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抓当日,两处租住屋都被抄,损失电脑、复印机、光盘、纸张等大量物品,现金二万四千元。我们被带到派出所后,不配合恶人,不说出身份和其他情况,我被毒打;他俩被用刑:灌辣椒水,用鞋打头、脸等。当时我听到我爱人痛苦的惨叫声,至今仍不敢回味。我当时责问为何打人,恶徒得意地反问:“谁看见打他了?”之后用封口胶缠住我的嘴,头套黑塑料袋送区看守所。
在此期间,分局恶警陈某、周某要我盖手印,我拒绝。被他们及四名犯人(陈叫来的)反扭双手硬盖,几次差点晕过去。回监号时双手痉挛,很久才能动弹。10月,刑侦一大队提审我们,我们被分开审讯,铐于铁凳上,五天四夜没让合眼,恶警三班倒,轮番上阵。第五天时,看见他们在我这间屋里拿走皮带、铁具等,随后传来我爱人的惨叫和邪恶之徒的叫骂声。我悲愤不已,厉声质问恶警,他们回答:“你耳朵有问题,听错了,我们是严格按党的原则办事,不会打人。”过后得知他们对我爱人极尽侮辱之手段:在他脸上写骂师父的话等……
今年5月“开庭”,只是形式、走过场,荒唐至极,连来窗边旁听的人都被赶走。我们拒绝回答他们的问题,只是揭露迫害。最后检察官、陪审员都走光了,剩个法官和书记员,竟也对我们宣判:11年、10年。我们在法庭上指控公安刑讯逼供,法官不理睬,不让做法庭陈述,而且明明公安抢走二万四千元,却硬说只有三千多元,真是十足的强盗行为。
当时,我爱人被折磨得8个月后仍言语不清、行走不便。但在开庭那天,他却紧挽我和同修的手,同声高呼:“法轮大法好!”这一正义之举,令邪恶之徒心惊胆寒。在看守所,他受了很多苦:菜被牢头卡、冬天无被子盖,腿被破床板磨破等,但这一切动摇不了他对师对法的坚定信念。
也望同修吸取我们的教训,不给邪恶钻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