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二日早上八点多钟,王桂珍刚坐在候车室不久,突然一群人蜂拥而至,有穿警服的,有穿便衣的,还有穿特警警服的,共二十多人阻止王桂珍上高铁。
参与绑架王桂珍的有郴州市北湖区国保大队、“610”、特警、北湖区公安局,人民派出所,燕泉路派出所,郴江派出所,东风路社区,燕泉社区,文化路社区,高铁站的警察。
王桂珍当时大喊:“我是修炼法轮功的,我七十四岁了,今天坐车去旅游……”话音没落,就上来几个人来抓王桂珍。王桂珍继续向车站的人群喊:“我炼法轮功没有错,哪一条法律也没有说法轮功是×教,炼法轮功是合法的,我炼了二十多年了,以前被非法关押、抓捕过,现在我这么大岁数了出去旅游,你们看这么多公安,警察打人。我犯了什么法?不准我去!”很多人在观看。
在被强行绑架上车时,王桂珍突然感到右手手臂剧痛,随后从肘到手腕处、整个手臂全部发紫、肿胀。
警察将王桂珍绑架到郴江派出所非法审讯。王桂珍坐在审讯椅上时,警察欲将王桂珍锁在椅子中,王桂珍立刻将椅子前面的挡板掀开:“我又不是犯人,我炼法轮功没有错!”后来,又一警察拿着手铐想将王桂珍铐起来,被王桂珍制止。有三个女警要求王桂珍将衣服全部脱光作检查,连内裤都要脱掉,王桂珍呵斥:“你们知道廉耻吗?我这么大年纪了,还要受你们这样侮辱,你们有没有母亲啊?你们会要你母亲这样做吗?”
下午,他们审讯王桂珍的时候,王桂珍说:“你们好多年前到我家非法抄家,把我家财产都掳走,连罐子里的硬币都倒干净了。我老头子被你们迫害死了,我媳妇被迫害非法判刑六年,我们哪里错了?我们只是做好人,哪里错了?我以前一身的病,后来炼法轮功全好了,为国家节约多少医疗费啊?”下午,派出所警察到王桂珍家走了一趟之后,晚上九点才将王桂珍送回家。
第二天,王桂珍到派出所去讨公道:“我的手痛,你们要给我一个答复,我究竟犯了什么罪了,我炼法轮功没有错。”派出所的人和社区的人带着王桂珍去湘南学院附属医院拍X光片,检查结果右侧尺骨远端骨折;右侧桡骨骨质疏松。医生问王桂珍;“手怎么弄的?”王桂珍说:“我炼法轮功的,炼了二十多年了,我以前一身的病,一次我在公园里看见别人炼法轮功,我也跟着炼,炼了之后病全好了。我现在想去外面旅游不准我去,公安局、派出所、“610”、社区全都出动,把我一个七十多岁的老太婆打成这样。”医生听了直摇头,对社区的人说:“这老人家要住院治疗。”社区的人说要找领导商量。王桂珍说:“我要找出迫害我的元凶。”
接下来,王桂珍找到北湖区国保大队长卞力川,要求归还被抢的车票、机票、船票;又找到“610”主任马军(女)讨公道,马军说:“你信真善忍的人,你还打人。”王桂珍疑惑:“我在哪里打了人了?”马军:“我们同事在这里哭。”王桂珍:“哦,我知道了,是那个穿便衣的女的,她抢走我的身份证,我去追她,要我的身份证,我只是追她,我哪里打了她呀?她在那哭了半个小时?我的手骨被打折了我还没哭呢,她反倒恶人先告状。你要有良心啦,你家也有母亲呀。”马军说:“我母亲不像你,她又不炼法轮功。”“你以为法轮功谁都可以炼的呀,还要有缘份的人才行呢,你以为谁都可以得到的?梦想哦。”王桂珍呵斥道。
之后,每天都有社区的人监视王桂珍。七月五日,王桂珍到市政府鸣冤、讲真相。市政府门卫让王桂珍去找信访办,信访办的人又要王桂珍去市委,市委警卫又要王桂珍去找信访办,市机构之间来回推诿。王桂珍继续讲真相,后来警卫找来一个姓邝的自称是办公室主任的人,这人凶神恶煞,带领三个警卫拽王桂珍出门,最后他们四人强行将王桂珍抬出市委大门。
