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胜利油田王学勇被枉判七年入狱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山东省东营市胜利油田法轮功学员王学勇,被枉判七年,于二零二一年三月九日在家属不知道的情况下,被劫持到山东省监狱继续非法关押迫害

王学勇是胜利油田孤岛集输大队职工,五十多岁,性情温和,为人很热心,工作勤勉,家中有一位贤惠的妻子和一个非常孝顺的儿子。

二零二零年一月八日中午,王学勇被河口公安分局孤岛派出所国保大队四个警察,其中两个穿警服、两个穿便衣,非法闯入家中抄家、绑架。他被非法关押于河口看守所,后又转入牛庄看守所。

国保、派出所警察多次非法审讯王学勇并叫他认罪,王学勇义正词严地说:做好人无罪、救人无罪,我所做的事都是为别人好,何罪之有?你们给我罗列、强加莫须有的罪,我一概不承认。

国保、检察院将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份对法轮功学员的大搜捕中,从王学勇家中搜到的96张护身符列为所谓“证据”构陷他。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日下午两点,东营市东营区法院非法对王学勇视频庭审约两个半小时。详情请见《山东东营市胜利油田王学勇遭非法庭审》一文。

九月二十四日获悉,王学勇被非法枉判七年,勒索罚款三万元。

王学勇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后又被山东省东营市中级法院驳回。家属多次要求到牛庄看守所探望均被非法拒绝。

二零二一年三月九日,王学勇在家属不知道的情况下又被转到山东省监狱非法关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