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一级教师陆安秋被“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

【明慧网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贵州报道)贵州习水县66岁的陆安秋,男,原习水县第三中学“一级教师”,后调习水县土城镇纪委任副书记,一九九六年修炼法轮功后,疾病消失、思想境界提高。无论在教学工作中、还是后来的纪委工作中,他口碑一直很好、一直表现很优秀。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泽民团伙疯狂迫害法轮功后,陆安秋二十三年来一直处在被迫害中,被“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

目前,陆安秋一人带着不到十岁的儿子,没有一分钱的收入,每天流落街头找工作。六七十岁的老人,能有什么有相当的工资、他本人又怎胜任的在等着他去做?而且还有孩子需要照顾。

一、两次牢狱之灾

陆安秋遭受过两次牢狱之灾:

一次是,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七日清晨,陆安秋在习水土城操场,和几十名法轮功学员一起晨炼法轮功,被非法劳教三年后送贵州中八劳教所。当时贵州省各大报纸、电视、广播等都有专题报导:说一个镇纪委副书记练“x教”被“开除党籍和一切职务”。

另一次是,根据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中共中央一台播出的“有诉必应、有案必立”的法侓程序,陆安秋向北京两高(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邮寄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的“控告信”,中共不法人员说陆安秋本人写控告信有罪,又帮其他法轮功学员撰写 “控告信”更有罪。之后,陆安秋被当地公安非法通缉、抓捕后,被非法判两年另六个月徒刑,送贵州都匀监狱。

显然两次坐牢,都是非法的、没有任何法律依据、都是对安秋的迫害。可对不了解法轮功被迫害真相的人来讲,陆老师“坐牢”了,“名誉上”已经是被“搞臭”了。

二、下讲台看大门

陆安秋在劳教所被迫害回校后,不让他上课,先是在食堂做后勤属工勤人员;接着,在二零零八年的奥运前夕,上级指示把他从后勤换下来去看大门,就是不准中共政权之前认定的“一级教师”上讲台。期间他结发夫妻承受不了这样的压力,于二零零六年早早离婚而去;孩子也怕连累自己,躲着父亲不能尽孝;父母兄弟亲朋好友在压力面前,更是不敢吱声。陆安秋的学生们知到陆老师是好人、是被冤枉的,在政治压力下也爱莫能助,只能是在心里默默为他祈祷。陆安秋本人也不断的在心中反复问着自己:我信仰“真善忍”怎么就错了呢?!——想不明白、时不时的做好人还底气不足。由此,陆安秋被当政在“名誉上”继续被“搞臭”。

三、经济上的被截断

陆安秋在名誉上被搞臭的同时,经济上已被截断。从劳教所回校后工资收入:只发900元,相当于一个新大学生转正后工资,当时同级教师有升高级教师的工资都在2000元以上;之后,经十几年的努力工作、经低工资政策调整终于能拿到3、4千元时;二零一八年九月陆安秋刚从监狱出来不久,工资被突然停发。由此,陆安秋又被当政在“经济上截断”了。

从处理这件事的过程看,没有半点“道理”可言:(1)陆安秋二零一五年第二次被迫害在看守所期间,单位于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向习水县教育局报退休手续,得以认可,拿到了《退休证》;(2)二零一八年五月所谓“服刑期满”回家后,仍领了两三个月工资;(3)工资不仅突然停发,习水县教育局、人社局合同一气:联合下文给“习水三中追回已发工资”(在都匀监狱两年另六个月已发的约十几万工资);(4)陆安秋在讨回工资过程中,政府官员居然口出狂言说:你炼法轮功早就被开除了工作了,意思是你还想要找回工资?!陆反问说,至今从未有过我工作被开除一事。

从陆安秋当时的实际看,中共政权也是非常的不人道的:(1)陆安秋已66岁,工作一辈子的那点养老金都不给了,他就个人而言怎么生存?(2)陆安秋二零零六年与前妻离婚,在四年之后的二零一零年与四川省合江县九支镇袁姓女子形成了事实婚姻;两年后还生了一小男孩;一家三口全靠陆安秋那点退休工资维持着;本来前妻就是因陆安秋的压力才离婚而去的;后来形成的事实婚姻对方一直压力很重,一直拒绝办理《结婚证明》,能维系下来全靠是陆安秋那点退休工资;(3)这下,退休工资没了,那女子扔下未成年的儿子又扬长而去了。剩下一老一小怎么活?

期间,习水国保大队、地方派出所、单位领导等也去过陆居住的家,确实家穷四壁,也感慨还有这样的穷困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