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73岁善良老太将被劫入冤狱

更新: 2019年02月11日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二月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大连市金州新区七十三岁的王日清老太太,是大家公认的贤妻良母,工作认真,朴实善良,与邻里和睦相处。在炼法轮功之前疾病缠身,炼法轮功后疾病消失。二十多年来她一个人艰难的过着清贫的日子,照看九十多岁的母亲直到母亲去世。

王日清老人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九日被非法判刑两年半、勒索罚金5000元。老人不服判决上诉,被大连市中级法院驳回,并于二零一九年初下达执行令。善良的老人年后将被劫持到辽宁女子监狱。

王日清老人因修炼法轮大法,信仰真善忍,向被中共谎言欺骗的中国人讲清真相,在中共对法轮功持续至今近二十年的迫害中,曾多次被绑架、非法抄家,身陷囹圄。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三日,有两个人以查暖气为名骗开王日清老人的家门,先后共进来七个警察,非法抄家,把王日清绑架到友谊派出所。后送到看守所,因血压高被拒收。

二零一八年四月十四日中午,王日清老人在大连开发区倚平里发真相资料,被受中共谎言毒害的人诬告,之后被三个警察绑架到开发区五彩城派出所。经非法审讯、抄家,于当天晚上体检后,被劫持到大连市看守所关押,在五月初被非法批捕。

两个多月没有任何人通知家属,家人发现她失踪后到处寻找,直到七月三日才找到她的下落——被非法关押在大连市看守所。

二零一八年七月三十一日上午,王日清在开发区法院被非法庭审。家属为王日清聘请的律师庭前已与法官沟通,要求去掉戒具和号服,尊重人权。庭审过程,律师利用法律条文阐述修炼法轮功无罪、合法。公诉人在罗列罪名中说了一些邪党的歪理,律师及时给予驳斥纠正。

王日清也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自己炼功以后身体健康,脾气变好了等等。庭审结束时,王日清高喊:“法轮功无罪!”

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九日,大连开发区法院非法对王日清判刑两年零六个月,勒索罚金5000元。

法轮功教人修心向善,在任何社会、任何地方,不仅是合法的、而且是应该受到表彰的。事实上,尽管中共疯狂迫害法轮功,法轮功已经弘扬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受到三千多个褒奖和支持决议与信函。即使在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坚持修炼,讲真相、揭露谎言、曝光酷刑,也是合法的,根本就不应该被关押。而对他们身体上、经济上、名誉上、精神上等任何伤害都是违法的,用刑法来衡量,站在被告席上的应该是这些徇私枉法、执法犯法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