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玉秋的丈夫杜景义律师,被绑架、非法关押构陷近两年,在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八日再次被长春市朝阳区法院非法庭审,后被非法判刑七年,上诉被中级法院驳回。
崔玉秋女士,68岁,曾在吉林大学图书馆工作,因在单位勤勤恳恳,工作受到师生们的肯定,同事们都愿意和她在一个部门工作。一九九六年三月份,她开始修炼法轮功后,身体原来有的疾病,包括心脏早搏、鼻炎、肾虚等不翼而飞;最重要的是,她在思想上知道了做人的道理,按照法轮功师父教导的真善忍法理做人做事,精神上有脱胎换骨的感觉。她因信仰法轮大法,做好人,屡次被绑架关押,曾经两次被非法劳教迫害。
二零一九年九月九日早上四点多,长春市朝阳区公安分局伙同长春义和路派出所两辆警车就在杜家门前蹲坑,早上六点多,杜景义出去买菜时,被警察绑架。警察抢走杜的家门钥匙,非法开门入室,四、五个警察抢走家里师父法像一张、大法书三百多本、现金十万多(现家人已要回五万)等物品。两辆警车把崔玉秋一家三人劫持到长春义和路派出所,晚上十一点左右,崔玉秋和女儿被放回。
杜景义被非法关押到长春市第二看守所。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日,律师在会见杜景义时,被告知:案子已到朝阳区法院,杜景义本人已接到起诉书。检察院办案检察官马丽,起诉书显示,警察非法抄家抢劫的所谓“物证”是经长春市公安局国保鉴定的。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三日,长春市朝阳区法院一审通过远程视频开庭,主审法官王亚南,审判员姜辉、张丹。庭辩期间,审判员姜辉无理要求辩护律师出具在当地司法部门开具的备案证明,当得知律师未开具备案证明时,提出立即休庭,非法要求律师作备案登记,并作有罪辩护,否则不准辩护。鉴于此,家属决定不再请律师,由身为律师的杜景义为自己作辩护。
随后七月十五日早上,一伙警察又闯入杜景义的家中,再次将崔玉秋和女儿绑架。据悉,参与此次绑架的是长春市公安局国保和朝阳区义和路派出所的警察。崔玉秋的女儿杜新被非法关押13天后释放,崔玉秋被非法关押在长春市第四看守所,也遭公检法人员构陷。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八日,长春市朝阳区法院第二次非法庭审杜景义,审判员张丹居然以杜景义女儿是“证人”为借口,不允许他女儿参加旁听,并趁他女儿外出找其他亲属参与庭审的过程中,匆忙开始了庭审,当家属再次到庭叫门时,法庭拒不开门,再次开门时,被告知庭审已经结束,家属要找主审法官,也被无理拒绝。后通过法庭相关工作人员了解到:本次非法庭审还是通过远程视频进行,杜景义为自己作了无罪辩护。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日,律师接到朝阳区法院通知,十二月十一日对崔玉秋与法轮功学员于爱丽开庭。家属给法官打电话询问情况,要求家属旁听。法官告诉家属说,家属不能旁听,这案子“特殊”。
据明慧网报道,长春市法轮功学员于爱丽,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一日在长春市第四看守所,遭朝阳区法院非法视频庭审,家属辩护、旁听权利被剥夺。据悉,当天一上午有约六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庭审,平均每个庭审时间仅在十分钟左右,整个庭审过程草率、荒唐,而且只有两名法轮功学员家属在非法开庭头一天的晚上,才通过别的渠道得知开庭消息,其他几名法轮功学员都是被偷偷开的庭,家属都不知道,没有任何亲人到现场。
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无论以任何名义对善良的法轮功修炼者采取惩治都是违法犯罪行为,这些伤天害理的罪行,一定会受到追诉、严惩。每个人都在这场大是大非面前检验着自己的良知底线,也将见证将来的结局。
附:有关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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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队负责人:88924957、88965741、88985915、88988415
支队办公室:88965740、88908176、88908178
办公室政工:88908179
办公室秘书:88924896
办公室综合:88927592
办公室法制:88908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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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秘书:88924896
办公室综合:88927592
办公室法制:88908184
610办公室:88926066、88908186
610一中队:88908189
610二中队:88908190
610内勤:88908187
一大队:88946127、88908192
一大队内勤:88908193
二大队:88925530、88908196
二大队一中队:88908197
二大队二中队:88908198
二大队内勤:88908194
三大队:88924890、88908202
三大队一室:88908203
三大队二室:88908204
四大队:88981731
四大队一中队:88908208
四大队二中队:88908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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