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底至2004年初的强制“转化”迫害
2003年10月27日至11月10日,大连教养院八大队正大队长刘宗科、大队长管教郭鹏去长沙参加每年一次的劳教系统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负责人的会议。主要目地是互相交流迫害大法学员的邪恶手段,怎么能够达到强迫大法学员放弃修炼的目地。11月10日回到教养院后,在院长郝文帅、副院长张子良、纪检办主任姚尚岗等的参与下,制订了对当时20余名坚持修炼的大法学员的一套有计划、有组织、分期分批强制转化的实施办法,改变从2003年4月起实施的隔离大法学员后,由邪悟者所谓帮教为主的转化形式(对个别大法学员施以暴力、体罚、加戴刑具等情况也经常发生)。
他们为了封锁消息,掩盖罪行,把这次强制转化地点转移到教养院新建的一栋楼内(此楼没有大法学员)。主要采用的邪恶手段是:1、长时间吊铐;2、不让睡觉,一合眼就拳脚相加;3、邪悟者所谓的“帮教”,包括女队的邪悟者;4、电棍电击;5、恐吓加期;6、对以绝食抵制迫害的大法学员灌酒。
在人员上他们做了精心安排,在管教方面从八大队选派管教大队长郭鹏、教导员姜同久和两个中队长罗晓晨、盛瑞,从机关和其它大队抽调几名干警。到四防挑选7个因滋事而被劳教的人员李月、于叶枫、潘云龙等。这些管教和四防都搬到新楼长住。
在2003年12月15日开始实施强制转化。每一批强制转化3名大法学员,15天为一个周期,共做了三批,九名大法学员,其中第三批3名大法学员在新楼呆了28天。他们先用欺骗的手段把大法学员骗到新楼后,单独关在三个不同的房间,把大法学员吊铐在两张床之间,手与身体呈十字状坐在马扎上,头上带拳击帽,昼夜都不准睡觉,两个轮流看守的四防一看到大法学员眼睛合上就拳脚相加。管教人员频繁巡视,若发现大法学员睡觉就给四防加期。在这种情况下,四防毫不敢懈怠,一发现大法学员睡觉就下毒手。院长郝元帅、副院长张子良、纪检办主任姚尚岗经常到新楼查看转化情况,有时亲自出马,在他们暗中授意指使下,迫害的情况极为严重。
其中对一个大法学员的迫害经过如下:去的第一天,双手吊在两床之间坐在马扎上,不准睡觉。第二天开始,女队邪悟者来“帮教”,“帮”到第七天,大法学员提出十个问题,邪悟者回答不,就不“帮”了。第三天开始加大迫害力度,由坐着吊铐转为斜着站立吊铐。站着吊铐了三天,脚肿得很厉害,连脚外侧骨头都看见了。纪检办主任姚尚岗经常来谈话。当大法学员质问他“我没违反院规院纪,为什么采取这样的手段折磨大法学员”时,他竟明目张胆的说“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他看到大法学员的脚肿得很粗,都发黑发乌了时说“你的脚再有24小时不活动,就得坏死报废了”,却不给松开活动。铐到第八天,邪恶之徒又加重迫害。教导员姜同久打了他一顿后,说“回去充足电棍再来教训”,并且安排了四防李月、于枫来做工作。看这位大法学员还坚持修炼,李月就叫吊铐着、撅着,并拳脚相加。第九天还是站着吊铐,但没有电他。
大法学员石月利绝食4天抵制迫害,第五天教导员姜同久、管教大队长郭鹏强行灌酒(指使四防于叶枫等),灌的是一斤一瓶的红星二锅头,大约灌了七、八两。
* 法轮功学员林维珠遭长期吊铐、灼烤酷刑
另外,在2003年10月27日,大法学员林维珠、赵传海、瞿飞三人给大队写信。大致内容是:法轮大法是正法,大法学员被抓是非法的,要求恢复大法名誉,释放所有被关押大法学员,拒绝劳动,要求公开炼功。之后邪恶之徒把三人送去严管,整天躺在没有床板和被褥,只有几根铁条的床上,两手铐在床两侧, 两脚悬空吊铐在床头。这种状况, 三人中持续最短的也在半个月左右。后来改为白天吊铐在两床之间坐在马扎子上,晚上只让睡四个小时。长期不让洗脸、换衣服、刮胡子、理发,脸上的灰很厚,头发、胡子老长象“野人”一样。
