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定兴县善良妇女王红英被非法开庭经过

【明慧网二零二六年十一月五日】(明慧网河北消息)河北省保定市定兴县法轮功学员王红英,被定兴县国保大队伙同杨村乡派出所绑架、关押半年,十月二十二日她遭保定市涿州法院非法开庭;律师、家属辩护人与王红英都驳斥了公诉人的非法指控。王红英说:“我是修炼真善忍的,我说的句句都是真话。如果说真话有罪,修炼真善忍是邪教,那假恶斗是正教?正教邪教不是哪个政府定义的”。

辩护律师说:“我们中国讲真善美,和法轮功讲的真善忍宗旨一样的。法轮功不应该被打压被排斥。《宪法》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都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根据宪法的规定,信仰、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向人们讲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传播法轮功资料都是合法的。”

(一)善良人被警察绑架、伙同检察院陷害

王红英,60多岁,家住定兴县杨村乡杨家庄村。她自一九九八年修炼法轮功后,按照真、善、忍法理做人,修心向善,家庭和睦。她放下怨恨,尽心照顾曾经排斥她的婆婆。二零零八年汶川地震时,村委会号召捐款,村民多为捐二三十元,而王红英一次捐出二百元。这样一位善良的人,却因修炼法轮功曾两次被非法劳教迫害。

二零二六年二月四日,王红英被定兴县、杨村镇两级不法警察抄家绑架。警方称:王红英因被人举报在电线杆上张贴“法轮大法好”、“天灭中共,三退保平安”等反共标语而被国保警察抄家,关押在定兴县拘留所,十五天后通知家人接回。四月十五日上午,定兴县国保大队警察又带领杨村乡派出所几个没戴警号的人闯入王红英家,把王红英劫入保定市看守所关押陷害。

王红英两次被绑架后的当天下午,都遭强行注射不明药物,两次均出现腹泻。当被陷害的案件移交至涿州检察院后,王红英原以为会得到公正处理,并向检察官反映了自己两次被注射不明药物的情况。然而,涿州检察院检察官郝莉莉未对此事进行应有调查,也无视律师和家属递交的法律意见书,仍继续推进对王红英的起诉程序,将案子提交涿州法院。

更多王红英的经历及遭受的迫害情况,请见明慧网文章《当好人屡遭迫害 沉默是否助长邪恶》。

家属聘请了北京律师为王红英辩护,王红英儿子也申请为亲友辩护人,为母亲做无罪辩护。保定市涿州法院定于二零二六年十月二十二日,对王红英女士被陷害一案开庭审理。

(二)没有依法召开庭前会议

十月十九日,家属突然接到了法官裴燕的电话,说让律师十月二十日去法院一趟。二十日律师带王红英的儿子如约到达涿州法院,之前律师曾向法官裴燕提交了庭前会议申请。本以为这次是商讨庭前会议的事宜,没想到法官裴燕却提醒他们在法庭上不要长篇大论,要配合顺利的走完庭审程序。

当律师提到王红英家属提交的很多公安执法犯法的证据,要求对陷害王红英的证据排非时,法官竟然答非所问说那些不是量刑需要考虑的问题。律师说你还没有庭审怎么就知道我当事人犯罪了呢?王红英儿子说:我妈不偷不抢,没有犯罪。

律师又再次提到王红英被强行打针(注射不明药物)的问题,要求法官调查,法官居然以没有证人证据为名拒绝。律师说当事人被控制的时候如何能自己收集证据?谁又敢为她作证?但是法官只是一再叮嘱不要在法庭上影响她的庭审程序就草草结束了谈话。

当天下午律师再次会见王红英,没想到王红英的胳膊上还有针眼。据她回忆,应该是被激光注射的药物。后律师上网查阅果然查到目前真有这样的注射手段。于是,律师和家属在二十一日赶快向涿州法院提交了调查王红英被注射不明药物的申请。

二十二日,王红英家属按照法官定的时间守候在法庭外面。没想到却要等他们先审理另一个其他案子。临近中午的时候,法官裴燕才说先去给王红英验伤,但是拒绝律师一同前往;说如果伤情确实有必要只是开庭前会议,就先开庭前会议。庭审以后再说。

等法官回到法庭后,没有依法召开庭前会议而是急匆匆准备开庭。

(三)辩护律师驳斥公诉人指控

当法官询问被告人是否申请审判人员回避时,王红英提出:“我是信仰真善忍的,申请无神论者回避”。审判人员不予理会,集体装聋作哑。

公诉人宣读定兴国保公安人员从王红英家查抄的物证有:大法书籍和洪吟共计27本,笔记本电脑2台,打印机2台,3个U盘,30个光盘,真相贴纸若干,30条1米长黄色条幅,《九评共产党》书,《共产主义的终极目的》书两本,《明慧周刊》小册子一本。

律师指出:根据公安提交的执法记录仪视频,公安办案不合法,执法前未出示搜查证,警察警号。查抄物品未经清点让当事人核实。法官说这个可以以书面形式控告警察违法。

律师指出:对物证的数量和种类存疑,需要公诉人核实。并对已经确认物证一一做了辩护称属个人物品,非作案工具。王红英是拥有法轮功书籍,没有证据证明张贴宣传标语。

法庭播放的视频中只有一人着警察装,其他三名均穿便衣。其中一名便衣把王红英家福字窗花和写有大法好的春联暴力撕下揉搓后扔进垃圾桶。

辩论过程中得知:警察把查抄物品未经清点全部扔进警察的车里。王红英本人未签字。最后拉到派出所院里,在A4纸上打上王红英的名字放在书籍和其他资料旁摆拍。王红英说两张U盘是她的,光盘只有一张旧的是她的。她看到警察把她的物品装车之前车里就有一蛇皮袋物品,最后是否全部算到她名下?法官说这个可以以书面形式控告警察违法。

