州迪威皮革有限公司统计员林婵英在炼法轮功后恢复了行走能力之事。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上海电视台报导法轮功已传遍欧美澳亚四大洲,在上海及世界其它国家广受欢迎的情况,称全世界已有一亿人在炼法轮功。
法轮功至今洪传到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获得国际褒奖3500多项。法轮功的主要著作《转法轮》现已被翻译成三十九种语言,在国际社会公开发行(互联网上可以免费下载阅读)。李洪志先生连续四年获得诺贝尔和平奖的提名。
信仰自由、言论自由是中国《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刑法》的原则是“法无明文不定罪”。法轮功学员没有违反任何法律,警察抓捕法轮功学员本身就是非法的,属于黑帮绑架行为。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
近年来,已有上百位正义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了上千场无罪辩护。正义律师们从法律角度、信仰角度、法轮功真相角度以及政治角度有理有据有力地论证了“修炼法轮功无罪,传播法轮功真相无罪”。中共迫害法轮功,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法轮功在中国是完全合法的。
二十年来,中共吉林省吉林市各派出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违法弄权,滥用法律,构陷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恣意抓捕、非法关押、非法庭审、非法判刑,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恶行昭彰。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公检法司人员都已构成犯罪,都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公检法作为国家的司法机关,是用来惩恶扬善,打击真正的犯罪者的,而不是当权者随心所欲迫害好人的工具。“文革”已过去数十年,在今天的中国大陆,假“法律”之名,制造冤假错案,践踏信仰自由与基本人权、迫害修炼“真、善、忍”的好人的悲剧还在上演着,生活在这样的社会不可悲吗?为什么还要推波助澜呢?!
请海内外正义善良人士关注、声援郭余年老人,让老人安度晚年。
迫害单位与相关个人
吉林市龙潭分局:
副局长:徐雪峰13304400802、13704400802办0432-63079199(主管国保)
吉林市龙潭区分局新安派出所:
地址:吉林市龙潭区江北公园新安街新安三区吉热住宅附近 邮编 132000
所长:李耀东13944678577宅0432-63037378
教导员:仲兆成13944221821
副所长:孙清峰13596358880 电话:0432-63039868
警察 李雷雨、王天宇 13596240928
吉林市船营区法院开庭相关人员:
庭长 李忠诚
许 妍
鞠先录
张维秀
注:吉林市内五大区,即:船营区、昌邑区、龙潭区、丰满区、高新区,及外县五个县级市,舒兰、桦甸、蛟河、磐石等的法轮功学员被迫害冤案都由船营区法院伪法官李忠诚一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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