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幕下的一系列职务犯罪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山东省滨海公安局基地分局警察闯到胜利一中(原七中),绑架了正在上班的孟昱老师,然后在她本人不在场的情况下疯狂抄家,抢走大量个人物品,包括她的丈夫用于工作的电脑、手机、移动硬盘等。办案警察多处严重违反法律规定、违法司法程序,所有参与者未穿警服,工作证都用黑色夹子盖着。在孟昱本人已被带走的情况下,警察擅自搬走她家中的私人财物,所谓“执法”形同抢劫。之后,警察还将她丈夫带到公安局的约束室,非法审问长达六个小时,直至晚上九点才回家,警察始终都没拿出合法的拘留证。
滨海公安局基地分局与东营区检察、东营区法院合谋对孟昱进行司法迫害。在滨海公安局基地分局与东营区检察对孟昱实施非法批捕和起诉后,东营区法院于二零二二年三月以“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对孟昱進行了非法视频开庭。二零二二年五月第二次开庭,东营区检察官任耀海恶意添加所谓“证据”,蓄意加重对孟昱的迫害。两次开庭,法官闫晓辉都不允许孟昱的丈夫进入法庭旁听,也不允许他为妻子做亲友辩护,并且非法剥夺了孟昱的自我辩护权、最后陈述权。
在二审结束后,依照法律规定,滨海看守所应当准予孟昱与家人会见。但当孟昱丈夫提出会见的请求时,看守所警察说需要得到公安机关的同意。而滨海公安局却不允许会见,即使视频会见也不行,理由非常荒诞,称是“因为她正在准备送监的过程中”。可以说,除了不需要送监的短刑期人员外,所有可以会见的人员都是“在准备送监的过程中”,这岂能是不让会见的理由?滨海公安警察执法犯法,以权代法,任意剥夺被关押人员合法会见的权利。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东营市教育局通知孟老师所在的学校停发她的工资。孟昱丈夫要求学校按规定出示书面文件,被告知没有书面的,只是口头通知。
正义的申诉
孟昱的丈夫是一名拥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工程设计负责人,人称周工。在他的眼里,妻子孟昱是一位难得的好人。按他的说法,在她修炼了法轮功之后,妻子的脾气比以前好了很多很多,她孝顺老人、善待亲友、无私的帮助别人,从不占一点便宜。
周工怎能忘记,当老父亲无法自理瘫在床上时,是妻子帮他伺候屎尿、从不言脏怕累;当自己的两个姐姐先后向弟弟伸手借钱时,是妻子不顾自家孩子当时还在国外上学、花费巨大,毫不犹豫地免息借给她们共二十多万;更让周工佩服的是,妻子从来不说假话,心地纯洁,是个值得信任的人。
对妻子的信仰,过去周工内心里总有些隐隐的担心,毕竟形势如此。但在营救妻子的过程中,周工查阅了一些法律书籍,才豁然明白,原来修炼法轮功在中国完全是合法的。周工在申诉书中写道:
“我妻子被刑事拘留,罪名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那么,我妻子是不是建立过邪教组织或者加入了某一个邪教组织?这是构成犯罪的前提条件。据我所知,我妻子除了上班,平时就是在家做家务,照顾年近90的老父亲和疯疯癫癫几十年的姐姐。我没有见到她和其他人来往。我不相信她是某一个邪教组织中的成员。那么法官能不能告诉我,我妻子何时建立或者加入了某个邪教组织、这个组织中的成员都有谁等问题。我认为,如果我妻子没有建立或者加入某个邪教组织,那么就谈不上有利用邪教组织的行为。”
“什么是法律实施、什么叫破坏法律实施的行为?按照我的理解,破坏法律实施的行为,是指在法律实施过程中进行破坏,那么我妻子仅仅是练习法轮功,和破坏法律实施有什么关系呢?!而且带走时正在工作岗位正常工作。修炼法轮功就破坏法律实施吗?一九九九年七月份法轮功被取缔,在这之前的七、八年当中,人们可以自由的习练法轮功,那个时候,怎么不说法轮功破坏法律实施呢?”
