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晓影女士,三十九岁,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九日送孩子上学时被警察闯入绑架、关押构陷,被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罚金一万元,上诉至哈尔滨市中级法院,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九日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冤判,现徐晓影已被送往黑龙江省女子监狱非法服刑。
林金丽,出生于一九七七年,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功。林金丽的为人有口皆碑,无论对待亲人家属,还是对待朋友、同事,甚至是陌生人,时时处处为别人着想,真诚无私。林金丽的婆婆想要住更为舒适宽敞的房子。在当时经济条件还不充裕的情况下,林金丽动员丈夫将自己的住房卖掉,给婆婆买了一套新的住房。
林金丽女士在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在送孩子上学的路上被道外区黎华派出所警察绑架,并遭非法抄家。此前,哈尔滨市黎华派出所警察张建恩通过电话监听林金丽很久,得知她的住所详情后打电话通知黎华派出所,副所长张新州带白姓警察绑架了林金丽。
五月五日,林金丽女士被道外区检察院非法批捕。在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哈尔滨市道外区法院非法庭审林金丽,于二零一九年十月上旬得到宣判结果,获知林金丽被非法判刑四年。在得知判决结果的当天,林金丽已经上诉到哈尔滨市中级法院。
林金丽的女儿十五岁,在妈妈被无辜绑架关押后,常常默默流泪。丈夫工作繁忙,又要照顾孩子,不断遭警察骚扰,压力巨大。
案件所涉相关责任人如下: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法院法官王婷婷0451-58679309(主要责任人)
道外区检察院公诉人陈冰 13654665065
道外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办案警察胡亮 15004611755
哈尔滨市道外区黎华派出所
副所长张新洲13945662272(主要责任人)
警察张健恩15636180788
赵玉双13704512071
哈尔滨市道外区法院:
地址:哈尔滨市南直路695号,邮编150056
办公室:0451-87070000
院长王葳(女)87070008
副院长尚曦明87073006
副院长郑兰滨87073005
副院长秦晓斌87816001
副院长马功辉87073003
执行局局长巩东梅58925219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林道伟 87073020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潘革 87073015
政治部主任宋晓光 87073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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