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秀娟女士,五十来岁,家住秦皇岛北港镇木柞峪村,原来体弱多病,腰腿风湿、夜蒙眼,还有高血压,四处求医没什么效果,学炼法轮功后,身体好了,脾气也渐渐变得温和了。
绑架、看守所里虐待
二零一七年六月七日,秦皇岛市北港镇派出所所长杨勇和片警刘哲等二十来人闯入家中,还叫来搬家公司,抢劫了徐秀娟家中的大量私人财物,徐秀娟被戴上了手铐、脚镣,非法关押到秦皇岛市第一看守所。
中共酷刑示意图:手铐脚镣 |
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九日,在看守所,徐秀娟被强迫吃药,狱警叫徐秀娟签字以扣药费,徐秀娟不同意。在警察胡炜等的指使下,罪犯寿琳和马家佳动手打徐秀娟,抠她,致使她手部流血。最后,在罪犯寿琳和马家佳的强制迫害下,徐秀娟在扣钱的单子上按了手印。
由于徐秀娟不配合狱警犯人的强制吃药,警察与罪犯们就给徐秀娟戴上重三十多斤的脚镣,双手也被交叉绑在大板床上,上大刑四天,吃喝拉撒都在上面,极其残忍的蹂躏折磨她,使她的身心已经承受到了极限。
有一天晚上,徐秀娟站岗值班,她心脏难受,与管号的说站不住了,这样,才同意徐秀娟休息。可是罪犯马家佳等说徐秀娟是装的,拽着徐秀娟的头往墙上撞,过后还向警察谎说徐秀娟要“自杀,撞墙”。
中共酷刑示意图:殴打、撞头 |
徐秀娟被非法关押在秦皇岛市看守所,遭狱警犯人高压酷刑折磨、人身侮辱,使徐秀娟精神、身体都遭受到了极大的伤害,一段时间出现危险状态,高血压、贫血、心衰,血压最高达到240,看守所不得不几次送医院抢救。亲朋好友一直在找看守所和法院交涉,但是他们互相推诿,拿法轮功学员的生命当儿戏。
非法庭审、判刑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一日,徐秀娟在海港区法院被非法开庭,法官是赵琳琳,公诉人白宝忠,法警二女一男,陪审员二人,家属等旁听的六~七人。
徐秀娟进法庭后,自己就要求脱去监号服,摘掉手铐等刑具。由于徐秀娟在看守所受到虐待,身体出现血压高、贫血、心衰等等,法官比较善意地叫徐秀娟坐着回答问题。
法庭上,辩护律师一一驳斥了公诉人的指控,指出:公诉人所谓的“证据”,都是派出所在当事人徐秀娟被带走,家中无人的时候,搜查抢走的,这是违法行为,没有现场证人和立案文书,公安警察在执法犯法。律师还说,徐秀娟信仰真善忍,没有组织,就是自由修炼,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过程中,徐秀娟身体还很虚弱,脸色苍白,她为自己做了辩护,法轮功是教人向善,做到了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最后她说:“我信仰无罪,要求无条件释放”!
但是,最终海港区法院和秦皇岛中级法院还是对徐秀娟非法判刑七年。二零二零年一月十五日,徐秀娟被非法关押到河北石家庄女子监狱十四监区。
石家庄女子监狱十四监区通讯方式:
邮编:050222;电话0311-83939538;14监区
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石铜路55信箱“14分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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