“在我看来,法轮功的书籍、传单、图片等,不过是人的思想的反映,不是犯罪行为。因为,那些文字、图片不是打向人们的拳脚,不是砍向别人的刀斧,不是射向人们的子弹、弓箭,也就是说,这些文字、图片是通过人的阅读或者接触对他们产生影响,那么问题是,如果说这些文字、图片等会对人们产生危害,我妻子孟昱,这么善良的人肯定不会去读或者接受,这个也说明,我妻子练习法轮功乃至向别人宣传法轮功,她的目地并不是为了犯罪,只要她不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迫使别人接受法轮功的书籍、图片、宣传单等,那根据刑法条文,这属于没有犯罪故意。”
“我妻子孟昱是一个真正的孝女和善良的好人。英国学者麦克莱说: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像我妻子孟昱这样善良的人怎么能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呢?!所以,我妻子孟昱在道德层面也是无罪的,应无罪释放。”
法轮功学员孟昱是善良的。二零一九年她因向民众讲述真相而被绑架到黄河路派出所时,一郭姓男警对她恶狠狠地说:“就拘留五天有什么用,应该给你们办个集中营,什么时候‘转化’了什么时候出来。”孟昱看着他,只觉的他真可怜,泪水不禁涌上眼眶,跟他说:“你不要再说了,不要再说了,对你真的不好。”不知警察见到被他无情咒骂的女子为他流下的泪水,会有一丝心灵的触动吗?
上天的审判
这些年来胜利油田多位中共官员落马,表面看是贪污腐败或派系斗争的结果,实际上是因为天理昭昭,善恶有报,那是深层的真实的原因。
列举几例如下:
二零一四年,原胜利石油管理局局长、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监事王立新,参与迫害法轮功,遭恶报落马。在任期间对胜利油田、东营市、原石油大学法轮功学员大力迫害,编造大量诬蔑法轮功的黑材料流毒全国,对胜利油田职工强迫灌输诬蔑法轮功的谎言。
二零一八年,曾任东营市委书记的刘士合被查,他对在邹平、菏泽、东营三地任职时的迫害事件负有不可推脱的责任。
二零二零年底,曾迫害过孟昱、郭红媛、陈晓红等大法学员的原黄河路派出所副所长董其祥以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半。
二零二一年,中石化总经理助理兼胜利石油管理局局长曹耀峰,退休七年后被查。他对任职油田一把手期间十五年的迫害事件负领导责任。
二零二一年,胜利油田分公司油气集输总厂原厂长、党委副书记商同林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自2000年起,集输公司非法设立洗脑班,至今绑架了数以百计的大法弟子,并对他们進行强行转化和罚款。
二零二二年,曾任山东省滨海公安局中共党委副书记、政委,后调任山东省监狱管理局中共党委副书记、政委的邢玉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撤职。其在滨海公安任职期间,发生了大规模绑架法轮功学员事件,迫害中致使两名学员石强、史焕玲去世;二零一五年法轮功学员依法起诉江泽民之后,滨海公安绑架、拘留七、八十位学员,其中一位新学员,胜利油田高原公司主管会计师刘海波拘留15天后被开除公职;
还有众多迫害过大法学员的基层干部遭受疾病、车祸等痛苦,有的甚至失去生命。这是法轮功学员不希望看到的。正因如此,法轮功学员才不断的讲清真相,让人们不再无知的对大法犯罪。
转眼迫害已持续了二十三年。今天,无知的人们假“法律”之名,还在肆意迫害和审判着法轮功学员——不顾自己安危向人们播撒福音的修行者,却不知自己正在接受上天对每个人良知的审判。每个人对法轮功的态度,是善待,还是行恶,将决定着自己生命的未来。
三年新冠疫情,让人们看到了中共恶党任意更改规则的变脸术,看到了政治防疫的无耻与邪恶,感到了在中共控制的这个社会里生命如草芥的无奈。在这纷乱的世间,您是否想到了法轮功学员给您的忠告: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退出邪恶党团队,抹去那个把生命交给共产恶魔的毒誓,就能走过大劫,拥有美好未来。
山东滨海公安局基地分局:
警察李某18205461628
警察谢某18205461661
牛庄看守所:
狱警18205461502
狱警18205461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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