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中,律师针对公诉人郑建业的指控,逐条进行了反驳,从法律角度说明修炼法轮功没有犯罪,给人送真相台历是教人向善,没有错,法庭应无罪释放我的当事人。
侯英恋也为自己进行了辩护,坚信修炼法轮功没有错,我没有罪。
法庭经过一个多小时的置辩,没有当庭宣判。
法庭只准许三个亲属旁听,就连侯英恋的丈夫也不准许进去旁听。
侯英恋于二零一九年一月四日下午到乡下发法轮功真相台历时,被绑架到郭连乡派出所,一月五日早上四时被非法关押到禹州市拘留所。警察非法从侯英恋家中抄走:一台笔记本电脑、打印机一台、台历架八百个左右、打孔机两台,还有书籍等本应该受法律保护的私人财物。一月十八日上午,侯英恋又被劫持到许昌市看守所非法关押、构陷。
从二零一九年开始许昌市所有构陷法轮功学员的案子都由许昌市魏都区检察院和法院公诉和审判。
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
许昌市魏都区法院
庭长是陈建伟,办公室电话0374--3399083,刑庭电话0374—3399087
许昌市魏都区检察院
公诉人郑建业电话0374-4360167、1383741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