律师引导王红英讲了一九九九年七月份以前自由修炼的美好。王红英是因为身体有病,一九九八年通过修炼法轮大法后身体健康了,身心净化了。王红英说:“这个功法这么好我是一定修炼到底的”。律师讲法轮功是和共产党意识形态和信仰领域不同,法律惩处的是违法行为,思想本身不构成犯罪。当事人家里的书籍有广州人民出版社和吉林出版社出版发行的,是正规合法的。一九九九年七月以前拥有大法书籍都是合法的。律师讲了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由来:出于小人妒嫉,怕威胁到他的政权。动用军队,警察,公安大力镇压法轮功。讲经济上截断,名誉上搞臭,打死白打死,不查根源,直接火化的群体灭绝政策。审判长一次次打断律师和王红英的辩护,说和本案无关的不要讲了。

公诉人问王红英:“你这些笔记本,U盘,大法书籍是哪来的?你在哪些地方贴了反动标语?有哪些人和你联系?”王红英均回答:“我拒绝回答!”

律师讲了:“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国务院新闻出版总署第2次署务会议通过了第50号文件,该文件废止了161个规范性文件,其中第99个废止的文件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下达的《关于重申有关法轮功出版物处理意见的通知》;第100个废止的文件是一九九九年八月五日下达的《关于查禁印刷法轮功类非法出版物,进一步加强出版物印刷管理的通知》。第50号文件说明,法轮功书籍已被解禁,属于合法出版物。法轮功书籍合法,那么对法轮功的介绍、讲述法轮功真相的相关资料当然合法。起诉书中所列的法轮功宣传品及相关的视听资料是本人合法财产,不是犯罪证据。法院应该本着秉公执法原则办案,并列举很多地方这类案子都是当庭释放。希望法官参考。”

(四)家属辩护人驳斥公诉人指控

公诉人声称“现在经定兴检察院认定,犯罪事实成立证据确凿”。

家属辩护人说:案卷中的“认定意见”属非法、无效证据,不能作为判案的依据。 司法鉴定是指为了查明案情、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就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在司法鉴定中,对于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是有严格规定的。二零零五年九月司法部发布的《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中规定了司法鉴定人必须取得“司法鉴定人执业证”,而司法鉴定机构都是经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审批成立,只有具备司法鉴定许可证的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才能成为证据。如前所述,目前国家明确规定了14种邪教组织里面没有法轮功,所以任何司法鉴定人或者机构都无法将法轮功宣传资料鉴定为邪教宣传品。专门的司法鉴定机构尚且无法、无权鉴定法轮功资料的性质,地市级以上的公安机关更没有资格认定邪教宣传品。

家属辩护人意见: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这个罪名是栽赃陷害好人。法轮功不是邪教。二零零零年,公安部颁布了《公安部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0】39号)文件,该文件明确了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认定的邪教组织有7种,公安部认定的邪教组织有7种,一共14种邪教组织,而这14种邪教里面没有法轮功。翻遍中国现行法律,没有一条法律明文规定法轮功是邪教。希望公诉人提供法轮功是邪教的法律条款和文件。关于破坏法律实施罪名不成立。我母亲是善良人,她破坏了那条法律的实施?破坏到什么程度?造成什么影响?请公诉人出示有效证据。

(五)法官偏护公诉人

当事人说胳膊有针眼的时候,法官居然说王红英一侧胳膊的针眼是痣,回避公安曾经刑讯逼供的事。

对于质证阶段,律师对当事人发问以及辩护,法官数次强行打断。律师讲明定兴县国保提取的所谓“证据”的不合理、不合法时,法官不予合法处置,好象这些与她无关。法官完全站到公诉人一边,对王红英不负责任,毫无公正可言,对陷害证据原物不予逐字逐句质证,在法庭上蓄意违法犯罪。

法官裴燕对于律师和亲友辩护人要求当庭出示物证及要求证人到场,均无视现行法律法规,拒不执行。

卷宗里所谓的认定意见内证据和搜查录像里的内容严重不符,搜查时显示的数量很少,认定意见中展示的很多,且都是当事人没有现场指认,也没有签字。

整个庭审,法官裴燕公然罔顾法律法规,俨然把庭审当成了她过家家的场所,他们的表演恰恰展示了中共践踏法律、蓄意诬陷修炼人的铁证。这种蔑视法庭的行径不仅是对法律的亵渎,是对当事人的不负责,更是对自己职业的侮辱。而这样类似的事以前和现在依然发生着。让世人看到的所谓的“公检法”完全跟公平正义不沾边,纯粹成了邪党迫害好人的工具。

中共自篡权以来,血雨腥风,通过周期性的各种政治运动,迫害了中国一半以上的家庭,害死了8000万无辜的中国民众,这个死亡数字,超过了两次世界大战死亡人数的总和;还故意毁掉传统的儒释道文化、珍贵的历史文物;现在迫害信仰真、善、忍的好人,把人们心中的道德、是非彻底破坏、颠倒,假、恶、斗横行中华大地,现在的天灾人祸一波接一波的。所有中国人都是这场无理迫害的受害者。希望有关部门、有关人员拿出勇气、选择善良,为子孙后代开创一个公平、正义的生活环境。

参与迫害的单位及个人:
杨村乡派出所:0312—6978189
所长:李亚军,副所长:李尚真,警察:李国强、秦刚
定兴县公安局:0312--6925590 6823676
公安局长:崔向辉
大队长:朱晓涛,副队长:李俊岭,警察:刘畅
定兴县检察院:0312--6912829、6825870 、6825856
检察官:焦静
涿州检察院:0312--3852753
检察官:郝莉莉
涿州法院:0312--3852317
法官:裴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