王桂珍告诫他们:“全世界那么多国家允许炼法轮功,就是中共不让炼,迫害法轮功的凶手很多都遭到恶报了,如李东生、薄熙来、周永康等,现在美国对人权及宗教迫害者进行制裁,江泽民家族藏匿在美国五千亿美元的资产面临被冻结,你还维护它,那你就会跟它陪葬去。你们不答复我,我就去省里,我沿着铁路走,省里不行就去北京,我又不怕,我干了什么坏事了?我的儿子忠厚老实,你们无故把他非法关押,一个(发改委)的王某还叫嚣他想关多久就关多久。他勒索了我们十二万元后就装可怜,说他上有老下有小,千万不要把他(的行为)曝光出去。你们看他多坏呀。我老伴被吴志强迫害致死,你们看吴志强现在什么样子,他儿子瘫痪坐轮椅,妻子得癌症,(参与迫害的人)有什么好下场?你们还这样(继续迫害法轮功),一个都救不了,对你们后人都没有好处。”
王桂珍是湖南省郴州市空调设备厂退休职工。她原本有一个美满和睦的家,夫唱妇随,子孝媳贤。可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前总书记江泽民胁迫整个国家机器发起了对法轮功的疯狂迫害。郴州市当地中共人员长期残酷迫害王桂珍一家,导致她家破人亡。
王桂珍本人于二零零零年十月十三日被绑架,遭非法劳教一年半。
王桂珍的丈夫崔焕明,因拒绝放弃“真善忍”信仰,被绑架到郴州市看守所迫害,在大冬天被浇冷水、整个人折磨得变了样,于二零零五年含冤离世。
王桂珍的儿媳罗娟,二零一零年二月十六日被绑架,非法关押在郴州看守所,遭铐床、强行灌食、打针酷刑,致使罗娟一度出现生命危险。罗娟后被北湖区法院非法判刑六年。在湖南女子监狱,狱警和犯人对她进行侮辱、毒打,把她的衣服用剪刀剪烂,把她的脸打烂,全是水泡,还用电棍电她。罗娟还曾被劫持到洗脑班迫害,被关禁闭一个多月。
王桂珍的儿子经受半年牢狱折磨后,被迫背井离乡。
参与迫害王桂珍的单位及人员:
郴州市区号0735
郴州市北湖区公安分局:
副局长宁新明2162893、18975576886兼区610副主任
国保大队长卞力川0735-2162022、15973555559
郴州市燕泉路派出所:
副所长曾某17773532123
刘志凌13975571256
黎新胜18207351976
陈波13873506986
陈郴15873501911
曾伟13607356885
范黎13873552893
郴州市郴江派出所:
李立平13807359800、2270125
陈焦录13975720811、2832843
曾亚凯18773583498
窦鹏飞18807351875
陈维超18873536218
杨洁红13975741669
曾诚慧18873532828
王婕18073560880
郴州市文化路派出所:李智端18973551199
郴州市东风路派出所:女警胡某18173562095
郴州市东风路社区:0735-2274370、13602356285 19973599199
北湖区“610”办:
办公室:2220409
值班室:2220409
传真:2220409
主任马军2220215、2220409、18007356655
副主任周虹2220410、18907353928
正科级干部何爱金2220409、13787351312
副主任刘升2220433、13975583088兼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副科级干部谢化良 2220410、13607359221
办公室主任王建均 2220409、13907350099(参与迫害王桂珍)
杨某15116696058(参与迫害王桂珍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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