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遭无理驳回 陕西七旬罗长云被劫持入狱

【明慧网二零二四年四月七日】(明慧网通讯员陕西报道)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优秀教师、法轮功学员罗长云女士,于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被汉滨区法院非法判刑六年、勒索罚金五万元。罗长云遂提起上诉。现获知,二审维持非法原判,罗长云在判决书还未送达前,就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一日被劫持到陕西省女子监狱。

罗长云今年70岁,她因坚持法轮大法真善忍信仰,多次遭中共人员绑架,多次被非法拘留、劳教、判刑,至二零二零年共计陷冤狱近十七年。

罗长云于二零二零年六月出狱后,又遭到经济迫害,退休养老金被非法扣发。罗长云向人社局局长汪小卫反映情况,并给安康市汉滨区政法委副书记朱定新、高新邮局局长李迎春、市公安局局长张鹏、市政法委书记王安中、市纪委书记朱荣军邮寄劝善信,希望他们不要继续迫害法轮功学员。这些中共官员非但不听,还把劝善信作为所谓“证据”,再次对罗长云进行司法迫害。

二零二二年五月三十日,罗长云又被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非法刑事拘留,同年六月九日被非法逮捕,被非法关押在汉滨区看守所,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被法院非法判刑六年、勒索罚金三万。罗长云上诉后遭无理驳回,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一日被劫持到陕西省女子监狱迫害。

以下是罗长云女士多次遭中共非法囚禁的情况:

八次被非法拘留:分别于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四日、七月二十二日、十月十一日及二零零三年六月六日、六月二十日、七月二日和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日、还有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三日先后被安康市汉滨分局非法行政拘留八个十五天,共计一百二十天。

三次遭非法劳教:二零零零年十月十八日被安康地区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非法劳教一年零六个月;从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日至二零零七年三月三十日被非法劳教三年;二零零七年四月十七日至二零零九年四月十六日被非法劳教两年;共计六年半。

三次被非法判刑: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三日至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二日遭五年冤刑;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三日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二日遭四年冤刑,并被勒索罚金一万元;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再被非法判刑六年、被勒索罚金五万元;共计十五年冤刑。

酷刑演示:打毒针(注射不明药物)
酷刑演示:打毒针(注射不明药物)

在被非法囚禁中,罗长云历经了各种酷刑折磨,其中在陕西省女子监狱,她遭到野蛮灌药、打毒针的迫害,被折磨得神情恍惚,视力模糊。

罗长云遭中共迫害更多详情,请见明慧网报道《陕西安康市曹萍等三位法轮功学员被枉判五至八年》《要求归还养老金 陕西69岁罗长云遭非法庭审》《遭17年关押迫害 陕西退休教师罗长云面临非法开庭》《遭十三年牢狱迫害 陕西安康市罗长云面临非法开庭》

(责任编辑:田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