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提供的证据显示,被告胡爱民在案发前发微信称“明天搞全港法轮功”,又发手机短讯称,如果出事会有人安排送生活费给他,显示是有预谋犯罪。
二零二一年四月香港法轮功学员在全港各地的真相点遭亲共暴徒破坏十余次,警方拘捕八人,其中四人早前承认“刑事毁坏”罪,被判监禁八个月;一人未被起诉;其余三人即本案中的三名被告,分别为报称无业的胡爱民(四十七岁)、装修工人周永林(四十三岁)及报称无业的卓进燊(五十三岁)。
胡爱民、周永林及卓进燊被指于二零二一年四月三日先后在黄大仙及旺角毁坏法轮功学员的展品,价值合共七千元,各被控二项“刑事毁坏罪”。三人原本不认罪,但周永林在案件开审后转为认罪。案件于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在香港九龙城裁判法院续审,由裁判官梁雅忻(Frances Leung Nga-yan)审理。
图1: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九龙城法院就二零二一年四月法轮功真相点遭亲共暴徒刑毁案件进行续审。图为两名被告卓进燊(左)及周永林(右) |
被告手机讯息:若出事“大佬”给生活费
控方指,警方检取被告胡爱民的手机,显示在案发前一晚胡爱民发微信讯息给一名叫“阿杰”(音)的不明人士说“明天搞全港法轮功”,又透过SMS发讯息说“如我出事,我大佬会安排人送生活费我嘅”。控方认为这些讯息在案发前夕发出,显示被告有计划、有安排地进行刑事毁坏。
图2:被告胡爱民(资料图片) |
代表胡爱民的大律师承认有关截图确实是来自胡爱民手机,但辩称发出讯息的前文后理与本案不相关,反对作为呈堂证供。裁判官则认为,微信中提到法轮功,与案件内容有关,批准呈堂;至于SMS讯息因没有提到与案件有关内容,不批准呈堂。
现场影片显示被告与作案者极相似
控方亦传召香港西九龙重案组侦缉警员、编号19546的朱姓警员早前作供表示,他放慢速度看了黄大仙及旺角案发现场的片段不少于三十次。警员表示,指通过衣着和身形辨认出在黄大仙和旺角作案的是同样三人。其中一人身穿白衣,与卓进燊极其相似;一人身穿黑衣,与周永林极其相似;一人身穿花衣在一旁拍摄,与胡爱民极其相似。
警方亦在被告家中搜出怀疑是作案时穿着的衣物,以及怀疑用来割烂法轮功学员展品的鎅刀。
法庭亦向证人播放多段闭路电视影片,显示三人在旺角犯案后从弥敦道离开,一起进入佐敦海洋超级渔港用餐。不过,法庭播放设施出现故障,无法透过大屏幕向旁听人士播放。
控方也让证人看照片,证人成功辨认出三名被告。照片中卓进燊身穿的T恤衫上疑似写有中共战狼口号“中国人不吃这一套”。
控方亦展示警方检获的被告的衣裤鞋帽,以及一把鎅刀,证人认为就是案发片段显示被告犯案时穿戴的衣物和用来割烂展品的用具。
中午休庭后,裁判官将案件押后至四月四日再审,三名被告以原有条件续保释。
香洪真相点屡遭滋扰及袭击
自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香港法轮功学员在街头和平抗议迫害,但长期遭亲共组织滋扰与暴力威胁。在二零二一年四月本案发生前后一周内,全港至少有六个法轮功真相点共受到十余次破坏。警方其后拘八人涉嫌毁坏旺角、黄大仙、红磡及湾仔的法轮功学员街站,四名被告早前承认“刑事毁坏”罪,被判监禁八个月,分别为地盘工彭嘉俊(四十一岁)、无业男甄杰豪(二十七岁)、侍应吴家乐(三十三岁)及无业男邱家良(三十六岁),一人未被起诉。胡爱民、周永林及卓进燊三人原本不认罪,但周永林在案件开审后转为认罪。
此外,胡爱民在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五次破坏法轮功学员真相点,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一日被判刑二星期,缓刑三十个月。
法轮功弘传世界 遭中共残酷迫害
法轮功由创始人李洪志先生在一九九二年公开传出,包括五套功法,同时以“真、善、忍”指导修炼人提升道德。据中国大陆官方统计,在一九九九年修炼法轮功的人数已近一亿人。
中共前党魁江泽民等人出于妒嫉,在一九九九年发起迫害法轮功的政治运动,包括在二零零一年编造“天安门自焚”伪案污蔑法轮功。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反人类罪行也在国际曝光,联合国人权专家以及多国议会均发声明呼吁调查。最近美国国会众议院在三月二十七日通过《2023年停止活摘器官法案》,指美国应对涉及活摘器官的中共党员进行追责。
法轮功学员一直在全世界讲述法轮功真相,呼吁世人共同制止中共迫害。法轮功也弘传世界一百多个国家,获得超过三千多个褒奖。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主要著作《转法轮》被翻译成四十多种语言。在去年五月十三日法轮功弘传三十周年之际,全世界逾千名政要发来褒奖、贺信,称颂李洪志先生及法轮功为社会作出的贡献。
(责任编辑:史明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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