2004年2月10日,林维珠是第三批被骗到新楼的大法学员。为了不让从八大队到新楼的过程中被人看到林维珠的“野人”形象, 在2月10前几天给他刮了胡子,理了发,洗澡。在15天周期里,恶警采用了长时间不让睡觉,长时间吊铐, 毒打等邪恶手段都没能达到目地,又开始第二个15天周期的强制转化。在这期间采用更为卑鄙下流的手段,大队长刘忠科多次去新楼叫嚣:无论用什么办法,也要让他转化。在他的言论影响下四防用打火机烤他的手,把手铐完全卡死,手脚肿得很厉害,颜色发乌发黑,按下去不是一个坑而是一个洞,四防潘云龙用拖鞋把林维珠打得满脸是血。
这期间,无论怎么被迫害,林维珠始终心态祥和,四防私下里都佩服他,在被问到转化不转化时他说:“横竖都是死,只要不死,就坚修大法。”恶警们认为这样的折磨,摧残人是根本承受不了的,最多只能顶几天,而林维珠却能坦然面对。他们理解不了,一度打算送他去精神病院。由于林维珠做得好,金刚不动,恶警始终没能达到目地。
由于大连教养院干警换岗调整等表面原因,在2004年3月9日停止了这场“转化”。所有的管教、四防和第三批3名大法学员从新楼搬回到八大队。林维珠因为坚持修炼仍被严管至今,但可以睡觉了。在这次干警调整中,郭鹏,姜同久因为迫害好人“表现突出”,郭鹏由管教大队长提升为院长助理, 姜同久由教导员提升为八大队大队长。
“十字架”状吊铐、40天不让睡觉
2003年末,53岁的大法学员巩发久不配合邪恶,拒绝劳动,被送去严管遭到迫害。一开始,他们让巩发久躺在没有床板和褥子,只有几根铁条的床上,双手铐在床两侧。13天后巩发久绝食抗议对他的迫害,被指使的四防把巩发久的两臂伸开站立着吊铐在两床之间,呈“十字架”状,整整一个下午,巩发久的身体出现剧烈反应,不适,呕吐,腹部剧烈抽搐,并昏倒。
在八大队大法学员被迫害得昏过去已经是司空见惯了,如:大法学员孙时珍2003年农历初十,元宵节,也是“十字架”状吊铐不让睡觉,最后昏迷了,四防按人中穴直至清醒过来继续迫害。大法学员瞿飞2003年2月末3月初同样是“十字架”状吊铐不让睡觉,多名四防拳脚相加,昏迷过去心脏停止跳动。他们用门板抬到中心医院抢救,住院多日,费用让其自己承担。在巩发久昏倒的情况下邪恶并没有停止迫害,在向队长汇报之后,四防只是把吊铐的高度降低到可以坐在马扎子上,但是晚上不让睡觉,白天晚上始终是吊铐着坐在马扎子上,时间长达40天之久,只要一睡觉,就被看管的四防叫醒。后期为了進一步施加压力加重迫害,四防孙忠虎还经常用拳头、脚,踢打巩发久的头,并以打大法学员开心取乐。
根据掌握的情况来看,在严管的大法学员戴几个手铐,怎么戴,能不能睡觉, 睡多长时间等迫害方式的决定权在大队长一级的手里,所以当时的八大队大队长刘忠科,中队长罗小晨(二人现已调离八大队)等人应对这次迫害负责。他们的目地是想让巩“认错”進而“转化”。由于大法的威力神奇,巩发久虽然40天没睡觉,并没有感觉十分困倦。到了春节他们看到达不到目地,才松开了一只手铐。
2004年春节后巩发久再次绝食抵制迫害,绝食持续一个月,恶警每天给灌食一次。每次灌食前都要被四防李月、于靖康殴打,有时他俩随意迫害巩发久,一人抓起他的一只脚,这时两手仍然吊铐在两床之间,身体悬空,大头朝下然后把脚向地面扔。还有的时候他们把灌食后洒在地上的饭用扫帚扫完后,用这把脏扫帚在巩发久的脸上扫来扫去,使几个月都不上洗脸的巩发久更加惨不忍睹。
大法学员刘喜勇,63岁,2003年10月在严管时,四防洪生将其双手斜着吊铐在双层床上床下床之间两手伸直,痛苦难忍,刘喜勇一用力将一只手铐挣断,报废。四防陈龙在刘喜勇喊“大法好”时,将刘喜勇两颗牙打掉,并用脏布堵他的嘴。大法学员石月利在2002年也被恶人用筷子撬掉一颗牙。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9/29/52932.html