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誉为少有的好人 法轮功学员姜纯林遭枉判七年

【明慧网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近日获知,去年五月被中共警察绑架的山东省青岛市法轮功学员姜纯林,已被青岛市公、检、法机构合谋非法判刑七年,并被劫持到济南监狱迫害。姜纯林作为法轮大法修炼者,一直在工作、生活中践行着真、善、忍的法理,他被人誉为“当今社会少有的好人”。

据报道,警察绑架姜纯林,导致他瘫痪在床的妻子悲愤去世,而警察竟不让姜纯林回家与亡妻告别。

姜纯林遭迫害经过简述

姜纯林(姜春林)今年55岁,家住青岛市崂山区北村社区。二零二三年五月九日上午十点半左右,姜纯林驱车到儿子开的饭店帮忙。大约十一点左右,三名便衣警察闯入店内,在没出示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强行将他带走。随后警察去姜纯林家非法抄家,抢走一台打印机、电脑、大法书籍和一本“修炼心得”笔记本。

第二天,警察以监控录像上有一背包男子背影像姜纯林,推断他在社区散发真相资料,以此作为“证据”将他非法刑拘,把他关押到即墨普东看守所。据涉案警察说,他们已跟踪监控姜纯林半年之久,并称他是法轮功的“重点人物”。

姜纯林的妻子因患脑血栓,已瘫痪在床六年,始终由姜纯林独自日夜悉心照料。她虽然失去语言能力,但神志清楚,当警察闯入家门抄家时,她躺在床上,张着嘴、瞪着惊恐的眼睛,目睹了警察的野蛮行径。对丈夫的担心与依赖,导致她病情加重,十天后便撒手人寰,终年53岁。她在最后一刻仍睁着期盼亲人的双眼。

亲人们担心已身陷囹圄的姜纯林承受不住打击,近一个月后才让律师将妻子去世的消息转告给他。听到噩耗,姜纯林数度强忍泪水,悲愤的对律师表示,他的妻子是被中共邪党间接迫害死的。在这期间,姜纯林的儿子向办案警察申请办理取保候审,让父亲回家处理母亲善后事宜,却遭到警方毫无人性的拒绝。

六月九日,警察将构陷的姜纯林案件递交到青岛崂山区检察院,结案检察官周博见。八月十六日,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给出所谓起诉意见书,以刑法300条第一款及刑事诉讼法162条款,将构陷案件转到青岛市市北区检察院,接案检察官张秀燕。十月左右,市北区检察院将姜纯林构陷到市北区法院,接案法官厉建军。

日前获知,中共市北区法院对姜纯林非法判七年重刑,并将他劫持到济南监狱迫害。

“他是当今社会上少有的好人”

姜纯林出生于一九六九年,他从小聪明好学,高考时以优异成绩考入中国南方一所211大学的计算机专业。姜纯林在学习之余,热衷探索、追求生命的意义,一直寻寻觅觅,直到遇到法轮大法,遂被《转法轮》博大精深的法理所折服。他按照法轮大法的要求,在工作、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践行着真、善、忍的法理。

姜纯林大学毕业后,成为中国一家知名汽车制造厂的员工,他为人善良、正直,工作兢兢业业,连续十多年被评为单位的先进工作者。领导认为他人品很好非常信任他,将一年高达十多亿金额的汽车销售代理返利项目交给他负责。在别人看来,这是个能得到好处、肥得流油的肥差。而作为法轮大法修炼者的姜纯林是个例外,他在工作中严格按规定办事,拒收一切红包或其它东西。销售商们都评价他是当今社会上少有的好人。

姜纯林一家三口幸福美满,夫妻恩爱,孩子健康。他的大家庭有俩哥俩姐,他最小,父母及哥哥姐姐们都夸他懂事,亲戚朋友也夸他人好,善良、勤劳,从不计较任何事情。在妻子娘家这边,他关心岳父母,经常去探望、送东西,亲戚都羡慕他们找了个好女婿。

二零一七年三月,姜纯林的妻子出现中风现象,生活不能自理。面对突如其来的变故,姜纯林不忍心让岳父母来回奔波操劳,辞去了高薪工作,在家专心照顾妻子两年。后来为了解决经济问题,他在家附近的公司上班,方便中午回家给妻子喂饭。长期的细心照料,妻子对他形成了很强的依赖心,只要姜纯林喂她吃饭,别人喂就不吃。

姜纯林80多岁的岳母,遭遇女婿陷冤狱、女儿离世的双重打击,去年在悲愤之中给相关机构写了一封信,述说女婿是一位多么好的人,他常年不辞劳苦,悉心照顾瘫痪妻子吃喝拉撒,这搁一般男人身上,很可能就把老婆抛弃了。老人指责警察将自己的女儿活活吓死了,并为女婿鸣不平:“这样的好人,监狱是他该呆的地方吗?”“好人不应该被关在监狱里!”

然而,中共青岛公检法机构的人员,不知出于什么心理,强行对这样一位口碑极好、社会上难得的好人非法判以重刑。真是人神共愤,再次彰显中共公检法的邪恶。

(姜纯林遭迫害更多报道请见《青岛姜纯林遭绑架 瘫痪妻子受惊吓离世》《姜纯林的老岳母申冤:好人不应该被关在监狱》

参与迫害姜纯林的责任机构:

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仙霞岭路10号,邮编266101
电话:053255580100
投诉:053266712389
传真:053255580406
局长黄继亮
副局长王泽英
政委管成富

埠东治安派出所: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劲松七路68号,邮编266101
电话:0532-55580970
所长邹冬
所长赵某17667588758
警察马某15376792759
民警蒋玉好

青岛市崂山区检察院:
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科大支路55号,邮编266100
电话:0532-83011728
检察官周博见0532-83011739
助理姜泽宇0532-83011751

青岛市市北区检察院: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鞍山二路48号,邮编266031
电话:0532-83812000
检察长董宏耀
本案检察官张秀燕18563902632

青岛市市北区法院: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辽阳西路368号,邮编266022
电话:0532-81606002、0532-81606519、16653216820、0532-83992585(节假日值班)
院长赵建
副院长:康瑄、赵长河
本案法官厉建军0532-88691127、0532-83992773
刑事庭法官:
宋正峰0532-83992907、16653216337
范家强0532-83992776、16653216328
赵魁煊0532-83992782、16653216339
董恩科0532-83992771、16653216975
魏聪聪0532-83992976、16653216326
田怀安0532-83992775、16653216331
杜延庆0532-83992730、16653216961
袁春梅0532-83992785、16653216922
王涵之0532-83992793、16653216152
陈稳0532-83992897、16653216351
李晶0532-83992902、16653216971
张阔0532-83992969、16678635868
李应鉴16678635870
张冠华16653216061
冯燕燕16653216332
林娟16653216350

青岛市政法委: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1号,邮编266072
书记程德智
副书记:陈金国、郝伟、江志浩
政治部主任:赵军、白雪青

青岛市公安局: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湖北路29号,邮编266001
投诉:0532-66579110
传真:0532-66579391
局长于瑞波
政委顾清弥

(责任编辑: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