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学生的好老师屡遭迫害

【明慧网2004年10月27日】我曾在贫困山区教过短期的书,修炼法轮大法后,善心使已在异地工作的我常惦记着那里自己教过的学生。1998年,在自己经济并不宽裕的情况下,我寄了1000元给他们(足够当时那班十几个学生交勤工俭学任务的钱)。也许是太少人在那里这样做的缘故,区区1000元竟然也被当时的地级日报给予了报导,我的事迹也因此而被广为传颂。

1999年7月20日,江氏集团突然开始在中国镇压法轮功。这显然是错的。镇压数月后,修炼大法身心受益的我觉得自己有责任把大法的“正”与“好”告诉政府及世人。于是,我将自己及亲友身心受益情况和捐资学生的事迹写成长信,寄给了当时报导我捐资的地级报社及省级大报,并怀揣长信去了北京。我将长信复印分别寄给了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北京日报、中央电视台及全国人大、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等机构,最后,我手拿信件来到了国家信访局。听说是为法轮功上访,工作人员根本不接上访信,接待我的换成了警察。他们强行搜了我的身及行李,填表后就通知户口所在省驻京办的人将我接走。

而后,地方县的公安政保大队将我劫回县城。我把自己的上访信交给办案人员并详加说明。可是,政保却把我的正常上访变为“扰乱社会秩序”,从而非法将我“刑事拘留”。半个多月后,政保以“取保候审”之说向家人勒索了2000元保证金,后放人。

2000年国庆节前,我及其他教育单位功友被县教育局强制集中到指定地方“学习”,实为洗脑。半个多月后,每人被迫交了上1000元食宿费及2000元的保证金(教育局主管领导以个人名义写的手条,没有公章)。当时没有现金的由原单位代付,然后从每月的工资扣除,我就是如此。尔后长达数月,深受领导、学生、家长欢迎的我发工资时却只有白签字的份。

2001年暑期7月20日前,我及其他教育单位功友又一次被强制集中到了县教育局。大概3天后,却又莫名其妙的要求交600元,这次连收条都没有。

2001年国庆前夕深夜,县政保及乡派出所恶警突然闯到我单位,强入我宿舍。一進屋,恶警们就用电筒到处乱找乱翻(我随身带的大法书被发现并没收)。“嘿!有存折。”一恶警喜出望外。细一看,“有二千五”,恶警报告同事。再仔细看最后的记录,“哦,只有十元了。”恶警似乎很失望,将存折随手扔到了搅糟了的床上(存折是为保管学生暑假交的补课费而开设,开学后交还学校了)。紧接着,恶警找我要停在室外的摩托车钥匙,我说“不知道”。于是,恶警猫腰床底、墙脚找了好一阵,终于找到了。恶警们全然不顾其他师生正在睡觉,将摩托车发动开走,没说明扣车原因,也没留下任何“财产扣押单”之类的法律文书。中国宪法规定“公民的私人财产不容侵犯”,他们竟如此粗暴的践踏宪法。

独自卧床休息的我这次又莫名的被以“扰乱社会秩序”的罪名遭绑架,恶警们把我劫到政保大队,一整晚不让我睡觉,强迫面壁站着,第二天早上也不给我早餐,后把我送看守所非法关押了十五天。出来后,我走路回单位上班,路过一马路边的鱼塘时,发现自己的摩托车停在那里,有两人坐在鱼塘边钓鱼。当时为上午正常上班时间,派出所警察竟骑着抢劫来的摩托车去钓鱼,真是无法无天。我将这事说给单位同事听,同事个个说“这简直就是土匪”。过了几天,派出所到单位说下午可以给我摩托车钥匙,但要我去帮他们写学习所谓“三个代表”的体会,其实就是伪造,说是上级要检查。他们搬出一堆人民日报,让我从中东拼西凑了十多份(身为大法学员,我明白自己在怕心下参与他们这些见不得人的丑事实在不应该),随后,将钥匙及车还给了我。

2002年春节后,我跟单位领导打好招呼就出外打工了。没多久,单位领导利用我对他的信任,来到我的打工地,将我骗上了单位接我回去“交差”的专车。我觉得自己没做错什么,我可以自由选择自己的工作,没必要跟他们回去,于是中途停车休息时自个往回走了。他们自然不肯罢休,说什么“否则自己会下岗”,便又派了两个派出所恶警来一同找我。由于自己没把握好,他们找到我并将我劫回了县城,并又以“扰乱社会秩序”的名义(其实都是他们在“扰乱社会秩序”)将我非法关押。派出所恶警通过单位领导向我勒索,开始说要20000元,后来说10000元,再后来说不能低于8000元。这跟“黑社会”绑票没什么两样!狱外的好友希望我能早些出来,于是帮我凑齐8000元,交给了派出所恶警。当我要“收据”时,恶警说“我们做事你放心,肯定会给你的”,可是,后来恶警们连手写的收条都没有给我。

我因修炼“真善忍”而心生善念捐资学生,却也因不放弃“真善忍”而屡遭迫害,这是中国社会的悲哀。修炼“真善忍”做好人没有错!我强烈呼吁全世界所有善良的人们都来了解法轮功真象,帮助制止这场在中国仍在发生的迫害,将所有的参与迫害者绳之以法,伸张世间公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