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浩 |
王浩四十六岁,原湖北省武汉市中国船舶重工集团第七研究院武汉第七零九所的职工,从事生产工艺设计工作。王浩一九九六年七月开始修炼大法后身体健康,工作认真,不计个人得失。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大法后,王浩先后被非法抓捕关押达六次,被非法关押在各类洗脑班、劳教所等地方,并被单位开除。经历了酷刑折磨和精神摧残,身心受到伤害。
王浩的妻子彭青青也因修炼法轮功,曾十三次被迫害,身体还在伤残中,没法正常睡,行走有时都困难。现在丈夫被绑架、非法关押,她艰难营救。
九月一日,王浩的妻子接到了办案人员赵艾寄来的拘留书,看到拘留证是下午一点开的,就是早上她给派出所打了电话之后,他们才开了拘留证。
王浩的妻子在九月十一日给王浩请了律师做无罪辩护,给了一万一千元律师费。律师答应九月十七日去看守所面见王浩。九月十七日下午律师打来电话说:看守所不让见人,说书写的格式不对,不能写做“无罪辩护”这几个字。律师说他已向检察院的控申科提出了控告。王浩的妻子不放心,就给检察院的控申科写信,告诉人们修炼法轮功无罪,迫害有罪,把网上的相关的法律条文用快递寄给了控申科。
九月二十一日,检察院控申科人员打来电话说:王浩的妻子寄给他们的信全收到了,他们不会参与迫害。从九月十号到九月十九日寄给他们的快递信件,三份都收到了。并告知检察院今年改革,批捕科已撤,没有批捕科了,批捕科改成案件管理部。王浩的案子他们看了,王浩的手机和案子全转给派出所了,要解决问题找公安。并说所有的案子最后都到他们那里,每个人的情况他们都知道。问王浩被批捕了没有?回答:没有,已退回公安了。王浩的妻子又问看守所不让见人,现在找谁解决这个问题,回答:让找派出所办案人员赵艾,案子已不归他们管。王妻心里很奇怪,就问:人是派出所抓的,到看守所看人,怎么要派出所批条子?回答:现在案子不归检察院管,归利川公安局管。王妻问:那派出所又刁难不让见人,找谁解决问题?回答:不会刁难的,如刁难他们来解决。
王浩是在八月三十日被非法关押在利川看守所,王妻在八月三十一号到九月三日期间几乎每天给王浩的手机打电话,全是通机状态。到了九月四日和九月十日手机是关机状态,打不通。王妻给检察院免予起诉科去信讲真相,十号中午信他们收到(免予起诉科已撤,信其实转给了控申科)。九月十一日晚,王妻又给王浩的手机打电话,手机又通了。王妻一直给王浩的手机打电话,一直是通机状态。九月二十二日检察院控申科人员让找利川公安解决问题之后,二十四日晚再打王浩的手机就是关机状态。这期间,王妻给派出所办案人员赵艾寄过劝善信。
王妻二十七号早上打电话去检察院控申科询问,问帮王浩请的律师来过吗?回答:王浩的律师从没有来过这儿。王妻又问:既然王浩没有被批捕,为什么公安不放人,找谁去控告啊!对方很害怕说:那公安要怎么侦察,那是公安的事。王妻又问:王浩批捕了没有?回答:没有?王妻又问:没批捕,为什么公安不放人?回答:早跟你说了,王浩的案子不归检察院管,归利川公安局管,我说的话你还不明白。王妻问找谁告呢?是不是监管局?回答:是的。(很害怕但心很善良,上次通话没有害怕的表现。)
二十八号早上,王妻又打电话询问案件管理部人员,把事情经过和给他们写信的情况都讲了,他们说并没有看到信啊!还是中共诬蔑法轮功的那一套说辞。王妻告诉他们:我们修炼法轮功是做好人,从没干过违法的事,不偷、不抢,没杀人、没放火,没贪污没腐败,连活鱼、活鸡也不杀,别说杀活鱼、活鸡了,连植物都不去伤害,没有做过对社会对人民有任何伤害的事情,只是按真善忍做个好人,与人为善,你们不要做迫害好人的事,善恶有报的天理衡量着一切。他们说:那你找我们的院长吧!批捕的事由院长决定。
然后王妻又打电话给检察院检察长王玲,把事情又说了一遍。院长说她很忙,事情她知道了,她会按公安提供的证据来决定批捕不批捕。王妻告诉她:公安提供的证据都是非法的,执行的是江泽民犯罪集团的政策,请等等她发信给她,不要随便作出决定,她会把对法轮功真正的相关法律文件寄给她,都是网上下的。答道:好好我知道了,电话给挂了。王妻又给案件管理部人员打电话说:她会把有关对法轮功的法律文件用快递寄给他们,让他们好好看看,迫害好人是有罪的。院长和你们都是公务员,大家都有相互监督的权力,院长做错事,你们劝她,可以相互监督。答应:好。当天二十八号王妻用航空快递给他们寄去了。
在二十七号,王妻给利川纪委检察局信访室打过电话,说要控告利川看守所非法关押她丈夫。接线员马上说:她把市长的专用电话号码告诉她,让直接给市长打。王妻说我们法轮功都是做好人,接线员马上说是违法的。王妻给她讲不违法,还没讲几句,接线员不听了,让给利川公安局监管科控告。再问她要市长电话,不告诉,说她没说过这话,不信让查录音。
王母让律师还代理费,律师不还。王母只好让律师继续代理,问什么时候去见王浩?律师答应九月三十日利川看守所见面。王妻只好拖着个身残的身体和王母(年岁已高,将近八十岁。腰也是痛的,直不起来)去利川救亲人。请各界正义善良人士关注,让检察院检察长选择正义,做出不批捕的决定。
检察院检察长王玲的办公室电话: 0718-7267349
检察院案件管理部电话: 0718-7267304
检察院地址:利川市都亭街道办事处南环大道 邮编:445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