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淑贞女士,现年八十六岁,中专文化。她因身患多种疾病,经中西医及气功等方法治疗,没有多大效果;后又进入庙里拜佛念经,仍未见效。一九九八年,周淑贞开始修炼法轮功,短短几周,所有疾病一扫而光。二十多年来,她未吃一粒药,未打一次针。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日,周淑贞在家中与其他五位法轮功学员读大法主要著作《转法轮》时,被突然闯入的自贡大安分局警察绑架到公安局。
警察非法抄走老人家中的大法书籍、师父法像、真相币、MP3、电脑、打印机及耗材等私人物品。在警察的询问中,周淑贞说这些东西都是她的,大法资料都是她打印的。警察不相信八十多岁的老太太会打印资料,周淑贞当场就打印了周报、周刊给他们看,警察心里不得不服,没再说什么了。
三位法轮功学员当晚回家。其中有两人未满七十岁,被警察拘留的夫妇七天才放回家。周淑贞三天后以“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方式被儿子接回家。
周淑贞回家后,街道、社区、居委会、分局警察等三天两头来骚扰她。周淑贞认为修炼大法光明正大,没有一点怕心,认为他们那些人是来听真相的有缘人。所以那些人来了她就讲大法真相、讲大法的美好、讲修炼大法在中国是合法的,讲迫害大法会遭报应的等。后来又写了申诉书,告诉他们更多的真相。
二零二二年九月十五日,周淑贞接到自贡市大安区法院的通知说要开庭审判。经过很不规则的庭审,很快就非法宣判周淑贞判刑三年,缓期五年,并非法罚款五千元。周淑贞原工作的纺织厂早已破产,退休工资很低,为交清这个非法的罚款,还找在外打工的小儿子寄来三千元才了结此事。
自贡大安区法院:
法官:杨健
审判长:伍丽梅
陪审员:李某、曾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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