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珂,一九五七年九月生,中共邪党党员,曾任盖州市委书记、营口北海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仙人岛能源化工区党工委书记。其主要任职履历:二零一一年四月,王庆珂任营口市副市级干部、盖州市委书记;二零一三年六月,任盘锦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任营口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二零一六年一月,任营口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二零一八年一月,换届未提名;二零一九年十月,退休。
一、王庆珂任职盖州市市委书记期间迫害法轮功部份恶行(2011年4月~2013年6月)
1、法轮功学员李德成在迫害中含冤离世
李德成 |
二零一一年十月十二日晚,李德成到盖州东城区的线沟发真相资料,被不明真相的世人构陷,被盖州市国保大队长慕德强伙同盖州市东城派出所张广海等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在盖州看守所后冤判六年,非法关押在大连南关岭监狱迫害,出现脑出血症状致生命垂危后,通知家人接回。
李德成,男,一九四六年十月三日出生,辽宁省盖州市退役军人,修炼前,他在盖州市东关副食品厂工作。一九九七年九月,李德成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后,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做好人,改掉了喝酒的恶习。原来李德成患有多年的腰椎间盘突出、严重胃病等,以前这两种病痛起来,腰弯着不敢动弹,折磨得他不能干活,几乎丧失劳动能力。修炼法轮功后,这些疾病都不治而愈,李德成的身体恢复了健康。
在中共对法轮功长达十八年多的迫害中,李德成被多次绑架,被非法劳教一年六个月、三次被判刑入狱,累计被非法判刑合计十三年六个月。
二零一一年,李德成被盖州市法院非法判刑六年,关押在大连南关岭监狱。二零一二年中共邪党开“十八大”,李德成被大连南关岭监狱迫害致脑干出血,昏迷不醒,于十一月十七日,被送大连沙河口区中心医院脑外科住院抢救,仍被戴着手铐。
李德成全身瘫痪在床共五年四个月,于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晚含冤离世。
2、法轮功学员王影、程延凯和李兴军被非法判刑
辽宁省盖州邪党法院,于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九日,将法轮功学员王影非法判刑四年,程延凯和李兴军分别非法判三年半。
3、郎贤国被冤判三年半
郎贤国,男,辽宁省鲅鱼圈区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一年六月九日晚,在盖州市卧龙泉镇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盖州市卧龙泉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盖州国保大队长慕德强送到盖州看守所非法关押。郎贤国被冤判三年半。
4、石家方被非法判刑三年
石家方,男,六十二岁,辽宁盖州市团山镇仁屯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在盖州北海仁屯喷写真相时,被人构陷,被国保大队长慕德强、北海边防派出所非法抄家、抢走大法书和真相小册子等。同时一同绑架他的儿子,非法关押一夜后放回。警察并把抄家时抢走的书和资料恶意凑数,将石家方非法关押在盖州看守所后冤判三年,被非法关押在大连南关岭监狱继续迫害。
二、王庆珂任职营口市政法委书记期间迫害法轮功的部份恶行(2014年12月~2016年1月)
1、营口市张福珍、王桂芬、胡艳敏、孙丽被非法判刑
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法院,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对法轮功学员张福珍、王桂芬、胡艳敏、孙丽进行了秘密宣判,非法判处张福珍、胡艳敏七年;王桂芬、孙丽三年,缓刑五年。
2、营口市法轮功学员吴瑞庭、朱瑞敏夫妇被非法判刑
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法院,二零一五年六月三日,对吴瑞庭(75岁)、朱瑞敏(74岁)各被非法判刑四年,夫妇俩当场提起上诉。
3、营口市吴瑞亭、朱瑞敏夫妇遭迫害近况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末,辽宁省营口市吴瑞亭、朱瑞敏夫妇的上诉被市中级法院终审裁定,维持西市法院的原判。他们两人均被诬判四年。
4、营口市李晓明被劫持到东陵监狱
辽宁省营口市法轮功学员李晓明,二零一五年年底,被非法判刑三年,于二零一六年新年前后,被劫持到沈阳东陵监狱。
5、盖州市法轮功学员孙雪因起诉江泽民被绑架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一日,辽宁省盖州市太阳升乡张大寨村法轮功学员孙雪,因起诉江泽民,被盖州市公安局伙同太阳升乡派出所,以“扰乱社会治安”为由,强行绑架到营口市看守所非法关押5天。孙雪在营口看守所绝食抗议五天,于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上午回家。
古语云:“宁搅千江水,不扰道人心。”就是说,迫害修炼人的罪业真的是太大了,甚至是生生世世都偿还不清。以史为鉴:后周世宗柴荣亲自用大斧子砍毁菩萨像,胸生恶疮而死,年仅39岁。再如:文革前后,追随中共卖力砸庙砸佛像的人没一个有好下场,经历过这些事的农村老一辈都记忆犹新。法轮功是真正佛家高德大法,真善忍是普世的价值,对法轮功迫害,是犯下如天重罪,是真正在迫害自己。
王庆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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