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玉和佟素华夫妇,已过六旬,朴实善良,家住桦甸市市郊,儿子已成家立业,女儿在吉林市打工。丈夫李洪玉以蹬三轮车为业、老伴佟素华给人摊煎饼为生。二零零八年,他们开始修炼大法后,家庭更加和睦祥和,其乐融融。
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九日上午,李洪玉和佟素华夫妇和法轮功学员学法交流,突然桦甸新华派出所所长于长江闯进家,后,打电话来五个警察,把五名法轮功学员绑架到新华派出所,非法抄家,抢走所有大法书籍和大法资料,纸张、光盘、刻录机、打印机、卫星接收器(锅、机顶盒)先科小电视、电锤等等,走后门没锁,家中很多东西丢失,价值近上万元。
到新华派出所后,晚上六点被转押到公安局,八点又被转送到明华派出所。明华派出所所长等三人非法审讯时,暴力用拳头打李洪玉的软肋,打头部,拿铁棒子对脑袋上面恐吓,折磨一晚上。
三月二十日上午,李洪玉被送往桦甸看守所后,到晚上七点,又被桦甸国保大队非法提审,警察把李洪玉关进小号后,把他锁在老虎凳上,手往后背,用手铐铐双手。
国保大队三人非法审讯李洪玉时,大队长一只手拽李洪玉双手,一只手拽铁窗使劲拉双手、并大声恐吓说:打死你,有三十万元钱就够,我们谁都能拿得起。审讯时,用拖鞋打脑袋,用拳打头部,用手掌打耳光,有一个年轻打字员,多次往李洪玉的眼睛、鼻子、嘴里灌辣根。那打字员还恐吓说你不听话半夜绑外边“冻冰棍”。又折磨到下半夜三点多,李洪玉被送回看守所,最后被桦甸法院非法开庭,枉判四年刑期。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五日,李洪玉被送往吉林二监狱继续迫害。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长期在床上坐板,从早晨五点到晚上九点三十分,有时坐板最长时间从早晨五点到晚十一点~十一点三十分。在监狱上厕所大小便不能随便去。包夹有时不愿意领法轮功学员上厕所,学员肚子憋得很痛。包夹犯人可以没有任何理由,任意打骂没“转化”的法轮功学员。李洪玉到吉林二监狱后长达一年不让没转化法轮功学员买卫生用品手纸等。(生活用品)。
在这场迫害中,李洪玉的妻子佟素华也被桦甸市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在监狱也遭受坐板、大骂等迫害。这场无理的打压和迫害、使一个家庭支离破碎、妻离子散,给儿女和家中亲人精神上造成很大压力,带来精神上很大痛苦,给家庭经济造成很大损失。
李洪玉和佟素华被迫害详情,请见《吉林桦甸市李洪玉与佟素华老夫妇遭冤狱迫害》
二零一七年四月份,李洪玉和佟素华,因为诉江,被桦甸市警察骚扰,警察找不到老俩口,就不停骚扰他们的儿子,要交照片,让家人生活不得安宁,所以,李洪玉和佟素华不能住桦甸,不得不在外地流离失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