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善良女子田丽丽在沈阳市看守所被“转化”迫害

更新: 2019年03月29日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抚顺法轮功学员田丽丽被非法关押已经七个多月了,三月二十七日,家属与律师去会见田丽丽,得知沈阳市看守所警察一直在“转化”迫害田丽丽,即企图强迫田丽丽放弃信仰真善忍。

田丽丽是个温柔、善良的女子,八零后出生的,田丽丽小时候看着母亲学大法,有时也带她去,一九九九年七月迫害后,母亲一次次被绑架到洗脑班、被劳教、被罚款、被敲诈勒索。母亲出狱后,在迫害和高压下放弃了修炼法轮功,田丽丽知道大法好,一直按真善忍做人,为了使母亲能走回修炼,田丽丽找到法轮功学员帮助妈妈,就这样娘俩都走回了法轮功修炼。

田丽丽于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三日早八点二十分,田丽丽刚出门,遭蹲坑的抚顺国保和沈阳沈河区国保一行十多人联合绑架,同时非法抄家,将家中的电脑、大法书、师父照片非法抄走。随后到田丽丽丈夫居住地,将她丈夫也绑架、并非法抄家,将电脑抄走,车被开走。

国保绑架、编制构陷材料,找不着任何法轮功学员犯罪的证据,法轮功学员修炼按真善忍做好人,还能去犯罪吗?在找不着证据的情况下,把田丽丽丈夫开的私家车当作田丽丽的犯罪证据。

三月二十七日,家属与律师去会见田丽丽,看管田丽丽的狱警在做田丽丽“转化”,怎么做呢?田丽丽不“悔过”,就停止田丽丽两周的个人生活消费,拒绝她买任何东西。

在两个月前家属会见时,狱警对田丽丽说,我们知道你们没有犯法,对你们的名誉权保护(即法轮功学员名字不给公布出去),如今逆转,出现继续做“转化”。看来名字不公布出去的背后是编上了号,别有用意吗!

律师要求与沈河区检察院公诉人吴霞通话,想见面谈一下田丽丽案子情况,吴霞不接受,让律师做当事人的“转化”,做好“转化”,我们见面,做不好,不能见。律师要求释放田丽丽,吴霞说没有这个先例。

吴霞身为检察院检察官,不以事实为根据,不以法律为准绳,以上级的命令行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法无明文不为罪”,这是刑法的最基本原则,即“罪刑法定原则”。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吴霞等人真得认真审视一下自己的所为了。

但田丽丽和她的家人对公诉人、法官作出的结果保留他们的控告权。更希望那些受谎言蒙蔽,曾经参与过或现在仍在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能早日看清江泽民抹黑法轮功的谎言,看清迫害法轮功对我们国家、民族造成的巨大伤害,早日停止迫害,将功赎罪,以免自己成为这场滔天罪恶的牺牲品。

附件:
沈阳市沈河区检察院:
地址:沈河区正阳街254号
邮编110011
吴霞(案子负责人)024-24854965 15640510509
吕奎(助手)024-24863509 15640510519
主管一科检察官:周小彤电话:24858812值班室:024-24843920 传真24844596 办公室024-24844596 其它部门024-24850643
沈河区检察院检察长:黄伟
检察长 王世航 024-24843323 024-24253799 13604925960
检察长 王世元 024-24844532 024-24863791 13940020639
检察长 李阳 024-24843302 024-86129624 13940333331
检察长 徐广东 024-24848245 024-24133808 13066500032
检察长 张晨宇 024-24843959 024-24854965 15640510713
检察官 吕奎 024-24863509 15640510519
办公室 赵晓晨 024-24854960 024-22843796 13842061238
政治处 朱玉洁 024-24842670 024-24116060 1330400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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