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非法判刑七年 大庆杜蒙县杨海霞上诉被维持冤判

更新: 2021年10月08日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十月八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大庆市杜蒙县法轮功学员杨海霞、李淑春两位善良女士,于2021年7月23日被大庆市让胡路法院网上开庭宣判:杨海霞被非法判刑七年,李淑春5年;杨海霞上诉,2021年9月中旬被大庆市中级法院非法驳回,维持冤判。

杨海霞女士,62岁,家住大庆市杜蒙县邮电家属楼区。修炼法轮功之前,身患双侧乳腺癌,做双乳切除手术后,刀口不愈合渗液。当时家庭经济条件不好,承受不起医疗费,她只能在痛苦中煎熬。1997年,杨海霞有幸修炼了法轮功,并要求自己按真、善、忍标准做好人,她身心受益,双乳切除的刀口完好愈合,其它病症也不翼而飞,身体健康。

2020年1月份,因杜蒙县公路旁树上挂有法轮功真相条幅。大庆市局国保指使和伙同杜蒙县公安国保警察,仅在2020年2月至2021年1月期间,三次将杨海霞、李淑春与她侄子李贺龙(未修炼法轮功)、刘淑萍4人绑架;警察走所谓的法律程序,构陷他们。

2021年5月19日,杨海霞、李淑春、李贺龙(未修炼法轮功)被让胡路法院手机微信非法开庭,杨海霞陈述自己信仰真善忍,没有违法犯罪。公诉人封光非法建议给杨海霞量刑8年、李淑春量刑5年、李贺龙量刑1年,只走过程的非法庭审进行一小时结束;2021年7月23日让胡路法院再次网上非法开庭宣判,杨海霞被非法判刑7年,李淑春被非法判刑5年。

杨海霞不服一审法院枉法裁决,遂向中级法院提出上诉;2021年9月中旬,被二审法院再枉法维持原判。因疫情,杨海霞、李淑春仍在大庆市看守所关押。

杨海霞曾经多次遭迫害

1999年7月中共江泽民之流,污蔑、抹黑、打压教人向善的法轮功,血腥镇压修炼群众,杨海霞曾多次被迫害:

2000年5月10日,杨海霞因在家附近公园炼功被非法关押15天。2000年6月份,杨海霞进京上访,只为说句公道话、证实法轮大法好,被非法关押近4个月。

2001年1月23日(大年三十),在邪恶的江泽民政府导演的“自焚”伪案发生的当天,杨海霞在家中被无理绑架,非法关押一个月。

2020年2月至2021年1月,杨海霞又遭三次绑架,被公安以走所谓的法律程序、罗织罪名构陷。

一个曾经患绝(癌)症的杨海霞,只因为信仰真善忍做好人,被大庆市让胡路法院冤判7年重刑。这不仅给杨海霞本人造成损失,也给她家人造成极大的痛苦和伤害,家人很是担心杨海霞的身体健康状况,7年重刑——两千多个日夜怎么熬啊。

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